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电梯租赁合同格式(2)
人货电梯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承租单位):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产权单位):广州市凯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升降机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使用设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同德社区医院及幼儿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医院项目) 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围横滘二路泽德花苑小区
三、租赁期限: 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 四、租 金: 每台每月18000元 五、付款方式: 现金/支票/转账 六、双方权责:
(一)甲方(承租单位)权责
1、 保证所承租施工升降机所有构、配件为由乙方提供,不得私自更换构、配件;
2、 甲方不得将所承租设备进行销售、转租、转让、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对乙方送到现场的设备及其所有构、配件协助保管;
3、 保证设备进退场道路通畅,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乙方进行装卸。
4、 甲方按乙方提出要求进行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并接受乙方技术指导;
5、 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在施工升降机基础5m范围内设臵专用电箱;电费由甲方支付;
6、 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操作,杜绝违章。甲方不得强迫施工升降机司机超载作业及违章作业,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产权单位)责任:
1、 保证所出租施工升降机所有配、构件为原厂产品,具有设备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2、 保证施工升降机已取得《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
3、 负责施工升降机进退场时的运输、装卸车等一切所发生的工作。
4、 提供施工升降机厂方基础图给甲方,提供基础预埋件并派人到现场指导安装,以达到此项技术要求。
八、其它约定:
1、施工升降机持证司机由 施工单位 负责聘请;
2、设备保养、维修由重庆祥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州市质量安全监督站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各款项全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承租单位):
(盖章)法 定 代 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产权单位):
(盖章)法 定 代 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人货电梯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施工人货电梯事项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设备、型号:江汉牌SCD200/200-TLPJ(全新),
笼子尺寸:3.2米*1.5米*2.5米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数量、高度:
第三条、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第四条、租赁设备按实际使用连续时间结算租赁费用。
第五条、租赁费用:
1/月/台(此价格不配操作人员、不含税 款)。
2、设备进、出场费:/台(包括进、出场费用施工人货电梯安装、拆除、顶升、附着,做资料等费用)。进场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元,交付使用后第二天计算租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甲方设备安装完毕运行正常交付乙方正式使用时,即开始计算 租赁费用(节假日照算),乙方须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设备租赁费。逾期15天以上不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调回所租赁设备,并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七的比例对逾期支付部分加收租金,设备调回的运输费等损失,仍应由乙方承担。
2、终止计算租赁时间为乙方提前30天书面的报停通知为准,甲 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设备退场工作,不可拖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期完成施工人货电梯的调试、拆除、负责施工人货电梯的 维修、保养、加节、护墙。
2、向乙方提供施工人货电梯钢筋基础施工图纸,参与施工人货电梯钢筋基础的施工定位和验收。
3、保证施工人货电梯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遵守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4、甲方负责安装施工人货电梯的附墙件及预埋件,负责提供租赁施工人货电梯所需的有关资料及预埋件。
5、甲方确保施工人货电梯的连续作业,保证施工人货电梯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当施工人货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乙方通知起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若因甲方原因故障超过16小时(如故障发生在晚上,需要购买配件更换时,不计故障时间:需要更换大件《如:电机、电缆、涡轮、涡杆》时一个星期内),免收乙方延误日期的租赁费。
6、甲方收到乙方进场通知后,甲方需在十五日内安装完毕交乙方使用。
7、甲方需帮助乙方办理人货电梯司机的操作证,办理费用由乙方出。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场施工人货电梯基础及预埋的施工,并保证质量。
2、在施工人货电梯进出场及装、拆期间,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场地、道路、电源、塔吊配合等现场条件,以满足设备的安装、拆卸和正常运行,特殊情况由甲方自行解决。
3、施工人货电梯正常运行所需电力由乙方无偿提供,并将电源和地线接到施工人货电梯基础(按规范要求)。如乙方电源未能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而产生损失或误工费用时,由乙方承担。
4、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人货电梯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共同做好施工人货电梯及其的安全保卫工作。
5、为自身配备的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三级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则操作,保证施工人货电梯正常运转。如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付全部责任。
6、乙方应妥善保管并使用甲方所出租的设备,在设备租赁期间应负责设备及附件的防盗等安全工作,如有偷盗损坏则按市场价赔偿。
7、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操作证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施工人货电梯租赁起始时间从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行后交付乙方使用之日开始,至乙方书面报停拆机的通知为止。
2、双方共同遵守施工人货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不能强行要求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3、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停机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照收租赁费。因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停机(正常检修除外)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不支付由此产生的租赁费。
4、施工人货电梯检修保养、标准节顶升、附着件的预埋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乙方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尽可能避免在高峰作业时进行,甲方人员须服从乙方人员安排。
5、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将由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如对方出现违约责任,则需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结清之日合同自动失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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