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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劳动合同格式

翠梅分享

  根据社会的分工和以学校教育为主要教育形态的事实,把教师定义为:受社会的委托,在学校中对学生的身心施加特定影响,把其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以此为主要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劳动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教师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教师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发展及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 年 学期,聘请乙方担任 层次 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 元/课时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课时津贴,每月月末结算,次月10日发放。

  2.开学前向乙方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本、授课计划表课程表、上课时间表、学生点名册。

  3.对乙方进行教学平时检查、学期(年)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平时上课情况。进行听课和教学测评。

  4.甲方如因故停课,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未及时通知乙方,且乙方已到校做好上课准备,则甲方按课酬的50%付给乙方。

  5.每学期评优一次,对优秀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予以辞退。

  三、乙方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务处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2.应经常主动与负责人联系,研究有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及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3.维持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考勤。

  4.按时报送学生成绩及学习状况。

  5.学校禁止停课,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故需停课或调课,必须负责人处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6.如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师,一律不补发课酬差额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在乙方当月课酬中扣除50-2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讲课无教案或不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授课。

  2.上课迟到、早退、缺勤或随意离开课堂。

  3.不履行手续,擅自调课、停课。

  4.按正常手续停课两次以上(不含两次)。

  5.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6.上课期间学生出现违纪现象而未及时处理。

  五、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甲方因未及时发放课酬或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

  3.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各兼职教师必须在上岗之前签订聘用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交负责人审核及存档,事后签订合同者,课时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结算。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教师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岗位担任或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高级中学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调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业情况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亦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岗位以外的工作,乙方须予服从。此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既可以任命乙方担任某项管理职务,也可以免除乙方该管理职务,是否任命或免除乙方管理职务,属于甲方的自主管理行为,不构成合同义务。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应调整乙方薪酬,甲方任命乙方担任某项管理职务的,在乙方担任该管理职务期间,按甲方薪酬制度另行给予相应的职务津贴,各项津贴不属工资。

  乙方必须全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兼职工作(无论是否领取报酬)。

  必要时,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岗位培训或与之相关的培训。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实行固定期限,合同期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共计11个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自  年  一月  日起计。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有权延长乙方的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有意延续劳动关系,再另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书》,任何一方无意续签合同,均属合法权益,另一方应予理解,不得无理纠缠。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周周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课教师依课表正常上课,依办公时间坐班办公,则视为完成劳动时间。非教学人员,周一至周五劳动时间不足40小时,可劳动6天补足40小时。因工作需要,甲方还需要乙方加时的,乙方须予服从。甲方依本合同第四条(工资待遇)约定给予乙方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如有)中,均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即包含了乙方的加时工资,因此,甲方安排乙方加时的,无需另外给付工资。正常国定节假日、校定月假日需加班,按相关规定另行付加班工资。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休息时间(调休)。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假日。任课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合同期内的寒暑假期发基本工资;非教学人员寒暑假上班属正常上班,不属加班。

  第四条 工资及其它待遇

  甲方实行基本工资、职务津贴、课时津贴、绩效工资制。工资待遇依岗、依职而定,不同岗、不同职则不同酬,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调整乙方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应调整乙方工资。

  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发放上月工资,遇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顺延。

  合同期内,如甲方基于自身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给予乙方经济奖励,该奖励不属于工资,且给予经济奖励不构成甲方合同义务。

  甲方如依乙方工作性质给予乙方相关包干费用(如通信费用、交通费用等),系乙方为了甲方工作的需要所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工资。甲方根据自身制度和情况给予乙方某项补贴或福利,该补贴或福利不属于工资,且给予补贴或福利不构成甲方合同义务(劳动法强制规定的待遇除外)。

  乙方工资、奖金等收入须依法纳税的,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社会保障、其他待遇

  甲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在甲方所在地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和待遇。

  乙方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不得提出与此有关的补偿要求。

  甲方在甲方所在地为乙方购买社会医疗保险,双方按法定缴纳保险费用。乙方不愿意购买医疗保险,则乙方医疗费用一概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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