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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者处罚规定范文(2)

春娜分享

  公司管理者处罚规定范文3

  1、保持工作桌面整洁,认真整理、保管好本岗位文件资料。下班时认真清理文件资料,并整理归类;每天办公室必须进行卫生清理,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周一进行卫生大扫除。

  2、离开座位、下班后将座椅推到桌面内。

  3、办公区域严禁乱扔、乱倒、乱吐等不良行为,切记维护地毯清洁。

  4、为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进餐或携带食物上班。一线员工在餐厅用餐。

  5、严禁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吸烟请至楼梯口吸烟区,吸烟完毕烟头放入指定区域。

  6、下班后自觉关闭电脑及本区域电灯,尤其是休息日及节假日个体值班时,更要注意关闭电灯等。

  7、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有序,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脱岗、扎堆聊天、看小说。

  8、非工作需要的上网、睡觉、大声喧哗、吃喝谈笑、听音乐等扰乱秩序及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9、公司电话勿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发生电话费用由个人承担。

  10、会议期间,电话必须调成振动或静音。

  11、打印机不得打印或者复印个人用品。

  对违反本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人/次。

  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申请员工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由其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2、员工离职时,依据个人台帐明细将耐用物品交回人力资源部,如果耐用办公品丢失,按照成本价的80%赔偿。各部门在离职申请表上予以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钥匙管理

  1、员工需使用公司门、柜子、抽屉等钥匙者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领用其使用之钥匙。

  2、由人力资源部按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各类柜子,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发放、做好领用签收记录。

  3、原则上所有钥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份一把,特殊部门除外。

  4、员工离职将其领用之钥匙全部交回人力资源部,必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钥匙如有遗失需按如下规定金额赔偿:

  (1)所有门钥匙50元/把。

  (2)柜子、抽屉钥匙10元/把(交人力资源部备份钥匙者)。

  (3)柜子、抽屉钥匙50元/把(未交人力资源部备份钥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为员工身份识别的标志,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卫生整洁,不得擅自将名牌上的信息进行涂改,人力资源部将进行不定时检查,一旦发现有未佩戴名牌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3、各部门负责人上班前需检查部门员工名牌的佩戴情况,督促员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遗失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并交补办手续费20元。不办或未办的员工将给予50元/次的处罚。

  员工工作服管理

  1、根据公司规定,行政人事部统一订制员工工作服,并负责统一发放,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2、按公司规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洁,朴素大方。未穿着工作服者,给予20元/次的处罚。

  3、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颜色。

  4、工作服遗失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并交重新订制费。

  补充说明

  1、员工如有违规行为发生,人力资源部依本制度执行处罚手续。出具处罚通知,并张榜公告。

  2、员工罚款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归入公司奖励基金。

  3、本制度的批准执行及相关条款的变更均由总经理批准进行。

  4、本制度的日常执行管理及解释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公司管理者处罚规定范文4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 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 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 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 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2.1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5.1.2.2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 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 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看了公司管理者处罚规定的还看了:

1.公司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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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管理者心得体会范文

4.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范文

5.公司电话管理规定范文

6.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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