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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不查离职证明真假

舒欣分享

  假的离职证明公司是否会去查,要根据各个单位要求的具体情况来看。下面就和学习啦小编一起看看新公司会不会查离职证明的真假吧。

  查不查离职证明真假:

  如果你修改的东西属于企业聘用你的依据,那么你便构成欺诈。根据《劳动合同法》26条第一款第一项,39条第五项的规定,单位是可以解除与你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如果修改的部分不属于形成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则用人单位知道了也没用。所以,简单地说。如果工作经历是岗位所必须的,单位可以解除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还不需要给你任何赔偿。

  档案确实是有你跟原来单位的转入、转出证明的。转出手续齐全才可以到新单位工作。否则,你不能在新的单位里面工作。就算单位请你,社保的购买上也成问题。所以,你跟上一单位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都是用人单位必看的材料。至于你现所在单位是否跟你的上一单位联系,这可以放心,一般都是不会的。只有在你手续不清的情况下会找你了解,如果需要补手续,一般是让你自己去搞的。

  查不查离职证明真假:

  1、很少公司回去查,只要不是应聘重要职位2、虽然取消综保,但是现在的5险是基于原先的综保,还是要和上家结交的3、档案不会仔细去看的

  离职证明补办措施: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也即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因此,出具该证明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声明书(范文)

  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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