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转让合同_工业厂房转让合同样本
工业厂房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重要场所,签订工业厂房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工业厂房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三江市恒昌制衣有限公司 所拥有的厂房及附属用房(以下简称标的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基本情况及土地状况
标的厂房名:三江市恒昌制衣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用房 ,标的厂房座落于三江市怀地产权性质为村集体产权。拟交易标的厂房仅限地上建筑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用益权。
第二条 购房价款
标的厂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 元整)。
⑵.余款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乙方发布房屋权属声明无异议后的90日内结算并给付。
第四条 房屋面积确认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第五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应当保证拟交易房屋产权符合下列条件:
1.拟交易的厂房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或权属有争议但甲方已与其他当事方正式达成保证产权无异议调解协议。
2.甲方合法拥有本厂房产权,未抵押给其他人,在合同签订之日之前与之后均未与其他人订立销售合同或抵押给其他人。
3.保证拟交易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如甲方在本交易完成之日前有违反上述房屋产权状况承诺之一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乙方已支付房屋价款的 3 倍金额作用违约赔偿金。
第七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及时向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相关证照;②及时交纳应承担的税费;③签署必要的合同及证明文本;④其他协助。
第八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三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⑵.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⑶.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
写: 元整)。
2.单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 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⑵.内墙: ;⑶.顶棚: ;⑷.地面: ;⑸. 门窗: ;⑹.卫生间: ;⑺.电梯: ;⑻. 水: ;⑼.电: 。
第七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及公司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及土地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物业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本物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因甲方隐瞄引起纠纷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 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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