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实用范文>办公文秘>规章制度>

企业差旅费的管理规定

思琳分享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企业差旅费的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企业差旅费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生活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本着规范、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出差地域的经济消费状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应提前制订出差工作计划,详细说明出差天数、随行人员数量、出差任务、出差路线及费用预算,并报部门经理审核,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送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开始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需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否则,对超过天数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第三条 出差人员的报销管理包括:交通补助费、住宿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补助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 (一)、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如下:

  注: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比如内蒙地区)或任务紧急时应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或在总经理直接授意的情况方可乘坐飞机。

  (三)、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于早4点前上车后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卧铺票。本条未尽事宜,出差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报部门经理审核后购卧铺票。

  (四)、对于随同部门经理出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与部门经理一同乘车,部门经理应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对超出标准的费用给予报销。

  (五)、对于出差途中节省的交通费用按下列标准以补助的形式发给个人:

  1.乘坐火车时,符合条件购买硬卧铺票而购买硬座票的,按照票价差额的一定比例发给个人,具体如下:

  乘坐火车的员工,按卧铺与硬座差额票价的60%发给个人。

  2.乘坐火车时,符合条件购买软卧铺票而购买硬座票的,也按第1条比例发给个人,但改乘硬卧铺票的,不再发给补助。

  3、乘坐火车时,任务紧急时应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直接授意的情况下方可乘坐动车,差额不补。

  4、乘坐火车、客车时,由于任务紧或赶上春运、十一和五一黄金周,农民工返乡等客运高峰,火车站或订票点车票已经售空,公司或员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火车票时额外放生的费用,不计入正常限额范围,但需要提前告知部门经理,否则不予报销。

  (六)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包干办法,按照出差往返的自然天数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A:到县及县级市出差,每人每天凭票据报销标准为10元;到一般城市或一般沿海城市出差的,每人每天凭票据报销标准为15元;到省会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出差的,每人每天凭据报销标准为20元。

  2、对于自带交通工具的情况,出差前员工需申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根据活动现场情况需要异地租车时,出差前或出差过程中员工应提前或及时与部门经理沟通,部门经理经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报销标准按出差行驶里程、油费票据、路桥费票据、租赁费用等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实行限额控制、据实报销的管理办法。 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如下:

  2.1、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办法: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在限定的标准内,依据取得的宿费发票按

  实报销。在标准以内如果宿费有所节余,可按节余的60%以出差补助的形式发给个人,对于超出宿费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

  2.2、对于同一地点2人以上(含2人)出差住宿的情况,公司要求出差的人员要以本着节约运营成本的方法安排住宿,否则不予报销。具体原则为:2名性别相同的员工共同使用同一个房间,4人使用2个房间,以此类推。报销时,共同使用同一个房间的员工,以报销级别最高的人为标准,按报销标准与当日所住房间价格的差额累加后,平均分摊给共同住宿的员工。共用同一房间时,员工住宿所在房间的价格不得超过经理级住宿标准。

  3、出差人员在外期间,由承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按实报销,不再按宿费标准报销。 4、项目部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员工,如需长期在一个地方出差,经公司商议后为其免费租赁房屋或提供免费住宿,不再按宿费标准报销。

  第六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的天数及相应的伙食标准计算,标准如下:

  (二)出差人员伙食费报销办法:

  1.1、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按出差往返的自然天数为依据,计算补助金额,并且不再在工资中发放餐补。

  1.2、出差餐补的起止日期计算方法为:若出发时的时间为中午12:00点之前,则按出差餐补计算;若出发时为12:00分之后,则执行公司规定每月餐补的标准;若出差回来时(以乘坐交通工具进入长春市市区境内,外五县及双阳区除外)的时间为中午12:00之前,则执行公司规定每月餐补的标准;若出差回来时为12:00分之后,则按出差餐补计算。

  2、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第七条出差人员的电话补助费

  出差人员的电话费补助标准如下:

  1.1、定额补助。根据公司业务旺季、淡季的情况,每年3-12月份,每月固定在员工工资中追加一定额度的电话补助,实行按岗位区分的原则,超出不补。如果计划出差的月份没有出差,则电话费出差补助不予发放。

  1.2、因岗位不同,补助的发放情况:

  注:此表格仅适用于项目部出差员工,其他部门员工出差,请示部门经理,总经理报批后,可比对上述岗位标准后执行。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出差期间,报销发票的名头需写明公司全称及税号。

  第九条 各部门人员于出差回来后3日内,根据公司财务部《关于各部门填写销售费用报销单书写规范的通知》中的要求,严格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及时报销,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相关事情请详细咨询财务部人员或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请出差人员及时与部门经理、总经理沟通,以便及时解决。

  过湾差旅费管理规定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工作计划表》,注明出差人、时间、地点、任务等,总经理审批。

  3、出差交通工具大区经理可乘坐飞机、机票不能高于高铁2等坐超出部分个人承担。高铁2等坐、硬卧、硬座。

  4.1 公司人员省外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卧,如遇工作任务紧急,经总经理审批可乘飞机。

  4.2 乘坐火车从晚8点--次日晨7时,在火车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12小时以上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5、差旅费报销标准和补助

  5.1出差人员往返路途的交通费据实报销;

  5.2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费、实行分项预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超支不补,按标准支出,出差人员要妥善保管与出差有关的原始单据,回公司凭据报销。

  5.3出差人员根据级别严格按照差旅费包干标准进行报销(见附表)

  6、其他规定

  6.1 出差人员路途交通费,按批准合理路线的合法票据,据实报销。

  6.1.1车票:一人一程一套票,即不同行程分行列明并各附一套相应的车票,往返行程车票不得连报。

  6.1.2所有定额车票(即非电脑打印车票)不同单趟行程不得连号,凡出现连号的车票,直接核减该趟行程车票,所附定额车票必须标注发生时间.起讫地点.

  6.2 出差人员夜间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不再发给住宿费用。

  6.3 所以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遇到节假日的,一律不另发节假日加班费。

  6.4员工出差不按照批准路线返回,绕道或顺道游玩、探亲访友的,绕道超时其差旅费不予报销,所有时间按照事假处理。

  6.5 因工作需要随同上级主管出差的,一人可作为随行人员,按所随主管的标准报销,同性别二人出差的按照标准较高者核定应该标准间,按一人住宿交通费包干另加一个人交通费30元/天作为报销标准。

  6.7 为了保证财务资料的准确及时,出差回来后每月5号必须把报销凭证寄给公司。否则,每超一天按照50元/天,人进行处罚;出差人员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黏贴整理,分类写于报销单说明。出差人员报销时,有关指派和审批出差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应对出差人员报销票据认真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差旅费用的报销一般员工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由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最后交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报销。

  6.8 出差人员因各种原因丢失需凭据报销的票据,要尽量取得出票单位的存根复印件。无法取得的,要如实写出书面报告,详细填列票据项目和金额,并由同行人签字证明,再由部门领导签署处理意见,报经公司领导审核后,财务部门据此可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票据项目和金额给予报销。

  差旅费管理规定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有关差旅费开支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出差人员的交通费报销标准

  (一)出差人员乘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卧铺票,如出差目的地没有通火车的可购买卧式汽车票:如达不到以上乘车标准的,不得购买卧铺票。

  (二)城市交通费: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乘坐的应说明原因,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出差人员的城市交通费要严格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三) 按照需要,需乘船的,购票标准为三等舱及以下级别船票。

  二、出差人员的饮食、住宿、乘车补助费

  (一)出差人员餐饮标准,每人每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区县级城市50元,地市级城市70元,副省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市等)及以上100元;

  (二)住宿标准:在本市各区县出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其它城市每人每天每间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区县级城市150元,地级市城市200元,副省级城市(包括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00元,直辖市、经济特区为400元。同性别同事出差两人共住同一标准间,按一间房价报销;

  (三)其他特殊情况,报请集团总经理审批;

  (四)出差天数以车票标明的日期为准;

  (五)如果实际发生费用超出上述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果实际发生费用低于上述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三、其它规定

  第1页 共2页

  (一)因公到外地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产生的费用按培训费用报销标准报销;

  (二)公司总经理出差可按上述标准适当调高报销;

  (三)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时,需相应扣除饮食补助费;

  (四)报销差旅费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在出差返回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外地市场销售人员的核销期限为八天。超出规定时间者,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五)在报销差旅费时,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此次出差安排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并出具意见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4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