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讲教育工作制度
法制教育是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维权意识的重要途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宣讲教育工作制度,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法制宣讲教育工作制度
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干部要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普法培训和考试,参训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机关干部必须参加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其他专业培训和上一级组织的培训,参训率、合格率或领证率必须达100%。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教育、培训,参学(训)率、合格率要达100%。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单位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7、每年进行1-2次的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普法内容的落实、掌握。
8、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法制宣讲教育工作细则
第一条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法制股、宣教股具体实施,各科室共同参与。
第二条 法制股、宣教股负责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年终总结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
(一)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二)增强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股室负责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使其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第四条 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广泛、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广泛进行宣传。
(二)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宣传贯彻学法动员大会。
(三)结合“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月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专项法律学习培训。
(五)印发有关宣传材料。
第五条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证,纳入年度预算。
法制宣讲教育工作制度范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根据本校区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每年进行2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
7、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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