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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实用快递代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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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快递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5篇实用快递代理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代理快递点

  地址: 地址: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快递服务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的业务。即乙方是甲方在 (地点)的独家代理,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授权第二家,在其他地点开展相关业务。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快递运输物品。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点快递业务进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机构在特许范围内从事快递及行李托运业务。

  5。甲方每天应按照当天货物的有无情况到乙方工作地点接送快件及行李托运业务。

  6。乙方在派送过程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货损、或货物丢失由乙方承担全责。

  7。乙方应严格遵守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开展业务,对外以独立的法律主体操作,不得超区域进行业务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现象的活动。

  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经营,保证运营质量,遵守甲方的指导价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费的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在接受货物时,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来收取运费,正确填写运货单,由甲方负责包装检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点。

  10。 双方应有正式的货物及单据交接手续,甲方在发当天货物给乙方交接之前出现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货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现的问题物件由乙方负责,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间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价格协议

  1。派送货物按件计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币)予乙方。

  2。收件货物按照乙方每件 元(人民币)提成给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运货单为有偿物品,如遇误填、丢失或其他问题导致运货单不能正常使用,,由责任方赔偿每张运货单 2 元(人民币)

  四、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月年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上述日期开始生效。

  2。甲、乙双方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出现歇业、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前述30日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期满前15日内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均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协议条款内容全部继续有效。一方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再行商议。

  五、违约责任

  1。若有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可以免责,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共同将损失减到最低,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义务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履行义务,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义务。

  2。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篇实用快递代理合同范本(二)

  协议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协议: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协议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协议期间解除协议的,应当至少提前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 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协议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协议期间以及协议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协议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协议。

  10.6 被特许人未按协议约定交付本协议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5篇实用快递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方:韵达快递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乙方加盟甲方所有快递网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唯一指定代理点,代理范围为民乐

  县 。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区域

  和私自转让经营权。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6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止,合同续签需提前一个月,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三、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代理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元,

  窗口开通费 元。(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可退回,窗口开通费不

  退)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私自代理其他快递业务,甲方有权收回其

  经营权并罚乙方违约金 元。

  五、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给甲方备案,并保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六、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经营模式统一经营快递业务,对外独立经营,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业务,同事接受甲方业务指导个

  监督。

  七、乙方不得收递国家邮政法命令禁止邮寄物品:如爆炸物、仿真武

  器、刀具、毒品、农药等。

  八、乙方收件如(1)遇到发件途中物品短缺或丢失。乙方须积极和

  客户协商和赔偿。其结果可想甲方报告,后期赔偿将按甲方所在公司制度结果核定,如乙方不积极或没协商好导致客户投诉所产生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收件过程中需做到100%验视。如不验视造成违禁品入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派件延误、快件遗失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韵达快递 乙方:

  签约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5篇实用快递代理合同范本(四)

  由_________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一、 运单

  _____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际,或实际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_____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认_____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运人及其委托找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_____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___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____快递公司为其保价限额_____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_____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协议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_____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___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_____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_____快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 赔偿限额

  1.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人民币_____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

  3.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___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2._____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5篇实用快递代理合同范本(五)

  甲方: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a、b店100%覆盖率,批发店80%覆盖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30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2%的奖励(以货代款)。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a)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w)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2%,即:(a÷w)×a×2%(以货代款)

  (本页以下空白)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担保条款:

  1、丙方为本协议的担保人。

  2、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货款以及蒙受损失,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同意立刻由担保人支付任何经销商拖欠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法律费用)。

  3、担保期限: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协议在没有担保人时,除担保条款外,其他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担保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帐户:帐户:帐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二00一年三月一日

  编号为20010301xsdl01合同项下的附件:

  收货人员确认书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在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内,以下所有人员的签收单,即便没有盖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名,均视为是乙方单位的自身行为,有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笔迹如下:

  姓名身份证笔迹

  姓名身份证笔迹

  姓名身份证笔迹

  姓名身份证笔迹

  如果乙方对以上收货人员加以变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书面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盖章):

    48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