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为进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的出入管理,维护厂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条例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 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一)厂区车辆通行证管理
1、“车辆通行证”由各部门到人力资源部申报办理。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通行证”的发放、回收、补办及监督使用等管理工作。
2、“车辆通行证”严禁转借、伪造。
3、车辆通行证持证人未使用该证时,应及时上交,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回收。
(二)损坏公物处理
对非故意造成门禁设施损坏的,由行为人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强行闯岗,造成门禁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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