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合同范本(2)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
10.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货物采购合同范文三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一。
二、合同总价(大写) 。
乙方应将每(套)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维修或服务手册等随同货物一起交验。
三、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所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出产产品质量合格证,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属进口商品还应具备有关进口手续);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必须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2.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乙方双方集中验货,若发现不合格的设备,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
四、货物验收:
1.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全面的检验。
2.乙方应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乙方应根据双方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完毕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货物进行集中验收,并对已安装的设备进行测试,检验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
4.设备或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填写《采购验收单》。
五、售后服务
乙方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使该设备的所有功能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售后服务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为准,增加内容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资金支付
七、交货日期和地点
八、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10个工作日内,将权威部门出具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否则不能免责。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个工作日内达成一步发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发行的,合同终止。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单位:
采购供应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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