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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知识读书心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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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好比打磨玉石的过程,读的书多,在一些较难的学习领域,他就会培养出接受的能力,并能更好地理解与学习。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三年级知识读书心得感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三年级知识读书心得感悟1

我平时比较喜欢读书,尤其是小说。我读小说和吃饭一样,都不挑食,我可以读任何形式和过度的小说,只要我读得懂,都可以认真地读完,这就是能力。我最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也是一本世界名著,我也相信很多人已经度过《格列佛游记》了,不过我现在就将我在读《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后,写出我自己的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共识。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朽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三年级知识读书心得感悟2

《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这是一篇赋有哲理的小说,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通过祥子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身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来自乡间,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与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韧的精神,他用了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当时中国的军阀混战的社会环境不容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他心爱的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这便和骆驼

搭上了干系。但祥子并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克己,更加勤奋地拉车攒钱。但天意难料造化弄人,还没等他再买上新车,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成为了泡影,又加上生活上连番的打击,祥子在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不在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他开始厌烦拉车,厌烦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来报复这个可恶的社会,他吃喝玩乐并以出卖他人来换取生活的来源,祥子彻底地堕落为城市的垃圾,成为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大兵抓去打杂。车子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

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又不得不卖掉洋车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后来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轻生,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此,祥子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祥子的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贫民悲惨命运的缩影。祥子的堕落是令人心痛的,但这是对吃人的旧社会的有力控诉。祥子的三起三落,不免让人同情,真的。

我们不该对祥子太苛刻,不是他的错,只能说他是社会病胎里的产儿。这是社会环境造就的。其实,有时候想到自己,又何常不像祥子呢?但,总不能太消极了,即使没有成功。做人总应该努力的。

三年级知识读书心得感悟3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地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不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藉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地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三年级知识读书心得感悟4

这一切都要从三百多年前的一场悲壮的大迁徙说起

那是一场可怕的大地震,巴颜喀拉山像个喝醉酒的巨人,山脉摇晃,天地颤动,厚厚的积雪崩塌而下,盖没了山谷,淹没了树林地震与雪灾刚过,一场更大的旱灾接踵而至,野生动物的家园遭到毁灭,大型食草兽赖以生存的植被被破坏殆尽。万般无奈之下,它们只好背井离乡,进行史无前例的大迁移。在这场历经磨难的征途中牦牛、野驴、疣猪、藏羚羊等动物在危险来临时未能履行护幼的职责,自顾自地逃命,各个都变成了只晓得保全自己的自私鬼,种族逐渐衰亡,在漫漫征途中逐渐被淘汰出局,未能胜利走到云南境内。

在浩浩荡荡的食草动物迁移大军中,有一个物种表现得与众不同,它们在灾难面前更体贴、更关心群体内的幼兽,强化护幼本能,把生的希望留给后代。它们都甘愿为后代奉献一份无私的爱,群体内爱意绵绵,产生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凝聚力,同心同德地勇往直前,最终它们胜利到达目的地——云南日曲卡雪山。这就是野骆驼。

确实,野骆驼是种重感情的动物,但却也是这份割不开的过于深厚的感情,把野骆驼一步一步推向了濒临灭绝的独木桥

就拿《骆驼王子》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来说吧:骆驼王子从小在群体里倍受宠爱,长辈们把它照顾得无微不至。平日里大家把它围在群体的中心,只要听见一点儿响动,大家立刻警戒起来,丝毫不敢懈怠,用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但是长辈们一片苦心的关怀却慢慢地造就了它娇生惯养、胆小懦弱的性格。

几个月后,骆驼王子长大了,个头蹿高了许多,四肢爆出了一块块腱子肉,喉结突凸,叫声粗哑沉郁。显然,它已发育成熟,正向青春的门槛迈进,或许已经可以称它为青少年骆驼了。

小的时候骆驼王子是匹非常乖巧听话的小骆驼,它跟长辈们形影不离,总是对它们撒娇,做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时时处处表现出幼兽依赖群体离不开成年兽的小模样。可现在骆驼王子进入青春期,开始有叛逆心理,脾气变得越来越倔强,时常想脱离队伍,尝试独自去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这种不听话的行为看起来好像不遵守纪律,不像一个传统的好孩子,但这种尝试有利于骆驼王子身心发育,坦白说就是生命中的一道坎,过去了就可以算是真正的、独立的一个青年。

假如文中的那些骆驼长辈们能够放手,指引骆驼王子去面对各种困难,尝试独自生活,建立信心的话该有多好啊!可它们没有,反而决定加倍地去溺爱它:危险时大家拥着它,让它毫发无损;受伤时日夜不停地照顾它,为它煞费苦心终于,骆驼王子的反叛精神彻底泯灭,成了一个内心永远长不大的大小孩

总有一天,现在的成年骆驼们会死去,那些从小倍受呵护却没有自立精神的小骆驼们又该如何面对风雨,怎样独自生存呢?这就是野骆驼这个物种濒临灭绝的原因吧

三年级知识读书心得感悟5

在生活中,我每一天都会对事物产生不一样的感受,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说出来、写出来。今天我就要倾吐一下读完《骆驼王子》的奇特感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骆驼,讲述的是它从小到大经历的一些事情。作者是一个专门观察动物习性的人,在一次考察中,作者突然听到撕咬声,发现是5头野骆驼在和雪豹打斗着,由于野骆驼的稀少,作者开枪打跑了雪豹,然后带上药草和食物,想趁机和它们混熟并了解野骆驼的习性,他有惊无险地使骆驼信任了他。这里有两只公骆驼,两只母骆驼,一只小骆驼。他把小骆驼起名为骆驼王子。骆驼王子渐渐变高了,变俊了,可性格还是小时候的性格。最后骆驼王子因为性格变成了家骆驼。

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骆驼王子的青春期叛逆,按理说所有人或动物在达到一定年龄时会对亲人产生抵抗情绪,有些还会离家出走,骆驼也一样,骆驼王子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遇到了灰狼,灰狼在骆驼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可因为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骆驼王子的性格定格在幼年时代,对灰狼没有任何防备,直到在骆驼群来了之后灰狼才逃走,在经过了这件事,它变得更加依恋母亲,不能自食其力,最终在母亲离它而去之后投靠了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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