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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代理合同(2)

翠梅分享

  中国总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内贸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的“小懒家”家居用品连锁专卖及代理的具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缔结如下合同约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代理商赞成甲方公司主导的连锁加盟思想,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代理,

  甲方公司亦承认其加盟及代理。

  第二条 甲方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LAZY+小懒家”登记商标。

  第三条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地区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办事处”;如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

  第二章 加盟

  第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小懒家” 懒人用品连锁店 地区代理商,负责 省 市及其所辖区县(以行政区域划分)加盟商的供货及经营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代理权从 2007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第六条 代理事宜:

  1、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代理费用 整(小写:¥ 元),保证金__ ___________元整(小写:¥ 元),此代理费用作为甲方公司授权乙方代理的的权益金,保证金作为使用甲方公司品牌的保证,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生效。

  2、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自有及下属加盟区域加盟店的结构;

  (2)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甲方公司连锁店及地区代理商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第七条 乙方作为小懒家连锁加盟的代理商,应积极维护“小懒家懒人用品全国连锁”整体利益及形象,保证其统一性、整体性,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及荣誉。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行政规章。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及下属加盟连锁店的各项工作。

  2、甲方给乙方及下属加盟店开业配送相应的物料、宣传单等产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3、应向乙方及下属加盟店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4、甲方保证乙方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为独家代理,保证乙方独家垄断小懒家懒人用品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权与加盟店开设代理权。

  5、甲方按统一的加盟商供货价向乙方供货。

  6、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在两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产品保修若有厂家另行规定的按厂家保修条例执行。人为损坏的甲方不予保修。

  7、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8、乙方及其下属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甲方培训师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和工资食宿及人身安全。

  9、甲方按乙方的月进货额相应比例配给宣传物料、海报等实物支持,且不低于其他加盟商平均水平。

  10、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及对外服务情况。

  1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加盟店进行选址,店内装修及开业前宣传策划,在乙方开业后,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协助。

  12、甲方有义务对产品结构及时更新,提供更新更丰富的产品,保持产品供应的长期性和相对稳定。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区域经营“小懒家家居用品”项目和销售“小懒家家居用品”系列产品的权利,并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以甲方代理商名义,行使招商加盟并对下属加盟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乙方及所属代理区域加盟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既可独家垄断经营,也可以在所属区县内发展下属加盟店,但发展加盟店须按照总部统一规定的加盟条件、设店数量、区域距离、规模总量等,每区县仅限1家加盟店,并相距不小于2公里范围,特殊情况须报经总部批准方可施行。乙方代理区域内加盟商所交纳品牌使用费归乙方所有,所交纳保证金交给总部保管。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其下属加盟商的加盟合同须报经甲方盖章生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4、乙方于签约后须交付代理费用及保证金,实际金额为人民币同才正式生效。

  5、以一年时间为单位计算,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1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1%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2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2%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3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3%的奖励,依此类推,乙方最高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5%的返点奖励。合同期间如无损害品牌形象的事件及违约行为,乙方保证金可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连续2个月进货未达3000元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代理费用不退。在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后,甲方有权在其原代理区域内另寻代理商合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原则上乙方销售产品仅限于第四条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乙方不得私自或以他人名义制作同类产品的零售或批发、加盟性质网站,如需制作须向总部申请批谁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小懒家”标识。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统一建议零售价格的30%,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给下属加盟商的供货价不得高于甲方加盟商的统一供货价

  10%,并须报经甲方批准。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加盟店内或以个人名义等其他渠道经营非甲方输出的懒人产品或同类产品。

  10、乙方加盟店的外观和店内必须执行小懒家加盟连锁店统一店面装璜布置标准要求。

  11、乙方加盟连锁店的员工必须统一佩戴小懒家统一的胸牌,销售场地保证整洁、规范。

  12、乙方加盟连锁店内必须悬挂小懒家统一的项目牌,宣传画及加盟店授权牌等相关宣传品。

  13、乙方加盟连锁店对外销售产品应为甲方公司提供的货品,严禁乙方使用其它同类型的产品替代原产品。

  1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有地址变迁,必须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颁发新经营场所的授权证书。

  15、乙方在代理期间对甲方提供专有技术、营销方案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该技术及方案转让他方。

  16、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合法经营,维护品牌形象,如经营期间因欺诈经营等非法行为遭媒体曝光或相关执法部门处罚,造成品牌形象受损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即取消其代理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1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章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也可按乙方要求,代发货至指定区域或下属加盟店处。

  第十二条 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第十四条 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乙方如有滞销商品,可在收到货60日内予以换货,换货金额不得超过进货总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的10%,总进货额不予累计。退回产品要求包装完好无损、配件齐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凡季节性商品、特价产品、已淘汰品种和消费耗材类(如电池、鞋套等)不予退换,每次换货需收取换货金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10%手续费,最低10元以上,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产品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甲方审核后可续签。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做出补充、变更及修改。补充、变更及修改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任何有关小懒家品牌的中英文文字及图形商标。

  第六章 违约及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广场文安中心2906室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0755-25538001 25539001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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