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3篇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及监控,杜绝过期药品销售行为。下面是药品有效期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
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4.1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4.2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4.3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4.4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2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并由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每周)到各药房、药库检查并作好登记,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向科室报告,以便各药房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3
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4.1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4.2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
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4.3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4.4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