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扶梯保养合同(2)
电扶梯保养合同范文三
甲方(使用方):
乙方(维修保养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电(扶)梯维修保养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项目
1.1 甲方所有的下列电(扶)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电梯(客梯):
产品品名: 型号:
数量: 买卖合同号:
载重: 层站: 速度: 电梯(货梯):
产品品名: 型号:
数量: 买卖合同号:
载重: 层站: 速度: 扶梯:
产品品名: 型号:
数量: 买卖合同号:
提升高度: 踏阶宽度: 角度: 扶梯:
产品品名: 型号:
数量: 买卖合同号:
提升高度: 踏阶宽度: 角度:
二、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从
三、维修保养费及付费方式
3.1以上电梯每台每年维修保养费元(含税价),扶梯每台每年维修保养费 元(含税价)。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
3.2.维修保养费的支付本着先维保后取酬的原则。
3.3维修保养费每月支付一次。甲方于据的维修保养费发票将款项支付到以下乙方指定户头。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3.4乙方未能按期开出维修保养费发票,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四、维修保养内容
4.1维修保养期内,乙方应按其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电(扶)梯维修保养细则》和《电(扶)梯例行保养周期表》内容(见附件),按时并保质保量地提供电(扶)梯的定期检查和常规保养服务。
4.2乙方应做好每台电(扶)梯的维修保养记录,建档备查并在每次定期检查后3天内向甲方呈交系统检查报告及维修计划。
4.3乙方应对电(扶)梯突发性故障提供24小时紧急检修服务,乙方24小时维修热线: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并将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在夜晚、周末或公共假期完成以上所需工作。
4.4电(扶)梯的安装、改造、更新及大修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维修保养内容。
五、甲方的承诺
5.1按电(扶)梯使用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和管理电(扶)梯。
5.2向乙方提供本维修保养合同项下电(扶)梯的随机文件复印件(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5.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本合同所属电(扶)梯的维修和保养。
六、乙方的承诺
6.1乙方具备从事本合同项下电(扶)梯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及安全认可,且相应资质及安全认可在合同期内持续有效;乙方派往甲方的工作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6.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检验规范,并参照电梯厂家相关维保标准进行维保工作。严格依照《电(扶)梯维修保养细则》、《电(扶)梯例行保养周期表》的内容提供维保服务。
6.3全面负责每年一次的年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以确保电(扶)梯设备一次通过年检(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年检未一次通过,乙方应负责免费对需整改项目进行整改并通过复检,复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对甲方使用和管理电(扶)梯过程中提出的相关请求给予技术指导。
6.5乙方对维修保养期内本合同项下的电(扶)梯安全性能及维保作业的安全负责。
6.6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场地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可甲方人员的全程监察和督促制度、拍照备案制度。
6.7乙方保证向其员工提供必要之安全防护设施,并在维修保养电(扶)梯时无偿提供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警示标志。
6.8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本合同项下电(扶)梯系统运行良好。
七、维修保养易耗品及零配件
7.1乙方自备维修工具。维修保养期内,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部分电(扶)梯维修保养所需易耗品(见附件《保养期免费提供易耗品清单》)。
7.2维修保养期内,乙方应按《电(扶)梯常用零配件价目表》所列价格有偿向甲方提供电(扶)梯维修保养所需各种零配件。(见附件)。
7.3乙方应保障甲方委托其维修保养期间的电(扶)梯系统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的供应,且乙方提供的各种零配件必须为原电(扶)梯系统厂家生产之正品零配件。
7.4乙方更换零配件应填写《电(扶)梯零配件更换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在经甲方指定的人员确认后方可对损坏的零配件更换。乙方应将更换下来的零配件交由甲方处置。
7.5乙方应提供更换零配件的正式发票,零配件费用按月结算,付款方式比照维修保养费的支付方式。
八、特别约定
8.1乙方同意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甲方店庆及甲方特别活动期间免费派员到现场值班,以确保节日及活动期间电(扶)梯运行正常。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工作转委托或分配给其他维修商或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2发生电(扶)梯事故,经国家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如事故发生系甲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事故发生系乙方疏忽、保养不当或故意等行为造成,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3因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或甲方故意行为造成电(扶)梯故障或停机,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9.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按时维修保养电(扶)梯造成电(扶)梯故障或停机必须无偿修复。
9.5乙方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通知提示整改,乙方认为甲方的通知错误,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辩。如乙方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接到通知仍不改正,或一年内累计接到通知超过十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6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力,电(扶)梯停机七天未能修复的,乙方不得收取该台电(扶)梯当月的维修保养费;电(扶)梯停机十五天未能修复的,乙方不得收取该台电(扶)梯全年的维修保养费;电(扶)梯停机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7甲方应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未按时开出发票或乙方未按规定提供维保服务除外)。甲方逾期支付维修保养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60天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9.8合同解除前,甲方的逾期付款不能成为乙方拒绝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理由。
9.9除以上解除合同事由外,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一方还应进行赔偿。
十、合同的终止
10.1本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如双方需续约,应重新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十一、争议
11.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
12.1乙方营业执照、电(扶)梯维修保养资质证明及安全认可证书; 12.2《电(扶)梯维修保养细则》;
12.3《电(扶)梯例行保养周期表》;
12.4《保养期免费提供易耗品清单》;
12.5《电(扶)梯常用零配件价目表》;
十三、其他
13.1本合同所列附件由乙方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2本合同格式为范本格式,不得添加条款。甲、乙双方如需特别约定,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3.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13.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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