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厂房合同范本(2)
第九条 装修条款
9.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9.3由于乙方生产的需要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1.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法经营、依法纳税。如违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年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1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其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12.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广告
14.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4.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张家港市的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六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七条(附加条款)
17.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租用的办公房外墙设放厂名铜牌。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税项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7.2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用电用水。乙方所用水电费按___规定的供给价计费。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张家港市法院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8.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九条 其它条款
19.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印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印章):
租借厂房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龙堰乡北店村五组乡道北边,是原邓州市汇隆饮品有限公司自建厂房,分为南北两个大院。甲方把整个南院出租给乙方,包括平方4间,厂房一栋,及水电配套设施(变压器、无塔供水设施)。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月日止。租赁期五年。
三、 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 年至第 的租金分别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乙方在中途终止合同,租金概不退款。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甲方的变压器所发生的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每月20日前,自觉缴纳电费。
2、甲方北院的水电和乙方水电共用,北院产生的水电费甲方按时交给乙方。
五、租赁费用及用电押金的支付
1、第一年的租金在当年支付时间在每年月日前。
2、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用电保证金,以保证正常供电。
六、厂房使用
1、 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甲方的变压器转交给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应时刻注意用电安全,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用电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有乙方承担。
六、厂房归还
1 、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3、租赁期间如果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乙方在租赁物内不得存放违禁品和危险品,不得利进行非法活动。承租人未经厂库房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厂房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上级有关部门占用所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责。
3、 租赁期满前是否续租,甲已双方均需在距离期满三个月前通知对方,以免给对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若续租,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须在租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返还甲方。
十、本合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厂院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电话: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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