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广告牌租赁合同模板(2)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如逾期未交,应当自欠付日起至全部交付日止,按照欠付租金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文明经商,乙方可发布任何合法广告内容。
(3)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有权按政府审批下来的形式规格制作广告牌,在不影响和破坏大楼主体及其相关设施(含LED大屏钢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加大广告牌画面尺寸,但需提前通知甲方,广告牌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广告牌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6)合同期满或者因故解除的,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广告,如超过15天未能拆除,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无需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广告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乙方应确保广告位设备的安全牢固,如在安装施工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施设备等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8)乙方负责广告位的报批手续、设计、建设、安装,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管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9) 乙方自行安装所需电表。乙方需按照甲方向商场承租商户的统一收费标准交纳电费。但甲方电费计费标准应按国家商业用电标准执行,收费价格最高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10%,电费按电表显示数字计算,由甲方收取,不计利息。
7、违约责任及责任认定:
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年合同额5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违约,则由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甲方石家庄上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广告牌审批手续委托伊诺天脉国际广告(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报批,广告牌设计、制作、改造及广告经营权由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全权负责,如甲方(石家庄上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经营权交由其他公司经营,甲方应赔偿石家庄传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切经济损失。
8、保密条款:
缔约双方有义务保守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媒体价格,租期及乙方客户和竞争对手等相关的商业秘密,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承担。
9、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办法:
(1)在广告牌审批通过后合同履行中,因政府规划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甲方应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租金余款,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修改、变更和续签: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需缔约双方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未经缔约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如有变更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如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11、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楼顶广告牌位置示意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楼顶广告牌租赁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按照《物权法》、《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本协议项下房屋的管理权、经营使用权或处置转租权的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乙方租用甲方商业楼楼顶户外广告牌,用于广告经营。
1、租赁地点:经十路15556号。
2、广告牌规格:面积以乙方实际审批制作面积为准。
3、租赁时间:租赁时间共5年,从相关设置手续审批完毕后,乙方将广告牌改造建设并发布商业广告完工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租赁时间。
4、租赁费用为10万元/年,5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整(¥500000)。
二、付 款方式:乙方应在城市管理部门获得审批并发布商业广告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即10万元整。今后使用每满一年后,乙方应在一周内付清下一年度租金。乙方应按时付款,逾期支付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缴所欠款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依法享有上述楼房楼顶的处置租赁权,并按约租赁。2、甲方提供电源为广告牌提供夜间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单独计量,另行向乙方收取(执行供电局标准)。3、协助乙方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提供所需资料。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广告牌在合同期内的经营收益和产权;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3、乙方拥有该广告牌的产权,如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五、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广告牌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或广告牌时,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平均计算,多退少补,于一周内清算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信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合同总额一倍的罚款,同时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七、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并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济南市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人: 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看过楼顶广告牌租赁合同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