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基买卖合同(2)
农村地基买卖合同范文篇四
甲方(卖方):xx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xx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xx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xx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xx前向乙方交付,并于xx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地址:
电话:
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联系地址:xx
电话:
xx年xx月xx日
农村地基买卖合同范文篇五
留存方 ( 甲方, 乙方, 见证人一, 见证人二)
出卖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 省 市 区 镇 村(社区) ,东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 元整(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 年 月 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七、本合同签订后,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看过农村地基买卖合同的人还看了:
1.农村地基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