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安全教育案例
学校是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载体,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班级安全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班级安全教育案例一
某小学为方便统一管理学生上下学,与家长协商后每天用校车在约定的站点接送学生上下学。去年元旦前夕,学校决定12月31日下午2点半放学(比平时提前一小时),12月28日,学校将临时变动放学时间的通知提前两天写在教室的黑板上,让学生们向家长转告。当天下午2点半,校车把孩子们送到指定接送点,家长们一一将自己的孩子领走了。但7岁的陈某忘记将学校提前放学的通知告诉父母,家长不知变故,没有按照变动后的时间提前到接车点来接孩子。陈从校车中跑出来后,没有看到家长来接,就急急忙忙跑向马路,准备自己回家。在路中央时,被一辆急速驶来的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
有关部门做出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求车辆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70%),死者本人承担次要责任(30%),家长无法接受。他们认为,这30%的责任应当由陈某所在学校承担。但校方认为,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没有关系,因为学校早就将孩子安全送达到父母的接送点,关于提前放学的决定也在黑板上写了书面通知,孩子们应当告诉家长提前来接。
【分析】
1、本案例的焦点在于学校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因为学校是用校车每天接送学生到固定的接送点上下学,学校变更放学时间,关系到家长能否与学校履行交接孩子的大事,应当及时通知到家长,以便学校和家长双方尽到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应当考虑到它的有效性,学校给家长发通知,必须考虑到是否能准确无误地及时让家长接到。本案例中,学校将提前放学的通知写在黑板上,让学生转告家长,这是不适当的方式。因为学校的学生大多是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决定了他们兴趣容易转移,注意力不集中。学校写在黑板上的“重要”通知,这些学生可能看过后很快就忘在脑后了,更不用说让他们准确无误地转告家长了。学校本应当以书面形式写了通知由学生们交给家长,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让每一个家长都知道提前放学的事,但学校由于过于自信,轻信学校的通知可以以写在黑板上的方式让孩子们带回家。本案例中的受害人只有7岁,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写在黑板上的通知要让7岁的孩子转告家长,有效性值得怀疑。结果由于学校过于自信的过失,酿成了学生死亡的悲剧。因此,学校对这起人身伤亡事故未能很好地尽到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根据本案例的情况,事实上学校在校车的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校车应配备随车教师负责,根据学生回程情况,严格监管学生的回程安全。在学生到达固定接送点时,如发现某学生家长
没有到达时,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或随车教师陪同返回,或及时联系家长,特别是当对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应当预计到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3、本案例也充分凸显了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培养的重要性,如果学生在这方面有着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发生这样惨剧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了。所以学校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以保证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对学生要坚持经常性交通法规教育,制订学习材料,丰富学习内容,把“安全课”做为必修课,定期安排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灵活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学校也应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可以聘请交警担任,且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课,学生受教育人数、交通安全知识应知率都应有数量上的保证。总之,交通安全教育要达到以下效果:一是让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常识,使学生了解交通规则;二是使学生懂得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教育。让学生深刻地领会到违反交通法规就会带来不可挽救的悲剧,增强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三是使学生知道遵守交通规则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违反了交通规则,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遵守交通规则是公民应有的素质。
班级安全教育案例二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整理了学校安全事故中的2个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案例:
〖案例1〗 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
在2012年5月的某一天,某校小学生肖某趁宋老师上课在黑板板书之机,偷偷地在课桌抽屉里玩小玩具。老师发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玩具来,但何某再三否认玩了玩具。于是,宋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用手上课本打了他两个耳光,书本恰好是打在肖某的眼睛上,致使肖某左眼严重红肿,充血,好几天看不到东西,也无法上学。后来,宋老师赔偿了该同学的经济损失,学校也对该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
【评析】
在此案例中,宋老师面对课堂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调查了解情况,以正面教育为主,讲清道理,使学生知错改错,而不能凭一时冲动体罚学生。因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宋老师打了肖某两个耳光致使其左眼受伤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所以,宋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宋老师体罚肖某造成肖某眼睛受伤,根据医院的鉴定如属轻微伤,宋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属轻伤或重伤,宋老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属轻伤,加害人与受害人可以和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属重伤,无论受害人是否向司法机关控告,司法机关将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2〗2002年,正值校舍改造,学校操场中间大树下堆放从旧教室拆下来的竹帘、房梁、砖瓦。利用课间操,校长对全校学生做了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学校正在拆除旧教室,周围很危险,严禁学生到旧校舍及堆放拆卸下来的竹帘及木头、砖瓦处去玩。不料下午,两名五年级男生在操场打闹着玩。其中,跑在前面被追赶的男生在跑的过程中顺手捡起了堆放在旁边的一枝竹竿,在快要被追上时,他回转身扬起竹竿去打同伴,意外的情况出现:年久的竹竿因干枯而劈开。结果,劈裂的竹屑掠过玩伴的眼睛而划伤眼睛。最后住院治疗,花去三千多。伤者家长将学校和玩伴的的家长均告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由学校和伤人者家长共同担负。学校不服,认为学校对“学校旧舍改造拆下来的竹帘”潜在的危险已经进行过宣传教育,是学生明知故犯。学校负有监督不到位的责任,愿意接受口头警告。
本案例,鉴于伤者和受伤者均是在学校告知危险的情况下,违反学校要求打闹导致发生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学校虽进行了安全防范教育,但存在对学生监管不到位,也负有一定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最后判决如下:伤者的医疗费由三方承担:造成伤害的学生监护人赔偿总医疗费的二分之一,剩余的二分之一医疗费由受伤者监护人及学校分担赔偿。
【评析】如果学校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就会使学校、教师经济上蒙受大量损失,由此可能导致学校办学经费紧张,教师家庭困难和矛盾,从而或多或少地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另外,学校的声誉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毁。更为重要的是,学校可能由此开了一个先例,学生家长为达到索赔目的,都会采用这些方法。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危险无处不在,只有紧记安全,才能平平安安过每一天。
危险时时刻刻在身边,你不只要不注意防范它。它就会马上让你死。
预防为主教育在先注重实践狠抓落实 措施到位校园安全有保障。
二、心得体会
以上发生在校园的安全事例,让我们不得不切实认识到学校安全
教育的重要性。
因此,在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我们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在安全教育的方法上,不宜一味说教,安全教育的形式要求多样化,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让学生乐于接受。只要我们爱生如子,时刻记住安全的重要性,就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主动遵守安全规则,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快快乐乐成长”。 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演练,演练的目的:通过活动一方面检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操作办法;另一方面要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和互助逃生能力。安全演练涉及的内容很多,有消防安全演练、校园伤害事故演练,地质灾害事故演练等。演练一定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而且还必须要考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一定要在学校安全演练中给予加强和落实。
校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确保班级教育教学工作顺畅开展的前提。我们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班级安全教育案例三
“老师,潘梓维打我”。“老师,潘梓维抢我东西。”“老师,潘梓维骂我……”几乎每天都会有孩子向我报告潘梓维欺负同伴的事,这个调皮捣乱的孩子每天都会给我制造一大堆麻烦,别说打同伴,就是老师他也敢骂,上次一位老师来带课,他就用粗话脏话骂她。真可谓天不怕,地不怕,事实上他还真什么都不怕。说真的,他要是哪天不来,教室里特别安静,学生也开心不少。潘梓维是个爱动的孩子,注意力较差,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活动中常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潘梓维的父母离异,妈妈一人抚养他,可是妈妈工作忙很少照顾他,平时的生活起居都有他奶奶来照顾,他晚上也和奶奶睡,祖辈对孩子大都很溺爱,他奶奶也不例外,有时对于孩子的不正确言行也不加以劝阻或教育,而他妈妈呢顶多春节回来。
分析:在班级工作中,学生的安全问题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而重视学生在共同生活中交往、礼仪、规则、安全等的认识与培养,提升学生对共同生活的适应能力。这就意味着要引导学生学习保护自己,懂得安全的重要性。而孩子中间的攻击性行为确实我们安全工作的一个隐患,潘梓维这孩子就经常会有攻击性行为,攻击性行为是一种目的在于使他人受到伤害或引起痛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吵架、打架或是采用语言攻击,谩骂、诋毁,故意给对方造成心里上的伤害。我对潘梓维观察研究,发现这孩子的攻击性行为可能有以下原因造成的:1、他喜欢看打斗情节的动画,也喜欢模仿,所以他一与同伴发
生矛盾就用模仿来的动作解决。2、或许是他内心受挫折的缘故,可能自己喜欢的玩具得不到,经常打架,被同伴排斥。老师经常批评他。
3、家庭教育不当站了相当重要的部分。
面对这些情况我也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首先当潘梓维稍有进步时我给予及时地表扬,特别是出现友爱的行为时给予物质和精神的鼓励,让他充满自信。其次通过集体教育,个别教育、榜样示范、共同讨论等方式,让潘梓维懂得在遇到冲突事件时通过谈话等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采用攻击性行为。教育潘梓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再次,联系家长,与他妈妈交流谈心,共同教育,家校一致教育,还和孩子建立了帮困手拉手活动。目前这个孩子表现良好。
反思与建议:面对这些还不太懂事的孩子,我将从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着手,加强安全教育,它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平安。因此,作为教师一定要牢记在心中,学校可以利用课活动等形式开展人生规划教育。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使他们在初中阶段就初步具有基本明确的人生目标进而有效地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其学习潜能使每个学生的发展都能适应社会发展与个人成长的需要。总之随着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班主任对中学生的教育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也应随之变化。在做好传统教育的基础上更要不断探索、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真正把学生培养成遵规守纪、健康向上、有理想、有追求的合格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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