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范本(2)
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本宗地属于集体土地,乙方代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包办房屋产权证。
2、产权办证相关费用需由甲方负责的部分见附件四。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不能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甲方委托代建的房屋,屋面保修五年,水电保修一年,地基基础、
主体按建设部80号令50年终身保修。
在该代建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乙方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收费额度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2、水、电、有线等开通开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甲方的房屋仅作 使用。
甲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代建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甲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代建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代建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娄底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 份,乙方 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签 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附件二:装饰、设备标准
(一)住房装修标准
外墙:外墙砖贴面。
内墙:混合砂浆抹光,厨房、卫生间为水泥砂浆打底。
顶棚:混合砂浆抹光,厨房、卫生间楼面为水泥砂浆抹光。
楼面:客(餐)厅、卧室、阳台、厨房、卫生间楼面为水泥砂浆找平。
门:入户设单层钢制入户门(甲方另付800元),室内预留门洞。 窗:铝合金窗,不安装纱窗。
阳台:非封闭式阳台,不做铝合金窗。
强电:供电线路全部暗敷,单相电表集中装表:主、次卧室、客厅安装单相空调插座各1个,其余为普通插座1个;每间房间安装白炽灯1盏。
弱电:预留电话、有线电视接口(电话、有线电视开户费业主自理)。
给排水:水表为机械水表,户外集中装表;自来水管进户,室内在进户处安装水龙头1个,其他给水管道均不安装。公用卫生间安装蹲式大便器1个,其他卫生器具均不安装,只预留排水甩口。
楼梯间:钢管扶手,墙面白色仿瓷涂料,楼梯水泥砂浆压光。 屋顶:为坡屋顶。
结构:砖混结构。
层高:2.90米。
(二)门面装修标准
外墙:外墙砖贴面。
内墙:混合砂浆抹光。
顶棚:混合砂浆抹光。
地面:水泥砂浆找平。
门:卷闸门。
强电:采用电表集中装表。每间门面设白炽灯1盏,设空调插座1个,五孔普通插座1个。
弱电:预留电话、有线电视接口(本条不预留、不安装)。
给排水:底屋门面采用机械水表,集中装表,设自来水接口1个,安装1个水电龙头,预埋主排水管,预留蹲式大便器排水甩口。
结构:砖混结构。
层高:门面层高为3.6~4.0米。
附件三: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相关代收费用;
甲方应交清基本购房款外,乙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收其配套设施和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费用如下:
配套设施费用具体数额在交房时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煤气管线入户初装费(本条不安装不交费)。
2、有线电视入户初装费(本条由甲方自行安装交费)。
3、办证费:
①发证费:约90元/本;
②印花税5元/本;
③契税 住宅:房价款的2%(建筑面积达144m2及以上的按4%); 商铺:房价款的4%;
④物业管理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4、土地使用权证办证费:
①发证费:住宅:450元/套,商铺:1000元/套;
②印花税5元/本;
③宗地图:200元;
④土地交易服务费:住宅:100元/套,商铺:200元/套; 上述费用甲方须在该商品交付时全部交清。
乙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如遇政策变化时,则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