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一
饮水安全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关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落实项目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名册》和《实施方案》,将项目落实到村,各项目村要配合镇农村饮水项目办公室人员,认真填写“碧石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卡中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做到册、卡与事实相符。使每个单项工程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材料用量、解决的人数一目了然。
第二条 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优先解决饮水最不安全的农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是: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有干旱季节的年份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饮用水含氟量不超过1.0毫克/升。
二、建设管理
第三条 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根据下达的饮水安全项目,对每个项目进行初步勘察,选好水源点,对水源、水质做出初步论证,提出建设规划。
第四条 单个工程规划设计应提交受益农户讨论,集思广益,确保能够饮用安全水。单个工程规划设计通过后,填写统一格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并报县水电局备案。
第五条 服务中心技术人员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饮水安全工程要做到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应的管护形式,成立相应的用水组织,有专人管理,并要收取一定水费,用于管护,确保工程永续利用。
三、资金拨付
第七条 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进度,该资金由区水利部门建立专帐,实行专人管理,统一拨付。
第八条 国家补助资金60%以材料的形式支付,40%在工程通过验收后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其中在工程开工时预付管材的折款,通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后全部拨完。
第九条 各种工程材料通过招投标确定供货商,由镇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质量检验把关、领取和发放,杜绝使用劣质管料,对于自行采购材料,出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各受益户主或代表按照乡镇技术服务中心施工员的通知,领取各项工程材料。并在《工程材料发放明细表》上签字,表中注明受益户领取材料的折合金额。
四、项目验收
第十一条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卡》中规定的竣工时间,由镇技术服务中心逐个验收后,县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0%。
第十二条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主要工程内容、受益人口是否与卡片相符,是否立有县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规定的标志牌。
第十三条 工程由省、市、县三级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村填写《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以村为单位直接到县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取余下的40%工程款,由各村直接发放到农户。各村各单位不得拖延支付、挪用国家补助资金,不得搭车收取费用,不得搭车扣除各种摊派税费。
第十四条 该工程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二
饮水安全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关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本村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了全面解决本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提高供水质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自然概况
海元村位于海拉乡南面,南与云南省会泽县矿山镇隔江相望,东面是本乡的海昌村,西南面与本乡的海明村接壤,距离海拉乡政府所在地7公里。全村总面积11平方公里。海元村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型,属半山与河谷地带相连的地貌特征。全村大半部分面积为棕色、红色土壤。由于石灰岩溶发育充分,其土层浅薄,加之人为活动加剧,大片耕地已逐渐向石漠化演变,是典型的喀斯特石漠化地区。全村平均海拔1800米。水资源严重匮乏,全村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和谐的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尽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面推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目标任务
通过调查摸底,全乡共有全村总户数为305户,总人口为1460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我村主要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外出务工。由于水资源的严重匮乏,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从根本上制约着我村经济发展,根据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安排,在我村建设安全饮水工程。
四、资金来源
一是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二是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由群众自愿每户自筹资金壹佰元(¥100元)用于落户、安装水表等;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加强监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乡“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工程量较大、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的工程实行监理制,监理人员按照规划设计内容及下达的任务目标、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严格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时收集并整理有关资料。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对组织群众实施的项目,实行县、乡、村、组四级验收制,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验收,不合质量要求的限期纠正。
六、用水管理
项目实施之前,成立相应的农民用水制度,在施工过程
中,村支两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管作用,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管护、用水、节水,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由安全用水管理部门定期对水价进行征收(收费标准再行商议)。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农村饮水安全检查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凝冻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饮用水水质的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饮水安全,精心组织,严把质量,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各类饮用水水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成立安全饮水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仕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雷军(县卫生局局长)
王松(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刘勇(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海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平忠(县建设局局长)
刘大国(县工商局局长)
李斌(县质监局副局长)
艾家伦(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谭承礼(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谢本军(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汪义彬(城关镇副镇长)
罗权友(双流镇副镇长)
蔡丹(金中镇副镇长)
黄咏梅(冯三镇副镇长)
汪兴军(楠木渡镇副镇长)
吴国祥(龙岗镇党委委员)
丁天前(南龙乡人大副主席)
蔡显东(永温乡乡长助理)
吴国敏(禾丰乡副乡长)
谢云萍(毛云乡副乡长)
刘福梅(南江乡纪委书记)
王文力(高寨乡副乡长)
刘茂(龙水乡副乡长)
李长云(米坪乡党委委员)
冯裕武(花力乡副乡长)
谢超凡(宅吉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饮水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检查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卫生质量,桶装水、瓶装水取水点水质监测,不符卫生标准及水质指标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及水质达标。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安全人饮水、水厂及县城周边应急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管理和监督。
县环保局:负责对水源地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对取水单位及各类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进行质量把关。
县国土局:负责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取水地土地手续办理核实。
县工商局:负责检查督促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经营户,规范经营、守法经营。〖hj*3/9〗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居民饮用自来水的安全供给监测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县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及农村饮水进行检查、化验,确保安全,对饮用“竹源牌”桶装水的人群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饮用水、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卫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设施、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和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三、工作步骤
1、4月17日—18日,对全县范围内采青矿泉水、富硒山泉、南江泉、硒泉、农二哥山泉5家品牌桶装水及在县域内销售的21个品牌瓶装水和49家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水质不达标的品牌饮用水采取封存或取缔,对在县域内销售竹源牌矿泉水的进行查封,并对近期已销售的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2、4月19日,对县城周边的应急水源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3、4月20日上午10点前,各乡镇、各部门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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