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一着装管理规定(2)
公司统一着装管理规定篇4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公司企业文化,加强员工的归属感,经公司研究决定统一规范全体员工上班时间的穿着打扮,打造整齐、统一、规范、专业化的团队,现就工装的着装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装时,不得挽袖或衣冠不整,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衬衣束腰。
(5)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7)工作服装样式、标识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公司专业岗位根据自己工作实际着本部门工作服装,如保安、卫生保洁等部门根据部门实际统一着装。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背心及短裤、拖鞋。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不得披头散发;提倡化淡妆,首饰或其他饰物佩戴得当。
(3)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四、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发放工作牌、工作装。
(2)员工在配备工装一年之内离职的,公司将其服装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员工在配备工装两年以上离职的,公司将其服装费用扣除一半,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员工在配备工装三年以上离职的,不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五、工作服着装时间
(1)公司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必须统一着工装。员工可根据季节更替情况自行选择着长、短袖工装。
(2)公司组织的各类开盘、大型活动等统一着工装。
(3)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1)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部负责工装的发放、监督和检查,各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管理。
(2)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统一着装管理规定篇5
一、目 的
为树立良好公司形象,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便于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统一着装代表公司企业文化的工作服。
二、 工作服的订制、保管
1、 工作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定制、采购。
2、 备存工作服由办公室仓库进行妥善保管。
3、 工作服的备存量不得低于员工在职数的10%。当备存量不足在职员工数 的10%时,仓库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采购。
三、 工作服的发放、配置说明
1、发放对象:公司在职正式员工。
2、 新进员工:办理完毕所有入职手续,试用期转正后,发放工作服。
3、见习员工及临时工暂不发放工作服。
4、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四、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 生产系统、行政办公楼着装要求 :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扣上所有的纽扣,拉链拉至衣领扣处,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生产系统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行政办公楼人员进入生产厂区时,必须着工作装(至少一件上衣);
4、 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
5、在车间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和露脚趾凉鞋。
6、工作装内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7、 工作装保持清洁,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8、 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对讲机在左肩工作装条布的适当位置。
(二) 男员工着装要求 (生产系统管理规定)
1、 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剃光头、不得留胡须、不得戴耳饰。
(三) 女员工着装要求 (生产系统管理规定)1、 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耳环不得长于耳垂一公分),头发放在安全帽内。
2、 不得用过浓的香水。
五、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行政办公室楼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不穿工作服者,车间一线工人有权拒绝其进入车间;
3、 生产系统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并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4、 各部门、单位在一个月内所属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 员工损坏工作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六、其 他
1、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安全生产科负责监督、执行。
2、如有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
3、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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