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2)
机关单位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三)
2017年,中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做到“四个狠抓”,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专业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队伍,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构筑责任“高压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由中心支委成员兼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由中心一把手牵头抓好落实,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和区纪委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健全责任体系。一方面,根据市、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调整完善《中心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另一方面,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心各层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内容,并组织中心各层级人员进行“签字背书”。
(三)严格监督考核问责。一方面,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执行《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同时,继续抓好年终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党委和区纪委。另一方面,严肃追责。严格执行市、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和《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并按上级要求制定《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狠抓“一岗双责”落实,对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追究。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及性质和程度的不同,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追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追究一起,一抓到底,绝不手软,做到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人所在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狠抓作风效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服务环境
(一)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相关制度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改进作风制度规定。重点是按照区关于区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的规定,修订完善中心财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中心经费管理。同时,制定完善并执行《中心督查督办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中心公务回避制度》、《中心ab岗工作制度》、《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心考勤制度》、《中心印章管理制度》、《中心保密_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入开展整治“四风”专项行动。按照区的要求,开展五项行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一是开展“三公”经费整治,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二是开展“会所腐败”整治,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出入会所、高档酒楼、俱乐部等消费娱乐场所;三是开展大操大办歪风整治,规范中心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程序;四是开展中秋国庆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廉洁自律风险防控,坚决杜绝“红包”礼金、公款消费、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五是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严格按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改造。
(三)从严整治“慵懒散拖”问题。一方面,狠抓《中心考勤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守则》等相关工作纪律制度的落实,做到严格登记,严格督查,严格公示,确保规范行为,纠正有纪不循、纪律松弛的不良倾向。另一方面,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重点抓明查暗访活动。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活动,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通报。同时,坚持从严问责。对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四)加强服务效能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提升工作效能长效机制。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中心各个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同时,结合中心全业务网上交易实际,进一步梳理、优化各业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并及时公示。二是不断完善服务软硬件设施。全面开展创建文明窗口示范点活动。按照区文明窗口示范点相关标准,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大中心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中心全业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三、狠抓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一)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组织领导干部对党的政治规矩、纪律进行学习,提升领导干部规矩、纪律意识。同时,严抓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等相关制度落实,确保领导干部立正身、讲规矩、守纪律。二是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严格按照《中心廉政风险预警制度》、《中心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一经发现出现过错预警相关情形的,及时向预警对象发出相对级别的《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并给予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完善中心开评标现场服务与管理。同时,结合中心实际,对开评标现场进行改造升级,使其更规范。二是适时邀请区万众评公务行评员、特邀监察员到中心开展视察活动,加强对中心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三)加强外部监督。一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党务、政务应公开必公开。同时拓宽公开渠道,广泛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强化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除继续开通投诉电话、投诉电子信箱外,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开辟网上投诉举报专栏。同时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中心信访、投诉、举报办理规定》,及时解决信访举报事项,确保抓早抓小。三是主动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监管部门进场监督制度。同时,结合中心全业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做好交易平台对接到市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区电子监察综合平台的工作准备。四是结合万众评公务活动,通过组织座谈会、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整改,改善中心工作作风,提升中心服务质量和效能。
四、狠抓廉洁从业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开展分层次集中学习教育。一是把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列入中心支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中心支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列入中心干部职工集中培训学习计划。开设廉政课堂和专题讲座,全年至少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两次党风廉政专题集中学习培训。上半年由中心负责人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一堂廉政党课,下半年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或有关专家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作廉政专题辅导报告。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列入各部室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
(二)开展多形式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全年组织一次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活动、一次庭审现场旁听活动,每季度组织观看一部廉政警示教育影片。
(三)开展好谈心提醒。严格按照《中心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由中心负责人与中心班子其他成员,纪检组与相关人员,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的谈心活动,做到新上岗人员必谈,新提任人员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并做好谈心记录。
(四)开展好廉政文化建设。利用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警句格言,及时报道廉政活动信息;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反腐倡廉建设专栏;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中廉政文化专栏,大力宣传廉政活动好经验、做法和成果;利用中心“企信通”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的时间节点,制作一些图文并茂的电子廉政提示卡和廉政短信发送给全体干部职工,大力宣传廉政文化,使中心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受启迪;购买一批廉政图书,充实廉政文化图书角,进一步筑牢廉政文化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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