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2)
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篇2
现将本届纪委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协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全市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20xx年6月,赣州市纪委监察局被中央纪委、人社部、监察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格局得到强化。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在市、县两级建立了“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履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分工任务。因落实不力而失职渎职,被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573名。通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主体意识得以普遍强化,责任分工得到较好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
(二)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大局更加到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发展环境优化、优势产业壮大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了对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和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以及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的监督检查,改进了干部作风,促进了工作落实。加强县乡换届工作督导,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开展矿业管理监察和专项巡视,促进了钨和稀土等优势产业集群较快发展。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开展 “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发展提升年”等主题活动,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评比中获设区市综合第三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三)源头治腐领域不断拓展。不断推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实行工程建设承包商“红、黑名单”、电子招投标制度,推行重点领域领导干部问责等。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实行 “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理”,乡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实行政府采购双向询价低价择优采购,全面推行 “公务卡”消费制度,开展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等改革。在全省率先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到乡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全省先行开展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所有市直单位推行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两个不直接分管”,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结合实际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推行公务用车招标定点维修等,堵塞了漏洞,节约了费用。
(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大。进一步拓宽案源线索,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办案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开通举报电话“12388”,实行重要案件线索上报,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异地交叉办案机制。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配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查处促规范,以查处保廉洁。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26人,其中开除党籍802人,留党察看184人,撤销党内职务55人,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理67人。坚持“一案一整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和惠民资金的安全发放;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开展清理达标评比和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工作,规范审批程序;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工作,减轻了群众负担;开展对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农民建房收费等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初步建立了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
(六)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2007年,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我市召开,重点推广我市的经验。深入开展“三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标准化”、“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干部监督制度化”建设工作,建立了农村基层议事、决策、管理、监督等10个方面的制度。全市所有乡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探索 “入户听诉”、“三务公开一话通”、乡镇“网络问政直通车”等做法,对基层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得到强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切实加强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新一届县(市、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旁听德兴市原市委书记徐跃进受贿、挪用公款案开庭审判,受到生动而深刻教育。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党委书记与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集体廉政教育谈话,对职务变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签订《任职廉政承诺书》。协助中央纪委、省纪委完成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旧址暨全国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连续三届举办闽粤赣边三市“红土清风”论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有声有色。廉政采茶戏《村长家的妇娘们》在南昌、北京成功演出,得到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表彰。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市纪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注重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争做焦裕禄式好干部”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力量,优化结构,强化职能。全市撤销县(市、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监察室582个,新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114个。
五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是市委和省纪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对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体会:第一,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必须坚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第四,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在认真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第五,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以改革创新解除难题,以改革创新增添活力,以改革创新打造特色。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极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影响恶劣;少数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等等。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赣州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全力服务和保障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坚持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坚强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对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坚决维护集中统一。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错误苗头,查办典型案件,确保党员干部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令行禁止、团结守纪,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二是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战略,围绕钨、稀土等优势资源整合和产业发展壮大,加强监督检查,在公共服务单位、行政审批窗口推行服务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构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完善发展环境网上测评体系,加强发展环境监测点建设。配合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打造有利于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优良环境。三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开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等主题活动,针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损害机关效能和党的形象的案件,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曝光。加强对“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实现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以优良的作风促进提速、提质、提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更好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
(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第一标准,以反腐倡廉的实际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建立特邀廉政监督员等群众参与制度。二是加强督查,维护民利。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针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分配、教育收费、医药医疗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健全监控预警、纠正治理等机制,推动就学、就医、就业等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三是加大惩处,取信于民。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满意度。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率先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要求,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落实力度,扎实推进源头治理。一是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查办案件惩治体系、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评估和监督体系、惩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是抓住关键,深化改革。改革的关键是全面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化和程序化,切实构建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的体制机制。要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制度。完善司法权运行的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建立健全权力公开体系,推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创新公共资源公开交易平台,实现阳光操作。三是科学谋划、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以管理制度创新为重点,实施制度建设工程,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构建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协调性、实效性。建立制度执行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执行力。
(四)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工作水平,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一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处腐败,全力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二要突出办案重点。注重从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专项治理、媒体舆情等渠道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特别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三要完善办案机制。完善腐败揭露机制、办案协调机制、文明办案机制、案件剖析教育机制,健全办案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四要发挥治本功能。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提高综合效应。正确处理惩处与教育、监督与保护的关系,鼓励干部开拓进取、创新探索。坚决查处造谣中伤、诬告陷害的人和事,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夯实基础、重视基层,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实行“三务”公开标准化,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强对公开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深化“三务”公开,推行网上公开和手机平台公开。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村级民主决策监督制度,积极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二是认真落实“三资”管理规范化,加强廉政阳光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健全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规范民主理财管理,完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全面推行集体资产、资源阳光交易。三是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制度化,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扎实开展“入户听诉”活动,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要强化各级党委抓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一是抓领导强责任。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抓考核问实效。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把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抓追究促落实。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不力而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选拔任用干部失职失察造成恶劣影响、身边工作人员发生重大问题、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要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七)深化教育、强化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是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重要环节。一是坚持形式多样,构建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拓展教育载体,不仅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警示、展示、文化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二是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深入开展“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专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对权力的敬畏感。充分利用红色、客家文化资源,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作更多的廉政文艺作品,在景观建设中融入廉政文化元素,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在全市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气。三是全面推行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廉政与效能的有机统一,把廉洁自律与勤政为民要求纳入岗位职责,把防控措施纳入业务流程,通过理清岗位权限、规范业务流程、排查廉能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积极采取基础防控、分类防控、预警防控以及效能监察,及时化解廉能风险,推动源头治腐和效能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四是监督落实党内廉政法规。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推动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配齐配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规范运行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整合资源力量,规范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干部,强化监督职能。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配强装备,落实经费,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党规,深入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大力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专业化建设。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改善知识结构,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用三年的时间把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严格把好“进人关”,充实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加强管理创新。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和特点,以内部管理制度创新为重点,加强信访、立案、调查、审理、案管、结案等环节的管理监督,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考核评估,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四是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打铁还须自身硬”。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要以人为本,执纪无情警示有情,注重防范,注重教育挽救,多提醒、多告诫,真正关心爱护干部;要常怀爱民之心,像关心亲人一样关心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干部和群众可亲的贴心人。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秉公执纪,严格自律,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做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嫉恶如仇、刚直不阿,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可敬的忠诚卫士。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加强多岗位锻炼,解决实际困难,为干部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崭新的精神风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坚持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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