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劳动合同范本(2) 翠梅分享 2016-11-17 12:51:13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 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