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_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本(2)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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