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门面租赁合同优秀样本(2)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和返还
(一)交付: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并经双方验收签字。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租赁物上装修和所增添其他设施等不得撤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的任何费用。
(三)强行返还: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拒不交房,甲方有权在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30日内,强行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并请公证部门对房屋内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代为保管。如乙方在30天内未同甲方协商处置,甲方有权变卖代管资产,变卖收入优先偿付公证费用、保管费用及拖欠的房租和其他费用。
第十条:安全保卫
(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执行自治区及拉萨市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工作,并服从当地公安派出所及甲方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事务。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根据《拉萨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条例》及《拉萨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乙方所雇用的外来人员应及时到甲方保卫部门上传人员信息并登记备案,不得有误报、瞒报、迟报、漏报等现象。
(三)租赁期间,乙方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乙方如需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设备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安装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乙方如有窃水窃电行为的,甲方可当场终止供水、供电。按所窃水、电量补交水、电费,并承担违章使用水电的加倍罚款。乙方拒绝承担窃水窃电责任的甲方将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提请拉萨市供水供电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乙方因违章用水用电导致甲方及第三方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甲方和第三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办理财产保险,若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火灾、水灾等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五)为规范成品油的使用和管理,依据《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管理办法》,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成品油购买和使用台账,以备相关部门及甲方的检查(甲方不出具购油证明)。
(六)乙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和堵塞商品房内的消防栓及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七)对擅自盗用消防用水者,将根据《拉萨市城镇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房屋产权发生变化,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及金额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
2、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及欠缴各项费用达三十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改变房屋外部形状、外墙开门、开窗、开洞)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的以及与甲方所签订合同面积内的部分面积另租与第三方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月租金两倍作为违约金。
(二)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产生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约定情形的,乙方履行完赔偿责任后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同时终止履行合同。
(四)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三项情形的,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 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二项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所租房屋,对乙方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暂扣乙方在出租屋内所有财产,以备抵补欠交费用。
(七)擅自对房屋进行维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内如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收回或退租房屋的,提出方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承担月租金的两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九)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乙方应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及其它费用,并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甲方违约金及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如遇水电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价格,本协议约定水电费标准做相应调整。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通知、告知等往来函件均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均应即时签收。如甲方无法送达乙方或乙方拒绝签收,则甲方将其张贴于乙方租赁房屋房门上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方(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门面租赁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 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月租金: 元。房租每半年一交。
二、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 )(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如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收回门面,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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