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本_混凝土买卖合同格式(4)
第四条:结算与计量
4.1商品混凝土数量确认以甲方签收的乙方随车《交货单》方量为依据,每单次工程砼浇注完毕后,双方指派专人在3日内进行对账核算,确认无误后,填写《商品混凝土结算单》,双方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甲方若不能及时对账,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双方约定按( )项方式付款
A、预付货款:甲方于乙方供货前3日内预付贷款 元,乙方开始供货,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B、货到付款:乙方所需混凝土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经甲方人员签收后,甲方随即付款给乙方财务人员或委托人员。
C、分期付款:乙方垫资 方量,之后供货量每达到 方量时甲方应付请当次全部货款,最后一次浇注结束后30天内甲方应将已供货款全部付清。
D、根据形象进度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为
5.2甲方按以上条款准时支付货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停止供应商品混凝土,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5.3为保证资金的安全,甲方必须在见到乙方财务出具的收据付款,否则乙方不予承认甲方已付款。
第六条:质量验收
6.1商品砼拌合物的质量验收应按乙方配合比及GB∕T14902-2003《预拌 混凝土》的有关规定在交货地点进行。甲、乙双方均应委派专人负责。 6.2商品砼强度评定:应按照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由供需双方及监理三方见证,留置取样试件并送检,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应视为商品砼合格。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应按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若甲方送试件不通过三方见证或是标养试件,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6.3耐久性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七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若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应在停止供货后一月内付清全部通款,如逾期付款则依欠款总额计算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7.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浇注及养护,养护后的砼养护执行GB50204-2002标准,加强砼养护,因养护不当造成砼强度不足,养护、操作不当产生裂缝等缺陷由甲方负责。
7.3甲方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
7.4若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预拌砼输送泵、泵管、管卡、胶圈等施工必备配件,甲方应负责以上配件的安装、拆卸、清理个保管。出正常磨损外,因甲方原因毁损或丢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7.5甲方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搅拌、运输、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7.6乙方搅拌车辆装载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甲方应保证乙方搅拌车在施工现场2小时内卸料完毕,否则没延长1小时增加120元燃油费,以《交货单》上到场时间为依据。
7.7甲方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每次浇注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注明所需砼强度等级、数量、浇注部位及其他要求。
7.8甲方停工一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所欠乙方工砼款全部结清。
7.9甲方施工现场指挥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得对乙方所供商砼加水,否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10甲方应该先签收后浇注,因甲方原因(如泵坏、道路、电、水、协调等)出现商砼报废,由甲方负责。
7.11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尾车若小于9 m3,运费 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8.1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提交出厂《质量证明书》,并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8.2乙方供应的商品砼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确保砼质量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在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确保砼供应及时,如出现停电、天气变化及非人为因素等原因,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4在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乙方应在五日内给甲方提供本合同全部技术资料,每批次需提供资料供月末验收作为依据。
8.5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砼报告等砼技术资料,积极配合甲方对砼进行报验,并按现行砼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砼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砼质量。
8.6乙方实验人员进入现场后,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配现场调度员一名。
8.7当甲方不按期结算和付款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8.8乙方针对甲方提供的料单及时组织车辆,车辆应连续到达现场,保证砼连续供应,中间间歇不能大于2小时,超过两小时甲方应追究乙方因甲方组织处理施工缝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结算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并根据欠款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非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2因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时间供砼,所造成的工程停工(本合同8.3和9.1款除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3乙方提供商品砼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改正,因改正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致使合同不鞥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4甲方在于乙方的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擅自使用乙方以外的商品混凝土,视为违约,甲方应在三日内结清全部商砼款,并按合同供应砼剩余方量货款的(即:所签订合同总方量×单价-已供方量×单价﹦剩余方量×单价)50﹪砼款支付违约金。
9.5乙方若出现一次在甲方报方量后组织不当现象,9.4对甲方限制条款自动失效。
9.6甲方在乙方发货前有权到乙方现场查看,有权对乙方现场材料提出整改要求,在过磅运输过程中有权监督车辆加水等不规范行为,发现类似问题,甲方提出整改方案,乙方若不整改,甲方可协商赔款。
第十条:解决争议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2如原材料价格上涨、上涨、下调政策性调整,经双方协商混凝土价格也随之上涨或下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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