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雇佣合同
教师雇佣制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核心,教师雇佣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雇佣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教师雇佣合同范文一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上海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住家家庭教师。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10年 11月 1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无固定期限。本合同依法终止条件为: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二、工作任务
(一)辅助丙方__________(甲方女儿)完成家庭作业,以及复习巩固。
(二)送丙方上学,并为丙方准备晚餐。
三、工作时间
(二)乙方实行双休制,即周一至周五工作,周末休息;如需乙方周末工作,甲方应付30~50元每小时不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对于合同规定外的事情,乙方可拒绝;如需乙方在规定时间外工作,甲方应征求乙方同意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乙方工资为人民币2000元/月;另乙方需补贴甲方生活费人民币200~400元/月
(二)甲方每月11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五、福利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单独住房一间以及简单家电
六、责任
(一)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三)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之修正:
对于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双方共同签署,以书面形式承认的才能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商榷。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管辖,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雇佣合同范文二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受聘人)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河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
(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
(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终止本合同后,五年内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与教育教学相近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法律/fanwen/1578/,法规和学校规定减发或停发乙方基本工资,校内津贴和生活补贴,并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当月事假,病假超过学校规定工作日;
(2)出现旷工行为;
(3)受党政纪律处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职位职责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合同期满;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的;
(3)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果甲、乙双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为招用乙方而支出的招录费、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