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_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方案(2)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篇四
一、总体思路
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构建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法规、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民政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为重点,以加强监督、争取资金为保障,以部门配合、基层落实为手段,促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施目标
逐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不断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救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救助起点线,提高救助标准,资助加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积极探索医前、医中救助的办法,对在救助病种范围内的救助对象,确属无钱治疗的,按照不超过年最高救助限额的20%给予医前救助;住院后无力继续治疗的,按照不超过最高限额的20%给予医中救助,年底结算时一并抵扣救助费用。为提高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和居住率,凡在乡镇村敬老院和“五保之家”集中居住的五保老人,
每人每年补助400元的门诊药费。
三、规范操作
对城乡大病救助实行个人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制度。坚持三榜建档管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共同负担,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年初列入财政预算,采取先期预拨,年终清算的办法分批下拨,专款专用。
四、强化落实
(一)认真研究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重点是完善申请、审核、审批、档案管理、资金运行、信息统计等制度。
(二)进一步通过文件、报刊、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公开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象的权利义务、审批结果、动态管理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同时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作,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管理”的原则,精准锁定贫困村、贫困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精准识别贫困村、贫困户。
1、明确贫困村识别标准及程序。
标准:(1)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0%的;(2)固定集体经济收入低于2万元的;(3)贫困户占全村总户数比例达33%以上的;
程序:村委会申请,乡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
2、 明确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程序。
标准:(1)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3%的;
(2)严重危房或无房住的;(3)无劳动能力的;(4) 生存条件极差的(不通水,不通电和不通路的);(5)生产资料极度缺乏的(人均耕地低于0.5亩)。
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村民代表评议、组内公示、村审核、乡审核、村级公示、录入汇总、督查核查等九步工作法评定贫困对象。(1)农户申请。农户对照贫困户的识别标准进行自测,符合条件的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填写完毕后由村民小组长统一收集。 (2)入户核查。村“两委”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进村入户,对贫困户申请对象开展调查。(3)小组评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7-10名参加),对申请农户逐户审核评议。(4)组内公示。在群众集中地方公示七天。(5)两委审核。村 “两委”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会两票”的形式进行票决审核。(6)乡级审核。乡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驻村干部逐户审核。(7)二轮公示。经村、乡两级审核后将贫困户名单反馈到村,进行第二轮公示。(8)数据录入。将调查表上报到乡,由乡组织录入。(9)督查抽查。对弄虚作假、存在严重问题的村,核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精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坚持精准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分类施策,采取专项扶贫措施使其得到直接有效扶持,提高扶贫瞄准精准度;对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长年困难的农村人口通过低保、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存生活,实现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通过精准帮扶,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1)人均纯收入由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提高至55%以上;(2)住房问题得到解决;(3)生存生活有保障;(4)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5)看得起病。贫困村实现脱贫目标:(1)有固定的“五务合一”阵地;(2)有1-2项主导产业;(3)农民民人均纯收入由全省60上升至80%以上;(4)集体固定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5)贫困户比例由33%降低至20%以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五个到村到户”
1、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根据群众意愿选择项目,实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加快形成一批产业专业村、专业户,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加强财政贴息贷款管理,重点扶持促进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基地建设;创新小额贷款管理与使用方式,降低贷款门槛,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筹资难问题。
2、技能培训到村到户。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着力培养贫困地区农村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种植养殖能手、农民经纪人。
3、扶贫搬迁到村到户。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整合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库区移民等项目,坚持农民自愿、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视家庭收入情况、人员构成,合理确定面积和资金投入,逐村逐户建立档案,确保每一户搬迁群众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4、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实施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特别是对无房住,无水吃和无路行的农户,积极整合资金,解决其住房、吃水和出行问题。
5、社会保障到村到户。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五保、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民政部门负责兜底,并安排低保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精准管理贫困村、贫困户。
建立贫困动态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不断规范贫困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工作,更加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及时退出,对应该扶贫的对象及时纳入。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彭聘成同志负责具体办公。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
2、加强宣传动员。采取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大力宣传精准扶贫工作,使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广大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的热情,不断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3、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搬迁实名制、雨露计划直补到户制,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定期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附:1、贫困户申请书;
2、贫困农户调查登记表;
3、村贫困户评议审核情况公示;
4、村贫困户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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