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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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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经济,交通设施先行"已逐渐成为全民的共识。交通运输是现代社会的血脉,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先行,因此,为适应这种现代社会发展要求而产生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就始终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的朝阳学科。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工程运输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运输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甲方):_ 清潭西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___

  承包人(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常州市清潭西路道路工程___

  工程地点:_ 常州市清潭西路道路工程(K0+000~K1+200)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土方外运及场内短驳等运输。

  三、合同工期:

  __根据工程工期要求执行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道路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1、土方等材料场内1km运输3.8元/方,按工程实际发生数量计算运输数量,工程发生数量根据工程现场量方或车数计算,数量签证单必须由项目部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2、建筑垃圾、杂物、水泥块、淤泥、土方等外运20元/方,按工程最终审计审定数量结算;

  3、乙方需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工程发票给甲方;

  4、上述单价含土方、杂物、淤泥等一切运输费用,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派遣车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滞后或停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费用从乙方施工费中无条件扣除;

  5、乙方需在2天内得到甲方相关场内运输的签证,逾期不予结算;

  6、本单价含工程一切乙方车辆进退场费用和管理费用。

  7、乙方根据上述原则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和阻挠工程施工。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签证工作量和计量结算完成量的6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因付款办理的手续较多,本月完成的工作量结算付款滞后一个月支付。

  2、当工程完成审计计量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

  3、剩余费用1年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组织监督落实运输班组进场安全教育;

  2、负责工程开挖技术工作;

  3、根据运输量安排足够量的机械配合;

  4、安排专人与乙方进行安排和协调;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需要采纳;

  5、工地范围的外部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施工范围的土方运输清扫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责任:

  1、指派管理人员驻现场,负责管理车辆运输队伍,办理准运证及相关费用;

  2、运输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必须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禁止雇请非法营运“野鸡车”;

  3、必须服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业主、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进场车辆进行安全教育和平安卡考试;

  4、负责驾驶员等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交底、管理工人的生活问题;严禁违章驾驶,严禁抛洒滴漏;在通行的道路上运输和穿越交叉口,必须谨慎慢行;

  5、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

  6、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一律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通知进行罚款;因乙方原因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全部责任。

  7、如土方等需要运输至工地以外区域,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如有发生乙方负责相应为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运输至工地以外区域的运输线路上的清扫工作由乙方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序、工作面及工期安排;按照甲方工程施工需要配足运输车辆和管理人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因施工安排不当,造成的增加运输量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后责任有甲方负责;

  3、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车辆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结算方式为乙方完成整个工程施工,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场,则甲方只结算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50%;

  十、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工程运输合同范文二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 住 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运输合同范文三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沙石料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高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沙石料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工程运输车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按吨计算,乙方出具运输费凭证方可支取运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及维修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运费凭证不得涂改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罚款。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扣除。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中扣留支付。

  10、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某种情况送不到目的地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超重超载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 住 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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