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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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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全省煤矿 安全 生产 座谈会 ,也是省政府第六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项通报会,同时,又是落实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次动员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胡锦涛、温家宝近一个时期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 精神,认真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突出问题,深刻吸取“11·27”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以煤矿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坚决遏制煤矿安全及各类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昨天上午,我和海生同志以及省里几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实地检查了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新发煤矿和城子河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下午,四个重点产煤市和牡丹江市政府、龙煤集团以及省煤矿安全专家组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发言。刚才,志杰同志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情况。总的看,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比较扎实,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自去年底以来,为深刻吸取“11·27”事故的教训,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扭转了全省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省政府第57次省长办公会议,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八个坚决落实到位”的总体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围绕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了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市(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级领导包保责任制,省政府领导同志经常深入到市、县,深入到重点企事业单位,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产煤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经常深入到小煤矿井下现场解决问题,龙煤集团及分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基层、井下抓落实。二是围绕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全省开展了以集中排查整改煤矿安全隐患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仅煤矿安全领域的隐患就查出了4万多条,绝大多数得到了及时整改。三是围绕严密监督检查制度,省政府建立了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情况专项通报会议制度、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定期将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四是围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统一划到安监部门,成立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了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国有重点煤矿地方监管。组建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组成了以煤矿为重点的省级安全生产专家组。五是围绕加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充实了部分国有重点煤矿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六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出台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

  今年1至5月,我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3.3%,死亡人数下降7.6%。虽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煤炭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趋势,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截至5月末,全省发生煤矿事故52起,同比增加11起,死亡人数82人,同比持平。1至3月全省煤矿死亡37人,而4月一个月就死亡39人。四个重点产煤市中,鸡西发生煤矿事故13起,死亡26人,同比分别增加9起和20人。鹤岗发生煤矿事故6起,死亡9人(全年控制指标12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和6人。七台河发生煤矿事故6起,死亡16人,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双鸭山市发生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

  为深刻吸取“11·27”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先后召开了12次重要会议(包括今天的会议),即第57次省长办公会、全省电视电话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6次专项通报会、两次七台河现场会、4月13日在鸡西又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会。其中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和讲话就有8次,委托海生副省长主持和讲话4次。其密度之大、要求之严是前所未有的,每次都有新措施、新要求、新观点。

  在省委、省政府如此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如此超常规措施的情况下,事故仍然频发,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面对这样一个态势,我们每一位政府及部门的领导同志,每一位企业的老总、经理和矿长,都应该深刻自省,我们是否真正尽到了安全生产的职责,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矿工的生命安全。我认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固然有安全基础薄弱、井下工人素质偏低、一些深层次矛盾难以通过短期得到彻底治理解决等客观原因,但从主观来看,还是抓落实不坚决、不到位。

  从领导层面看,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没有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安全发展的思想不牢,不少地方仍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导致抓落实的力度层层递减。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在一些县区、乡镇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从企业层面看,有相当一部分国有煤矿企业管理严重滑坡,企业负责人不尽职尽责,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抓的是“出煤第一”的现象还相当普遍。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不落实,新工人不经培训就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也上岗。劳动组织管理严重混乱,没有认真执行人员入升井记录和检查制度。采掘失调,接续紧张,超强度、超定员、超能力生产。一些小煤矿矿主,无视政府监管,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矿工生命。

  从监管层面看,存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作风不硬,执法不严,监管监察不力。此外,一些地方及部门和一些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负责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办小煤矿或者充当保护伞,也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危害。上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就是要针对煤矿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个坚决落实到位”的部署,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一,坚定不移地把安全发展观落到实处。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一个时期,胡锦涛、温家宝对加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生命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

  一是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必须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这就要求全省各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必须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生命为本。只有实现安全发展,百姓才能平安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二是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长期实践的总结,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认识的深化。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就是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把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隐患、遏制事故、减少伤亡上。就煤矿安全而言,必须彻底解决瓦斯这个“第一杀手”和小煤矿这个“重灾区”。

  三是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必须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职责。这里再次强调,市、县、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要继续坚持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市(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头,并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管、行业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坚定不移地把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落到实处。我省煤矿数量多,产业集中度低,安全基础薄弱。在现有的1500多个煤矿中,国有大矿仅有37个,其他多数是小煤矿。这些小煤矿年平均产量在2.9万吨左右。近几年来,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占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60%%以上,而且这些小煤矿普遍存在设备落后、管理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技术匮乏和生产力水平低等诸多问题。不彻底解决小煤矿问题,不减少小煤矿数量,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就难以彻底排除,煤矿安全就难以保证。在小煤矿关闭问题上,各级领导同志必须统一认识,排除干扰,坚决按照国家“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体要求,下决心抓好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一要摸清底数。目前全省年产3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根据发放生产许可证统计有919处,可各市地上报的数量仅有453处,差距很大,必须彻底搞清,如实上报。二要明确目标。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我省矿井关闭工作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包括产量、矿井数量、单井规模、机械化程度等,明确今明两年的矿井关闭整合具体目标。三要确定对象。按照国家20xx年底3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关闭的要求,我省关闭工作要争取主动,把工作往前赶。依据《特别规定》、国家、省“十一五”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六个一律”的要求,抓紧落实今年的小煤矿关闭计划,6月底前一定要把关闭矿井名单确定下来,并在省主流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要落实责任。要把关闭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和煤矿企业,建立责任制,纳入政绩考核,严格监督检查。五要整合资源。通过关闭和整合,继续减少我省小煤矿数量,提高煤矿生产的集中度和安全水平。今后,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小煤矿,鼓励新、改扩建矿井与周边小煤矿整合,井型规模不低于每年15万吨,稀缺、边角资源的井型规模不得低于每年6万吨。六要创新体制。通过将具备条件的矿井整合成为煤炭公司或小煤矿向懂经营、会管理、安全生产效果好的经营者集中,实行委托管理,建立股份制企业,按企业利润分红等方式,实现规模经营,集约管理,解决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的问题。

  龙煤集团要加快推进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战略,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作业人员。要通过发展机械化,建设高产高效矿井,提高效率,稳定生产规模。要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走煤电化一体化发展的路子,推进煤炭转化;以延伸煤炭产业链条为主攻方向,加快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要把煤化工规划,作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要加快改革重组,做好招商引资、资产重组、矿井破产及分离办社会等工作,增强龙煤集团在全国大型煤炭企业中的竞争力。

  鸡西、鹤岗、双鸭山和七台河四个煤城都是以煤炭产业为主导,产业结构单一,资源枯竭日益临近,生态环境压力巨大。必须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快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发展替代产业,积极上一些非煤大项目。要做好煤矿转产企业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产煤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page_break] 第三,坚定不移地把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落到实处。煤炭安全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在一些发达国家煤矿生产已实现了高度机械化,而在我国,大小煤矿统算在内,采煤机械化程度仅在45%左右,我省还低于这个标准。国家科技部门规定,企业科技经费投入不应低于销售总额的1.5%,而我省绝大多数煤矿根本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目前,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步伐,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今年,省级安排安全技改资金提高到1亿元,要抓紧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连同国家支持的资金,重点扶持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的试点工程。产煤市地具备条件的也要出台相应政策,加大投入,扶持煤炭企业加快安全设备设施改造。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要按照吨煤20元标准提足用好安全费用,用于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一通三防”和重大隐患治理,加快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的投入主体是企业,龙煤集团要在3年内补还26亿元的安全欠账,在今明两年要利用国债资金和自筹资金,建立15套地面集中瓦斯抽采系统;所属23处“双突”和高瓦斯矿井到20xx年末要全部上齐固定和移动式抽放系统,实现“先抽后采”,并最大限度的实现瓦斯综合利用;23项通风系统改造工程20xx年末要全部完成,所需8亿元改造资金,将通过企业自筹、国债和省财政专项资金解决。

  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科研机制,积极发挥煤炭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针对当前煤矿安全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特别是瓦斯防治和综合利用问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第四,坚定不移地把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无论是“11·27”事故,还是今年发生的几起事故,都充分暴露出我省煤炭企业管理混乱的严重问题。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打牢企业管理的基础,尽快改变目前的“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状况。

  一要强化煤矿现场管理。突出抓好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控制。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格的管理,规范人的生产作业行为,有效减少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机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要严格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检查,严格对设备设施的查验,定期和及时进行检修,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故障和险情,确保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各个生产系统和各个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

  二要完善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近年来,我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相对弱化,许多工作环节亟待加强。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煤矿技术管理,对矿井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设计、资源整合方案、停产整顿恢复方案、特殊开采方法、特殊作业规程等建立逐级报批制度,从源头保证煤矿建设及技术改造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要加强对《煤矿作业规程》审批制度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设计施工,对没有设计的煤矿,要等同于非法煤矿处理,尽快提高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三要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把取缔非正规采煤作为开展标准化的前提,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评价工作。要抓住采掘、通风、运输和机电系统等关键环节,制定每一个工作环节标准,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实现重点突破,动态达标。国有重点煤矿的标准化建设要在巩固的基础上提高,地方小煤矿要按提档达标规划推进。

  四要严格煤矿内部安全管理。龙煤集团必须建立对分公司和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组织精干安全队伍,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配不齐的,不能开工生产;安全管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关闭。

  五要严格各项制度管理。严格的制度约束,是煤矿安全的保证,这里再次强调几项基本制度。⑴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量化各级、各类人员下井的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⑵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督促隐患及时整改。⑶严格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决不允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在煤矿井下作业。⑷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page_break] 第五,坚定不移地把职工安全技能和素质培训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当前我省煤矿企业安全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现有职工的素质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要抓好煤矿职工的全员培训,对考核不及格的要强制培训,培训后仍不及格的调离、下岗。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地矿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特别要办好黑龙江科技学院,加快培养地矿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待遇,留住、用好人才。提高一线段、队长待遇,值班段长的工资收入应为工人平均工资收入2倍以上,班组长为1倍以上。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推广井下作业人员吨煤计件结构工资制,安全和质量占工资构成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企业负责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工人必须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要加强基层培训场所和培训队伍建设,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六,坚定不移地把加强煤炭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解决问题。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要重点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当前,要继续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整体素质和综合防范能力;要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新改扩建矿井的审查和监管,防止事故发生。要加强相关证照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煤炭企业必须具备“六证”。有关发证部门要严格执行办证标准,不合格的企业决不能发证。同时,要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二要强化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上到下健全和充实了安监机构,组建了行业管理部门,产煤市、县配备了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但是安监机构人员少、素质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现有工作人员中有60%为临时工,50%不是“科班出身”,不是科班不要紧,要紧的是在实践中学习,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在的问题是,相当一部分人员,井下工作经验不足;即便是“科班出身”,有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很好发挥,这种状况必须尽快加以改变。为此,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通知》,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编制和经费,实行驻矿专盯,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三要发挥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加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首先要配齐配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一把手。这里需要再次强调,必须按照57次省长办公会议的要求,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由经委或煤炭局划转到安监局,不仅市地要全面落实,而且区县也必须全面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切实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得当。这里,我要强调,领导干部面对安全事故,特别是在关键时刻、涉及个人利益时、应对突发事件中,要有一个好的心理素质和精神状态,一旦发生问题,就是要沉着面对、勇于承担,主动到最艰苦、最困难、最危险的第一线,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

  第七,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依法治安全,依法促安全。要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近年来,为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前,《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已进入立法程序。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要不断修订和完善,要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可结合本地、本企业特点,制定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必须突出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到位、不碰硬的问题。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出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严格落实,彻底改变过去只是下达整改通知书,没有跟踪问效、督促整改不到位而酿成事故的现象。要敢于碰硬,只要是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该罚款的罚款,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手软。各地、各类企业都不能以影响稳定、影响发展为借口妨碍安全执法。

  第八,坚定不移地把严肃查处各类煤矿事故和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及腐败问题落到实处。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严肃追究。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的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切肤之痛,事故的整改要举一反三。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要抓紧落实收取风险抵押金等办法,必须改变“矿工丢的是命,矿主搂的是钱,干部记的是过,政府买的是单”的状况。要严格依法办事,对国有重点煤矿的企业负责人,处分期内决不允许异地为官、变相做官。对在事故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的,要从严惩处。对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矿主,要千方百计缉拿归案,从严惩处,绝不能让他们逃之夭夭。对在监管和发放相关证照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对领导因失职、渎职,造成伤亡惨重、损失巨大、影响恶劣事故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其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不能就安全抓安全,就事故处理事故。不仅要严惩事故直接责任者,同时还要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官煤勾结等腐败问题。

  第九,坚定不移地把其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到实处。要在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深入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一直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点。我省去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64人死亡。死亡人数占我省各类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的70%。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肃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维修路段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从整体上创造我省道路交通的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坚持整治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关掉那些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歌厅、舞厅、餐厅、网吧和商店。要高度重视地下商业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限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对6月底前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企业,要依法坚决关闭,特别是一些大型化工企业,虽然现在看整改难度很大,但也决不可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到期达不到要求的也必须停产。要加强对小化工厂的监管,加强对我省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完善化工生产企业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严防“事故水”流入江河、污染环境。同时,要加强建筑、民用爆破器材、水上运输、旅游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是切实做好森防工作。当前正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今年又是干旱的年份,特别是北部林区,去年秋季降水很少,今春降水也偏少,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危险性非常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黑河、大兴安岭的森林火灾还没有彻底扑灭,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全省所有林区,包括草原区,必须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目标就是要达到“五个百分之百”,即: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火灾隐患百分之百消除,上岗值勤百分之百到位,保障措施百分之百可靠,防火责任百分之百落实。当前要加强森林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村屯周围防火隔离带开设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措施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伊春、哈尔滨、牡丹江等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一定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把扑救准备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page_break] 第十,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地方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所占分值,发生重大事故的相应加大扣分比重,发生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先、优、模”。要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要整顿和加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领导班子,防止出现领导班子人浮于事,基层骨干力量不足,“头重脚轻”的现象。龙煤集团分公司、煤矿主管安全副职要进同级党委班子,参与安全生产决策,增强安全管理的权威性。各专业管理干部的薪酬和任用与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挂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需要各部门、各方面通力协作,形成最大合力。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为政府当好参谋。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宣传、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工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同志们,今年六月是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安全生产月”不仅仅是一种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活动,还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活动主题要有实质内容,活动既要生动活泼,更要扎扎实实地解决具体问题。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按国家的总体部署,就我省而言,今后每年“安全生产月”都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确定安全月活动主题,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或建立一项制度。今年,针对我省煤矿安全问题突出的实际,我们确定的“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落实井下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实施这个主题,有利于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切实把胡锦涛对我省的四项重要指示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到实处;有利于加强煤矿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尽快排除整改;有利于督促井下工人自觉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有利于与矿工同甘苦、共命运,密切干群关系;有利于及时了解当班生产情况,深入现场解决问题,促进生产发展、效益提高。这一主题的内涵和要求是:⑴严格落实井下带班制度。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煤矿每个班次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下井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加强对矿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⑵及时通报下井带班情况。下井带班人员要对当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向主管部门和下一班次进行通报。煤矿企业要定期召开带班情况通报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⑶加强对井下带班制度的监督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到煤矿井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⑷省政府安委会要定期公布龙煤集团及其四个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情况和各市地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下井监督检查情况。各市地、龙煤集团要将所属煤矿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情况定期向职工和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⑸严肃查处违反下井带班制度的行为。对煤矿企业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带班下井或下井后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的予以严肃处理。监管监察人员因检查不认真、不负责,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大力表彰和奖励模范遵守井下带班制度、工作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⑹落实井下带班人员相关待遇。关心入井带班人员的生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实行经济补贴。⑺强化现场督查管理。要以煤矿下井带班制度为突破口,加大现场处罚和整改工作力度,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有的煤城提出把“安全生产月”办成“安全检查月”、“隐患整改月”的要求,深得“安全生产月”之要义。

  “安全生产月”的首要任务是“月安全”,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安全月,不安全”,还谈何“安全月、安全年”。因此,要提出具体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措施,人人讲安全,层层抓落实,真正实现“安全月”。

  “安全生产月”组织一些必要的活动,是常规要求,但不论搞什么活动,都要讲究实效,防止形式主义。总的要求是,要突出宣传胡锦涛、温家宝的讲话精神;宣传省政府提出“八个坚决落实到位”和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宣传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其意义、内容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重特大事故案例,同时,通过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论坛、安全报告会等系列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全省的安全生产水平。龙煤集团有的分公司在“安全生产月”中,安排开展咨询日、警示日和安全文化周活动,很有创意,但不要走过场。

  搞“安全生产月”,说到底是为了以月促年。不仅要取得“月安全”的成效,还要促进月月安全、年年安全。不能“月后无声”,杜绝“一个月有声有色,十一个月无声无息”的现象发生。我们要把“安全生产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建设“平安龙煤”、“平安矿区”。

  同志们,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促进煤矿安全和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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