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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径分岔的花园》读书心得体会

美怡分享

  《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部由阿根廷作家博尔赫写的小说,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评价也是相当不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小径分岔的花园》读书心得体会,欢迎借鉴参考。

  读《小径分叉的花园》有感

  读书能使人增长知识,懂得道理,学会怎样做人。我曾读过一本我觉得很有价值的书,这本书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写的《小径分叉的花园》,这是一本“关于无限的书的迷宫的书”,仅凭这句绕口令般的解释就知道它多么值得一读。

  故事大概讲述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位德国间谍“余准”在已知身份暴露,自己必死的情况下,为了把情报送回总部而进行的一系列努力。这部小说是一座真正的迷宫,一个庞大的预言,其谜底就是“时间”。但在整部小说中却一字未提“时间”二字。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曾经的我对时间的认知理解很少,也不会去思考时间这个令人沉重的话题,但自从我看了《小径分叉的花园》之后,对时间的认知有了一定的了解。引用书中的原话就是:“时间是多维的,偶然的,交叉的,非线性的,多变的,终极是无穷的。一种时间代表了事物一种发展运动的方向,不同的时间代表了各种事物的不同种的发展变化。时间的多线并行与交叉才使得不同时间的人在同一张盘根错节的时间之网中发生冲突与交叉。”这就是博尔赫斯的“迷宫”和时间观念,这点我认为非常值得去慢慢去深入了解。

  这篇小说的确是小径分叉,有无数种可能性蕴藏其中,从小细节到大方向,而有些非常细微的细节一旦变化,就会造成结局的不同。因此,这篇小说正是博尔赫斯造出来的迷宫。解读的方法,他也原原本本写在小说中了,谜底当然就是“时间”了。小说中有些句子我也觉得很值得去细细品味,例如“一个人可以是另外一些人的敌人,可以是另外一些人的另外时刻的敌人,但是不能成为一国之敌,不能与萤火虫、花园、流水、风儿为敌。” 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成为任何一个人的敌人,但他不可能与空间为敌。同样,在这个空间可能是敌人,在另外的一个平行空间里,他们就可能是朋友。那么,我们就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在我们现在的空间现在的宇宙之外还会有好多平行宇宙,有好多“我们”,具体在做什么,只有想象了。

  读书能让有限的生命过得充实富有、多姿多彩,能让有限的生命飘逸着淡雅的清香,闪烁出无限的光芒,能提高生命的质量,体现生命的价值。

  《小径分岔的花园》读后心得

  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一生的作品就如他作品中时时出现的一面面镜子,互相映照直至无限,由此折射出作家眼中世界的多个折面,也包含了作家眼中自我的多重映像。相同的主题和意象在博尔赫斯的诗歌、散文、小说中重叠出现,不仅淡化了各种体裁之间的界限,而且使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反映出他所特有的对文学和人生的哲理思考。《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博尔赫斯1941年出版的短篇故事集的同名小说,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曾这样描述他对这篇小说的印象:“我本人只读过《小径分岔的花园》,……尽管有着超乎其体裁所要求的生动与智力,阅读这篇小说却可以不必知道他的创作者是世界文学的一位巨人。”

  博尔赫斯的小说是虚构的艺术,但是这并不完全排除作品中的写实成分。博尔赫斯认为: “没有一部作品不是其时代的产物。”作为20世纪初西方社会剧变时期的见证人,个性敏感的博尔赫斯在作品里不可避免地透露出现实的印迹。《小径分岔的花园》的故事背景设在一战的欧洲,战争与杀戮既是当时混乱的现实世界的直接象征,也决定了博尔赫斯认识人生的虚无主义基调。现代作家反复书写的荒原主题在博尔赫斯的虚构世界中以怪诞夸张的形式再现。叙述者余准是一个嘲弄一切的悲观主义者。他嘲弄他的雇佣者,认为他所效力的日耳曼帝国是个荒蛮的国家,认为他那个视手下的间谍为搜集情报的机器却对他们个人一无所知的德国上司“病态而又可憎”,还想像那个德国人远在柏林的办公室在漫漫无期的等待中显得“死气沉沉”。余准也嘲弄自己的追杀者。在英国军队服役的爱尔兰人马登在余准的证词中被描绘成一个“喧哗、轻信、快活的一介武夫”,智力迟钝然而追逐猎物锲而不舍,而他的姓名(Madden)则暗示了他致命的疯狂。余准甚至嘲弄自己在死亡游戏里的求生本能。当他预见到自己被追杀的命运并下意识地反锁上房门,或是当他希望借助手枪增添勇气时,连自己都认为是“荒谬”的。

  小说中有一段余准检查衣袋的细节描写,衣袋里的零碎物品可以理解为暗指余准拥有(或负担)的多重自我。一枚中国古币夹杂在一把外国零钞中影射主人身在异域的处境;链表象征机械的时间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假护照和一串作废的亨伯格公寓的钥匙说明了间谍的伪装身份及行将败露的危机;只有一发子弹的手枪则昭示了持枪者杀人的使命和被杀的命运。

  余准清点这些物品的同时却希望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说明他厌倦并渴望摆脱所有这些混乱的身份。作为生活在混乱的社会现实之中的混乱个人,余准的情感和行为也充满矛盾。厌倦生活却又渴望生命,厌恶暴力却又使用武器,具有民族荣誉感却又缺乏道德标准。虽然余准预见到“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 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并告诫人们恶行导致的恶果将不可挽回,但是因为“人的声音”过于微弱而枪声却可以传得很远,最终他只能以谋杀的枪声代替微弱的人声把情报传递到柏林。

  余准枪杀无辜的艾伯特去完成一项对他本人来说毫无意义的任务,惟一的目的只是验证他的民族自豪感。余准感到先人的灵魂汇于己身,然而作为身在异邦的孤独的外乡人,他的民族意识只能通过个人意志的行为表现出来而且忽视道德准则的规范,因而是虚妄的。德国上司对这个传递情报的人的感受和他的民族漠不关心,余准被判绞刑,刑前在绝望孤独的叹息中结束了自白:“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在个人行动的具体层面上,余准也是一个迷宫缔造者。他的迷宫就是战乱的社会现实和身在异域的个人处境,他的规则就是不可逆转的个人选择,而迷宫的中心在自述的最后一刻揭开——就是刺杀艾伯特。在整个宇宙的抽象层面上,小说描述的主要迷宫是彭最无边无际的时间花园,而《小径分岔的花园》的作者既是小说家彭最也是小说家博尔赫斯。在他们的作品里,世界的混乱是时间的混乱,而他们的虚构世界的秩序就是时间的秩序,即时间的无限循环和永恒。时间以不同面目的圆形意象反复出现:如艾伯特书房里的圆形座钟,留声机上旋转的唱片,象征涅??和再生的青铜凤凰,仿制波斯陶器并在不同时代和地点再现的中国古瓷作品,先死而后生的彭最小说里的主人公。时间可以循环,迷宫可以失而复得,所以艾伯特不仅重建了彭最的迷宫而巨发现了失传的《永乐大典》。文学也同样在时间的抡回里再生:《一千零一夜》在故事的中间因为抄写错误而无休无止地重新开始,口头文学作品由每代人补充新的章节而代代相传。

  博尔赫斯说:“未来不可避免而且精确,但未必发生。上帝潜伏在洞穴里。”真正的选:择在于那个潜伏的仁帝。然而对于博尔赫斯,上帝不是宗教意义上的神而是时间意义上的虚无:“有一个概念是所有其他概念的腐蚀剂和毁灭者。我指的不是恶,因为恶的势力只限于伦理的范畴。我指的是无穷。”当时间成为无穷,永恒成为腐蚀一切的虚无,梦幻迷宫中的短暂秩序也便重归于无时不在的现实混乱 。

  不过,在彭最的小说中英雄们可以愉快地“杀戮与死去”,博尔赫斯也以同样的从容态度面对人生的虚无和诸多不幸。博尔赫斯从小视力微弱,晚年完全失明,但他却认为失明乃是一种“天赋”,是艺术家创作的“_工具”。作为一生致力于文学和秩序的迷宫的缔造者,博尔赫斯知道:“没有什么是建于磐石的,一切皆在流沙之上。但我们的责任就是建造,仿佛磐石就是流沙 ”

  心得体会

  一直读到文章末尾,才恍然明白故事的主要线路,也不得不惊叹作者博尔赫斯奇妙的思维理论,在这样一篇充斥着哲学思维与命运思考的玄学侦探小说中向我们缔造了一个虚幻与现实交织的世界。

  一战中,中国博士余准做了德国间谍,遭到英国军官马登的追踪。他躲入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中,见到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在当主人公与汉学博士讨论正投机的时候,他把汉学博士杀了,接着主人公被追杀的人逮捕了,然而最终的结果是主人公却成功地把秘密报告给了他的头头。这是由于“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

  小径分叉的花园,叙述者余准在寻找斯蒂芬·艾伯特博士时得到“一路向左”的指令,并由此联想到所有的迷宫都需要规则来解读。由此本文开始多次提及迷宫这一词,那么迷宫与花园又有什么联系?余准想象迷宫,在文中提到“我想像出一个由迷宫组成的迷宫,一个错综复杂、生生不息的迷宫,包罗过去和将来,甚至以某种方式囊括星辰。”这一迷宫复制了现实的混乱,但也交织着人们建构秩序的梦想,设计者在规划迷宫的同时往往也确立到达迷宫中心的规则。纵观全文,与迷宫相关的有四个人,崔朋,艾伯特,余准,作者博尔赫斯本身。崔朋一生的事业在于写书和建造迷宫,然而这书和迷宫到最后竟是一件东西,崔朋用他熟知的玄学神秘主义建造着一个迷宫般曲折迂回的思维国度。艾伯特是迷宫的发现者和修复者,他得到并发现了崔朋的迷宫,把迷宫放在一种现实与虚无中相互交错,引人深思。余准也是一个迷宫缔造者。他的迷宫就是战乱的社会现实和身在异域的个人处境,他的规则就是不可逆转的个人选择,而迷宫的中心在自述的最后一刻揭开———就是刺杀艾伯特,在整个宇宙的抽象层面上,小说描述的主要迷宫是博尔赫斯无边无际的时间花园,在他们的作品里,世界的混乱是时间的混乱,而他们的虚构世界的秩序就是时间的秩序,即时间的无限循环和永恒。

  这里就又回到题目小径分叉的花园,文章后半段提到“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巨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它的谜底是时间;”“每有转折就用迂回。”在循环往复的盘枝错节里,仿佛是一座时间的迷宫,可以说我的思维被作者弄得分叉了,或者说作者本身包括文章里的崔朋的思维本来就是分叉的,这就像是以一种“晕眩”的方式来探讨令人晕眩的时间问题,很显然,它是关于时间的分岔以及无限可能性的一种玄思。“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这个无数的将来又预示了无数的可能性,就像我们还在莫名其妙为什么余准要杀死“朋友”般的艾伯特一样,然而生命不尽如此,我们在无数的小径分叉中做出选择的道路,向左还是向右,不可能同时走两端,作者在文章中借崔朋的小说传递着这种无限可能性的一种理念,小说家不可能写人物同时有几个结局,比如他要么死去,要么还活着,不可能既死去又活着。可是余准的祖先崔朋写的却是一部这样的小说,所以它矛盾百出,仿佛一部天书:就是这样的无线循环与曲折让我们一直捉摸不透。

  在以往我们所上的写作课中,悬念在最后揭晓老师说这能起到发人深思的作用,对于《小金分叉的花园》,我就有种到最后突然醒悟的感觉,然后一看文章简介才发现它是侦探小说的形式,然而当我再回过头去读的时候,又觉得作者在前文应该不叫设置悬念,也没有传统意义的所谓埋伏笔、做铺垫之类的形式,更像是处处有玄机,处处有奥妙,不能不说这是异于常态把文学上升到哲学的一篇文章。博尔赫斯将关于时间相对性的深奥、复杂的哲学问题诉诸小说这一艺术形式,充分显示了他过人的智慧和非凡的文学才能,他把通俗有趣的侦探小说与抽象玄奥的形而上学结合起来,告诉我们这个小径分叉的花园,这个充满无数可能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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