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所工作计划(2)
三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环节。严格按照《鞍山市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图形式走过场,落实日常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和思想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假、会客等审批制度。定期召开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征求矫正意见,落实监护人和司法所走访考察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强化监督管理,从而杜绝脱漏管、再犯罪等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抓好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提高街居干部法律素质
2012年是“六五”普法启动的第二年,要充分利用好每月调解工作例会这一有利平台,每月制订一期学法资料在会上进行集中学习,会后下发到各社区,由社区干部将学法资料粘贴在社区的宣传栏、橱窗中,通过以点带面,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守法意识。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相关的中小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紧密结合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以及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好街道干部学法工作,重点学习《宪法》、《人民调解法》、《新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街道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四、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
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以抓服务质量为侧重点,深化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将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从“等上门”变为“走下去”,依托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社区、妇联、残联、社保、劳动、信访等部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和谐社区和拆迁中心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争取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精品。
司法所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石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树立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思想,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为浦口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江北新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工作,积极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xxxx精神,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能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完成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1、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设施完善,动作规范,协调发展”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2、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推动“大调解”工作全面开展。
3、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突出特色和创新能力,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4、促进区域稳定,维护社会治安,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
6、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和“双创”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点
1、司法所建设:加大投入,推进司法所、调解中心建设规范化,利用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在完善硬件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优秀优秀所“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着力提高软件建设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和学习培训的规范化,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2、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调处中心”实体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二是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调处和纠纷信息预警工作,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三是以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线,以调处中心为平台,以提高综合调解能力为目标,规范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为重点,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调解员和“五老”调解员作用,着力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四是认真落实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每半月分析报告制度,适时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不拖案,不压案,调解程序协议规范化,案卷归案及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矫正对象定期汇报思想等报告制度、定期汇报思想,迁居、外出经商、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化,做好风险评估工作队,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因人施教。三是继续开展三大监管措施,确保社区矫正秩序的稳定,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四是通过严格管理和学习教育两个手段来提升执法人员和专职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尽其所有的要求。
4、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安置帮教工作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要求,围绕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基本信息核实,做到摸清底数,建档造册,分类管理,积极探索研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工作机制,完善帮教安置工作制度,二是抓好“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定期分析制度”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要及时与公、检、法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三是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等级测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回归人员排查,做好信息平台的检查比对和上报工作,确保刑释解教人员100%衔接。
5、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一是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启动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法制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实施好镇“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二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和管理人员,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争取树立典型,做到以点带面。三是充分发挥新闻互联网媒体作用,加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营造“六五”普法的浓厚氛围。四是充分发挥镇法制宣传“讲师团”及“大学生村官”法制教育宣传员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与青奥同行”等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6、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按规定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当好政府和村居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顾问;三是加强对“大学生村官”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四是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加大法律援助功能和作用以及程序的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提升知晓度。
7、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强化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制度建设,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考评;二是加大对“法治创建”网上平台工作的建立和人员的培训,及时深入村居督查和指导;三是不断创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对已命名的市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回头看”,争创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平安石桥”创建工作,建设安全稳定和谐石桥。
8、积极完成区司法局、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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