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大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吸引众多人关注。大货车驾驶员是货车成为祸车的重要原因。那么在签订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1、乙方负责甲方货运车的驾驶工作,负责甲方安排的运输任务,遵守甲方与协议方签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议、合同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认真履行驾驶员应尽的各项职责。
2、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加水、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在外出车要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落好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甲方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4、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车子停运时,乙方原则上应在办公室休息待命),但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的运输任务等。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
2、甲方为乙方购买车上人责任险,如因事故等则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理赔。
六、劳动纪律
1、乙方聘用期间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出车(未出车时车子应停在甲方指定地点),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2、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3、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若有违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杜绝偷油、倒油、卖油、人为损坏车辆以及贪污、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乙方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甲方发出通知,未通知或通知不满三十天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乙方离职后安排其他人加班处理其岗位事务所发生的加班费,临时紧急招用新员工发生的费用,工作未完好交接造成的业务损失,以上损失赔偿可以在薪金中扣除。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4、因甲方经营方式变更时,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应提前15日内向乙方进行通知,并完成交接工作。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车驾驶员劳动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