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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招招生方案范文4篇

燕琳分享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招生方案范文4篇,欢迎大家阅读。

  招生方案1

  一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将初中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在校期间,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01

  考试科目

  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所设定的初中阶段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门科目,以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其中,英语包括听力,思想品德包括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技能,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内容。

  02

  考试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地理4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可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2科实行书面开卷笔试。

  2.试卷的组合方式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独成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为文科综合试卷;物理、化学合卷为理科综合试卷;地理、生物合卷。除语文外,其余科目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指定范围内,实行人工网上阅卷。

  3.体育与健康科目、实验考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评定,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方式进行。

  4.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以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一部分。

  5.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科目的考试程序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体育与健康测试、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科所负责。

  6.因听力残障不能参加英语听力测试的,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免考书面申请,并提交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报市教育局普教科,由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听力检测,无异议后,可免于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成绩按笔试成绩乘以听力分数与笔试分数的比值,换算后计入英语总分。

  03

  命题范围

  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常识(试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地理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版)中规定的地球和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乡土地理四个部分的教学内容。

  生物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11版)中规定的生物学业水平的教学内容。

  其他科目按《河北省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说明》执行。

  04

  时间安排

  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

  体育、实验、信息技术和考查科目的测试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

  05

  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采用分数形式呈现,考试科目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45分(含民族团结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地理和生物合计80分,体育与健康30分,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10分。总分合计730分。

  其他考查科目成绩采取A、B、C、D等级方式呈现。

  06

  成绩使用

  1.毕业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补考机会,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补考结果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

  2.升学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院校、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3.质量评估依据。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等级和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初中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07

  报名和阅卷

  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在籍初三年级学生、具有我市户籍的市域外就读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外地来辛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往届毕业生只允许报职业高中和普通中专学校。具体报名安排见《关于做好 2019 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辛教考中[2019]1 号)。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

  2019 年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和市教科所共同负责。

  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一)完善评价制度。各初中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和学生年龄特点,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重点是细化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七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要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准确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做到客观真实、方便适用。

  (二)加强评价过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基于学生“写实记录”、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对记录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审核。要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将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和等级评定结果要进行定期公示。要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同时,要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

  (三)严格评价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般采用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互评结果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等级。

  (四)呈现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项获得 A 等级的学生比率不受限制;其他四项获得 A 等级的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 20%-25%,获得 B 等级的控制在 45%-50%,其余获得 C 和 D 两个等级的控制在 35%-25%。对学生某一评价维度的表现评定为 D 时,要十分慎重。

  (五)公示和确认。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通知学生家长。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级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同时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审核确认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情况,填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市招生办公室。

  三

  招生录取政策

  (一)招生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严格控制和规范加分项目的要求,2019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惠条件和照顾分值如下: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我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照顾10分。

  2.军人子女按市人武部门出具的等级证明分别给予降“录取分值”10%、5%和照顾10分的优抚条件。(详细办法见《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

  3.河北省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

  4.其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加分项目。

  以上照顾分数在高中学校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由市招生办公室和各初中学校在本校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必须做到科学、公开、公正。

  经市教育局核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具体办法、招生程序、招生数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应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并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进行。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与招生比例可结合招生实际制定,具体招生原则、政策、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三)特殊优惠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制度。继续按照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辛集市第一中学)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分配办法见附件)。市职教中心试行分配生政策,具体办法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发布施行。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享受与本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能够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四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

  (一)制定招生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数量、学校规模和班额控制要求提出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调整核定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文。

  (二)招生录取管理。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过市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市招生办公室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招生录取的依据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市招生办公室按报名人数、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职普招生比例等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

  (三)招生录取批次。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共分五个批次:

  提前批次:“3+4”高职院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院校及省规定的其他院校。

  第一批次: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辛集市第一中学)和非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

  第二批次:我市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即辛集市第二中学、辛集市第三中学、辛集市育才中学、信德中学、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我市划定的普通高中线上考生)。

  第三批次:市属职业学校(辛集市职教中心、辛集市艺术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普高建档线下考生。

  第四批次:五年制大专、高职3+2院校、普通中专等省属或其他市属职业学校。(以《辛集市2019年中考招生简章》为准)。

  辛集市第一中学招生计划分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录取按照先统招生后分配生的顺序进行。2019年分配生人数为市一中招生计划的80%,分配名额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以内,由市招生办公室实行分学校录取。

  非市属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政策和程序按省有关政策执行。

  (四)特长生招生。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需在6月10日之前按照招生计划完成特长生测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和普教科备案。市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单独录取。凡未进行特长测试的学生不得以特长生身份招生录取。

  招生方案2

  一、招生背景

  为响应家长的要求和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在2020年春季推出报读方案,采取先报先得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小小班(已满)

  ●已报名幼儿按照先缴费为准,截止名额外不再招生,等待秋季招生方案实施。

  2.大班(少量学位):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幼儿

  ●B园5个学位(仅限天麓山业主)。

  3.中班(少量学位):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幼儿

  4.小班(少量学位):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幼儿

  5.半天班(3个学位):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适龄幼儿

  ●春季成功报读将不参加9月份摇号入学。

  三、报读所需资料:

  1.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先满足业主,有剩余学位将对外招生。

  4.入园体检单、疫苗接种验证报告、儿童保健手册。

  ●联系电话:020-26219850,15018134439张老师。

  园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凤凰城凤锦园6街1号和4街13号。

  广州市增城区凤凰城中英文幼儿园

  2020/1/6

  招生方案3

  一、活动主题:

  春招/寒招围棋引流活动《围棋太难?不!温暖寒冬圆你围棋梦》

  二、活动目的:

  1、借助春招/寒招宣传优势,把握最宝贵的新招时间节点,提升围棋培训学校品牌知名度。

  2、采用线上【学前测评功能】引流,帮助学校增加围棋培训到访人次。

  3、通过游戏互动,快速吸睛,为家长展示围棋的魅力,让学生喜欢围棋,促成信息转化。

  三、活动对象:

  幼儿零基础儿童(机构主要目标对象)

  四、活动主力营销步骤:

  1、在地推处、设点处,礼品、装扮吸引眼球,学员家长驻足围观。

  2、学前测评小游戏体现高趣味性。

  3、奖励特色卡牌提升兴趣度。

  4、快速登记信息邀请下次到店。

  5、到店成功试听,获精美温馨礼品拉近粘合度。

  6、报名赠体验卡开启围棋之旅。

  五、活动前期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首先机构需要准备:

  一台大屏幕围棋一体机:展示学前测评游戏,快速吸引孩子驻足

  招生方案4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以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为主,同时面向各县(市、区)招收部分学生;

  符合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引进人才相关要求人员的适龄子女;

  国际部: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外籍、华侨或港澳台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160名(包括国际部20名)。

  已被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录取并缴费注册的学生,不得再次报名。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一律在校园网(http://www.wzxszx.)或学校微信公众号(温州市绣山中学)上报名。报名端口将于5月27日8:00开启,报名时间为5月27日8:00~29日17:00止。

  确实不能在网上报名的学生,请于5月29日12:00-15:00到滨海分校(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丁香路357号)报名,来校报名必须携带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报名处设在滨海分校综合楼一楼大厅。

  (二)信息核对、面谈

  时间:6月2日(周日)。

  地点: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分校(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丁香路357号)。

  报名信息核对和面谈批次及时间将于5月30日16∶00在校园网公布,请学生本人按照规定时间段,携带学生户口本、小学五、六年级的综合素质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信息核对、面谈。

  信息核对、面谈截止时间为6月2日16:00,未按规定时间到校现场核对、面谈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录取

  学校将依据学生信息审核及面谈情况进行录取,学生家长接到录取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分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后的新生学籍归温州市绣山中学。

  四、其他

  (一)因收费调整,暂定预收每年每生3.5万元(具体以部门核定为准)。

  (二)招生咨询电话:0577-56577880(滨海分校办公室),55595306,55595300。

  (三)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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