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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设备采购合同3篇

邓茵分享

电器主要是指家庭常用的一些为生活提供便利的用电设备,如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各种小家电等等。那么签订电器设备采购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器设备采购合同,感谢您的欣赏。

电器设备采购合同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__变压器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当_____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_________,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设备采购合同2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根据 20_ 年3 月 日 设备项目(招标编号:( HNQSZB20_0045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原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当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变压器型号规格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合同金额(单位:元)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卖方对设备提供不少于 24个月的保修期(设备另有超过24个月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保修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违约处理。如因买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五、交货预约期: 30 天 ,如有变动,买方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需提前交货的,则提前半个月通知卖方交货,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需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卖方保管不另收保管费。

六、机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6.1合同所定货物卖方在生产前应向买方确认规格型号参数,买方有权变更招标文件中投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变更参考原相同或类似的投标型号.

6.2 设备制作过程中,卖方应配合买方监造人员对设备制作过程经行质量检验。

6.3安装调试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6.4卖方人员在安装调试期间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卖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交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关的配件和技术资料,以及免费为使用单位培训维修人员。

七、质量保证:

7.1卖方送货到工地指定地点后,对设备应妥善保管,以保证安装顺利和延长使用寿命.

7.2卖方设备安装调试安毕,并在工程竣工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内,为买方提供免费服务.

7.3如发生故障,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能知后立即答复,并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进行维修.

7.4卖方要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及其内在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付款方式

8.1签订合同后,卖方提供能够满足设计院设计要求的图纸、资料后十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计 180000 元。

8.2设备到达现场安装检验合格后,并且买方在收到卖方全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5 %,计 585000 元。

8.4余款 15%,计 135000 元作为质量保修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运24个月内,在此期间产品因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损坏,卖方负责更换,更换后,设备质量保证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买方七天内支付。

九、验收

9.1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和卖方提供的设备验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

9.2设备到达工地现场后,由买方会同卖方、接收方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设备验收。

9.3设备安装调试经自检合格后,由买方、安装公司、监理公司及当地质检部门负责验收。

十、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总共 24个月。

十一、违约责任:

卖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包括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交货)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五;同时,买方将罚没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十二、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对方责任。

十三、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开封市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

十四、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开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电器设备采购合同3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按照设备总价的3%即人民币 元支付定金,款到卖方账户后合同生效。该笔费用保留到第一次产品排产时,自动转为排产款。

2 买方根据自己需要,在交货前3个月将需要排产的产品(按照表中的电梯标号和楼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同时将该批次产品设备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确认款项后安排生产。 3 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买方将已排产的产品货款的70%和全额运输保险费汇入卖方账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发货。

4 买方以银行本票付款的,卖方在收到银行本票后当日发货;以银行汇票或支票付款的,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5 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6 根据国税发(95)088号通知的规定,产品直接销售给产品使用单位的,卖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开具一般发票。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订货时必须将产品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在合同中写明。设备款发票由 开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按期收到合同规定的各个批次产品应付款项和排产通知书后及技术规格确认书后90天内向买方交付该批次产品。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按10天为一个单位(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交货地点

上海市闵行江川路811号。

六、交货方式

卖方代为办理托运,公路运输至需方工地: ”项目现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 买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损蚀、损失和损害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 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 GB16899-20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 18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 卖方与买方或卖方与产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产品安装合同》,因非卖方原因使得《产品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卖方将不承担产品安装验收和整机运行质量的责任。

6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7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8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九、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后附)。

2 除卖方负责安装电梯产品之外,买方应在收到本合同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应当附有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买方怠于提出索赔通知的,视为产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卖方不再负责补缺或更换。

3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十一、其它

1 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 上海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60元/天、日本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在买方支付仓储费之后,产品质量保证期顺延。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为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双方必须再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编号为AZ-1。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委托代办运输、保险协议”、“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另行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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