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乡镇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下面是有2017乡镇财务公开工作方案,欢迎参阅。
2017乡镇财务公开工作方案范文1
为了推进我村财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财务公开工作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收入计划、收入预算、支出计划、支出预算、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农村道路修建计划、集体资源性资产的发包,资产出租计划。
2、各项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救济扶贫款、专项补助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
3、各项支出。包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环境整治支出,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征兵,计划生育支出,贫困户补助支出,扶贫救济款的分配、使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以及其他各项支出。
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收款项,内部往来款项。
5、债权债务。包括:农户往来款项的数额,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欠银行、信用社贷款数额、用途、经办人,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等。
6、其他项目。包括:农户承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以及其他国家补贴农民或者资助村集体的事项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村成立了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村两委其他成员及村民代表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和协调财务公开工作,村文书负责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017乡镇财务公开工作方案范文2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利用内部通知、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2017乡镇财务公开工作方案范文3
一、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推行校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体现,是推动我校“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重要措施。财务公开是校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推行财务公开是深化学校公开,是学校深入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推行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参加财务的民主监督,对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完善和抓好聚财、理财、管理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消除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推行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财务公开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公开、财务结果公开。
(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等及时公开。
(二)财务收支标准公开:
1.各类收费名目、范围、标准(公布国家或省、市、县文件和收费许可证);
2.各类支出名目、范围、标准;
3.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
4.学校大型基建招投标公开;
5.学校经费审批权限、程序和审批责任人公开;
6.财务结果公开:
(1)公开的内容:资产负债情况,事业费支出情况,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机动车费用,基本建设财务开支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一次性批量购置价在10000元以上)情况,单项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装、维修工程开支情况。上述各项均用表格公布。
(2)填写表格时间: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机动车费用,大宗物品采购在报销时填写;基建和装、维修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填写。
(3)填写表格责任落实:各表格由报销人或经办人填写,总务处监督。
(三)向社会、学生、家长公开的内容
1、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
2、贫困生减免情况;
3、财务公开时间:每季度终了后的10日内公开张贴,保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情况,择校生退费情况。
4、举报电话号码;0914-6171138 、0914-6171118
(四)向学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收入情况,含工资、专项补助、公务费、上级补助收入,学费杂费收入,服务性收入,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收入,学生住宿收入,学生食堂收入,校办企业、门面出租及其他收入等分类公开。
2、学校支出情况。须按一般预算支出项目分明细公开,奖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含招生费用)、福利费、维修费等必须分类公开。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基建工程建设费、上级补助及自筹情况予以公开;临工工资、税款及对学生服务性支出分别公开。
3、学生学费杂费减免金额及人数。
4、学校的债权、债务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学校财务公开可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或教职工公开。
1.学校设置制校务公开栏,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在每期开学收费前公示并保持至期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必须及时修改),面向学生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2.学校聘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为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并定期(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向义务监督员通报学校的收费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3.学校校长每期至少一次(期末必须有一次)在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上作财务公开专项报告,较为详细地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教职工对具体的收入、支出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并进行财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认定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4.利用职工政治学习集会时间,经常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大笔开支或重大事项。
5.广泛运用校园广播、学校校报、公开向社会、学生、家长公开的内容。
6.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和校长热线电话、校长信箱。
四、财务公开的程序
(一)校长提出财务公开方案,由工会提出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组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公布,并备案。
(二)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及时通过学校的意见箱、电话举报、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广大教职工群众、学生及家长对每次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要答复群众、学生及家长提出的疑问和要求。
(三)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意见。
(四)将公布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检查。
五、推行财务公开的措施
(一)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总务处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各中层领导为成员,并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教代会成员参加的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务主任负责办公。由工会主席负责校务、财务公开的档案、公示栏的管理;各领导小组人员负责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监督、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年终对财务公开情况作出评价,并将结果报县教育局;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提出财务管理整改意见,必要时,提请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
(二) 明确学校校长、分管财务的主任和承担具体工作人员财务公开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试马镇初级中学关于加强财务财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三)定期分析推行财务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把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执行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或出现问题的个人予以批评、处罚。
六、几点要求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召开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动员会,使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认识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参与,个个重视共同监督的局面,确保把财务公开活动持续、深入、广泛地开展下去。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切实做到学校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业务领导全力抓,并层层落实责任制,确实把财务公开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规范工作。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要把督查工作贯彻于财务公开工作 的始终,逐步规范财务公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补救解决,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投诉箱,对投诉要按规定的期限程序处理;加强财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和检查。
七、有关责任追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学校校长是本校校务公开(财务公开)、治理乱收费、财务收支等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工会、教代会是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学校党支部是领导责任人。因此,若学校校务不公开、存在乱收乱支的行为,校长、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必须负责。学校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树模之中,并作为校长、党支部书记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校务(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的,请师生员工监督、批评。学校总务主任、财务会计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补课收受钱物;严禁年级组、教师擅自组织学生补课收受钱物或违规为学生订阅教辅资料。违者,除追究当事人教师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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