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党委换届方案6篇(2)
2017年镇党委换届方案篇四:
为了认真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 为了认真搞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换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章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班子领导发展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能力,努力把我县各乡镇党委建设成为能够领导本乡镇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导集体,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做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永乐镇党委委员职数为9名,米粮镇、云盖寺镇、青铜关镇、木王镇、达仁镇、铁厂镇、大坪镇、柴坪镇、高峰镇、回龙镇、东川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黄家湾乡、灵龙乡、结子乡、张家乡、庙沟乡、余师乡等19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7名,以上20个乡镇各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乡镇长1名)、纪委书记1名。月河乡、关坪河乡、杨泗乡、西沟乡、龙胜乡等5个乡党委委员职数为5名,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各1名。在乡镇党委委员中,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外,武装部长一般应担任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乡镇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1至2名,同时,党委委员可确定优秀村党支部书记1名。委员不提高职级待遇。25个乡镇纪委委员均按5名配备。
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以及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2、进一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换届时,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48岁(含48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新提拔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含40岁)以下,新提拔的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对个别超过提名年龄界限、但工作确实需要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提名。
换届时,因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不再提名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到任职年龄界限,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可暂不占职数。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按2006年8月31日计算。
3、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换届中,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党政正职中配备1名30岁左右的正职,二分之一的乡镇党委班子中配备1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或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选调生,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4、注意选拔使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在坚持干部德才标准的前提下,这次换届中,要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干部(西沟、龙胜、关坪河、杨泗、月河等5个乡暂不配)。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5、坚持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一要坚决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和选举等环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人选要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要适当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对拟进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对拟提拔人选,在现工作岗位工作不满三年的,要到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6、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要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在乡镇和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进行干部交流。交流的重点是党政班子主要领导;适合担任更重要职务和需要“压担子”培养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近几年从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到县直机关,未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乡镇党委正职一般不在原籍任职。同时,要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
三、认真组织开好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
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是选好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党委要搞好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指导选好代表,开好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确保乡镇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选举出席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西沟、杨泗、关坪河、龙胜、月河5个乡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余20个乡镇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名单见附件)。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确定为70─15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县委批准。各乡镇要根据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划分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2)代表条件。①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②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③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④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⑤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尽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拥护。⑥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⑦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⑧身体健康。
各乡镇党委要对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保质量。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作为党代表候选人。
(3)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结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党代表原则上要求乡镇机关、所辖站所、村“两委会”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5%左右;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红星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占25%左右。在代表总数中,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80%以上;妇女、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本乡镇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党员总数的比例(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的少数民族代表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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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代表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22%。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各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资格和结构比例进行审查。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符合条件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2、确定乡镇党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1)组织民主推荐。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乡镇党委、纪委班子人选。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反复酝酿,研究提出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有关要求,县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审查,根据考察和审查结果,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
(3)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7月初开始到8月1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8月15日到8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酝酿提出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从8月18日至8月20日,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永乐镇、木王镇、青铜关镇、米粮镇的党代会可在8月底以前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的主要议程是:①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将乡镇党委、纪委本届工作报告提交全体党员或党代表审议通过。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③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代表名额、代表结构、代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报送。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各方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使乡镇党委换届与当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1、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县委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罗均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董德康、县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担任,县委办、纪委、组织、宣传、人劳、编办、财政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加强对整个换届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在宣传动员、乡镇领导班子测评考察、党代表考察、推荐和酝酿班子候选人、召开党代会等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注意交流经验,搞好协调,遇到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负起责任。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尤其要抓好代表选举、领导班子选举、起草工作报告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干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协调、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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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在换届选举期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所包抓的乡镇,进行法律、政策和程序上的指导,扎实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顾全大局,牢记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和个人的进退留转;要注意做好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党委决定、维护党的团结上来,自觉增强党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有重点地参加一些乡镇的党代会,注意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严肃换届人事工作纪律。在换届选举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正气,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办事,坚决制止和克服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县纪委和各乡镇纪委要加强监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良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对那些借换届之机,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中伤他人、搞不正之风和非法组织活动的,要从严查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
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报批手续。乡镇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之前,要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会。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报县委审批。在换届选举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办公室反映和请示报告,以便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要进行工作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推迟选举的乡镇于9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2017年镇党委换届方案篇五:
按照中省市要求和县委安排部署,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已于6月底相继完成。为切实了解掌握各乡镇 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换届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等情况,根据县委《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严肃换届纪律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县委决定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对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和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以下内容: 1、各乡镇换届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乡镇党委是否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对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2、学习宣传换届纪律的情况。党委中心组和乡镇机关是否对换届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换届纪律进行专题学习;是否将相关换届文件印发到每一名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学习;是否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资料选编》和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卡发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或党代表手中;是否将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上墙宣传。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是否按照县委要求,以“严守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为主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干部是否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有无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5、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形成情况、党代表产生情况、代表比例构成情况、党代会召开情况、文件资料和档案整理归类情况。
二、 检查考核的方法
检查考核主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听取汇报。即听取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看乡镇党委换届有关请示、批复、工作方案、会议记录等各种档案资料。
3、座谈了解。要组织召开座谈会,注意发现乡镇党委换届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了解掌握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注意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广大党员对本次乡镇党委换届情况的反映。
三、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考核工作在县委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各督导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督导工作组要写出工作报告。
2017年镇党委换届方案篇六: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驻镇)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一)村“两委”班子的配备原则
按照建设精干、高效农村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村“两委”班子文化、年龄、性别结构,拓宽选人渠道,提高整体功能。
1、合理确定职数。根据村的规模大小、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职数确定为:2000人以下的村“两委”由3-5人组成,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3人,设书记1名,委员2名;村民委员会成员3人,设主任1名,委员2名。2000人以上的村“两委”由5-7人组成,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5人,设书记1名,委员4名;村民委员会成员5人,设主任1名,委员4名。另外,来榜、三河、黄泥3个村党组织委员会各设副书记1名,实行“一肩挑”的村民委员会设副主任1名。
2、提倡交叉任职。鼓励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全部进入村委会班子。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2000人以上村“两委”交叉任职至少3人,2000人以下村“两委”交叉任职至少1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兼任村级配套组织成员。
3、优化班子结构。新进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新进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读党校大专、电大、农函等)。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条件的村要配备1名35周岁以下的干部。
4、注重选拔妇女干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力争当选的女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较上届有所增加。
5、支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对在村任职一届以上、工作表现突出、条件比较成熟、已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副书记的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可推荐作为村“两委”正职人选。大学生村官当选村“两委”成员可以不占职数(正职除外)。
6、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凡缺乏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行政村,可采用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动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方式解决。鼓励培养成熟的后备村干部特别是实施“大学生回归工程”人员积极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力争进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
(二)村“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
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三有三带”(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要求推选村“两委”成员,具体要把握以下要求:
1、严守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法律意识,能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3、坚持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无私奉献,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拥有农民技术职称,观念创新,思路清晰,有“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本领,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化解农村各方面复杂矛盾的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2)道德败坏,生活作风有明显问题的;(3)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4)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不满二年或开除党籍的;(5)近三年受到刑事追究或行政拘留处分的;(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7)上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8)近三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9)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在群众中影响极坏的;(10)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11)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12)利用各种手段、方法进行贿选和干扰选举的。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年6月开始,9月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本次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
(一)准备阶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日)
1、开展调查摸底。镇党委组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驻村入户,深入了解情况。对所辖村党组织工作、班子公信度、党员群众诉求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掌握村书记连任情况,后备人选情况,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情况,重点摸准吃透村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的情况,分析研判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和隐患。
2、制定选举方案。镇党委逐村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两委”班子整体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换届选举工作,镇下派驻村指导组。
3、培训工作人员。举办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村财审计。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岳纪„2014‟39号)要求,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情况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开展考核评议。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和民主测评,考评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重点考评任期内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考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考评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6、集中抓好整改。建立健全选举工作预警机制,对排查出的影响换届工作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对遗留问题和各类信访积案,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安排司法、公安等部门提前开展集中整治,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程序》等有关规定,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坚持按照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组织考察、党员大会选举四个环节进行,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总体上按以下四个步骤操作:
1、选举启动阶段(7月4日—7月17日)
(1)镇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会,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
(2)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
(3)村党组织召开总支或支部委员会和下辖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的批示精神,研究换届选举筹备事宜。包括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起草村党组织工作报告等文件。
(4)村党组织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对长期在外等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5)村党组织做好会议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准备好村党组织工作报告,党员和群众推荐下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办法、选举办法和计票表格等。
2、推荐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阶段(7月18日—7月20日)
(1)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实行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若属需要回避的人员,被党员和群众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其中一人为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2)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3)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组织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维稳、综治等部门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推荐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村党组织及时通过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并与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3、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阶段(7月27日)
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设总支的村党组织,下设支部的选举,待总支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再参照本•实施方案‣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4、选举结果报批阶段(7月28日—7月30日)
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及选举结果,镇党委及时审批结果。村党组织对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村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精神,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选举准备阶段(7月18日至7月27日)
(1)召开动员大会。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部署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与村党组织换届“两推”会议同步安排)。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一般7-11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人员名单,并报镇人民政府或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3)改选村民代表。改选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按5-15户推选1人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改选后,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公告,统一颁发村民代表证。
(4)制定换届选举方案、选举办法。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规程和县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投票选举办法、选民登记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为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拓宽基层民主渠道,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班子结构不合理、程序繁杂等长期制约基层民主发展的瓶颈问题,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推进“三项制度”(“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一票选举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民基字„2014‟109号),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具体指导意见另文下发。
2、选举阶段(7月28日至8月25日)
(1)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积极参加竞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接收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报名参加竞选,可组织其发表竞选演讲,向选民介绍竞选人情况,为民主提名候选人奠定基础。
(3)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村为单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投票提名,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二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依法提名,然后将提名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所有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提名得票多少差额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10日前张榜公布。
(4)办理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在选举日前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5)印制选票。选票印制由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选举前一天村民选举委员会盖章(可由村党组织、村委会印章代替,也可加盖镇人民政府印章)。盖章的选票必须封存,严加保管,到选举会场当众拆封。
(6)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建议各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为,8月22日:关河、斑竹、公山;8月23日:来榜、枫树、清潭;8月24日:三河、马元、羊河;8月25日:黄泥、花墩、横河,具体选举日由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投票选举前必须确定具体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并提前三天公告,对有条件的村,可组织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正式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验证发票处、代笔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根据需要可以设臵流动票箱,但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加强现场组织工作,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于当日内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封,核对票数,并当众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的,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如果委员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镇政府备案,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由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政府民政部门颁发当选证书。
(四)完善总结阶段(8月26日至9月15日)
1、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换届结束后,镇党委要统一组织村“两委”新老班子的工作交接。交接工作应在村“两委”班子选举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村委会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或拒不移交公共物款及档案资料的,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支持新班子工作,继续发挥作用。
2、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管理及保障制度。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确定任期目标,明确发展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管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适时按照当地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水平调整村干部报酬,积极稳妥解决好离任村干部的生活保障问题。
3、健全配套组织。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推选人民调解、治安保卫、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推选村民小组长,提倡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
4、搞好新一届村“两委”成员的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切实抓好新一届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由县负责组织,村“两委”其他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由镇负责组织。通过培训,使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进一步增强民主法治观念,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镇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各组应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镇党委、政府逐村派驻指导组。选派干部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好所在村的“两委”换届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工作失误,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到选前、选中和选后的全过程,正面影响选举进程,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各种载体,宣传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增强干部群众及党员的民主、法治意识。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公开公平竞争。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直白明了地告知村民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珍惜民主权利,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能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加强对正面舆情的宣传引导,注意负面舆情的监测,制定应对处臵方案,梳理分析网上舆情热点,及时发布正面声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严格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不得随意解释和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依法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少。深入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
(四)认真培训骨干。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驻村指导组成员的培训。各村选举工作委员会要组织对村民代表和选民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吃透操作规程。
(五)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下发一张提醒卡、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开展一次承诺活动,大力宣传村“两委”换届“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参选人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自觉抵制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畅通监督渠道,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特别是对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要跟踪监督,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重点监督。切实加大对违反“十个严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各种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六)及时解决选举中的问题。村级组织换届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一定要切实保障党员和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要注意做好党员、选民特别是落选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要坚持村干任期、离任审计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村干一个清白;对村民反映的选举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处理,认真解决选举中的问题,防止和避免村民上访。要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破坏选举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
(七)认真检查验收。换届结束后,镇党委、政府组织总结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镇和村要及时上报选举工作的文件资料和工作总结,建立规范化换届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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