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样本(2)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生产安全保卫,并承担相应费用。
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以及自身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且承担全部的施工安全责任及费用;
8、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图纸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工程完成后,向甲方免费提供竣工图二套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方可申请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1、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回填的绿化土中含有部分建筑垃圾,乙方在整理绿化地时负责清理外运以达到绿化种植施工标准。
13、其他约定:
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达到合格要求。
七、工期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 质量保修及后期养护约定
1、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为 1 年,养护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养护期结束验收;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和土建、安装工程及小品景观质量保修期均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保修工作,若出现苗木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土建、安装工程的维修通知后 3 天内,紧急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乙方提供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养护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乙方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5、乙方须有专人负责养护管理及质量保修工作,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须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对于上述情况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履约保证金到账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城花园一期一号大门前部绿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南华县龙川镇南永公路东侧。
3、施工范围:道路、绿化、景观广场、给排水、电等(以甲方交给的施工图纸图示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价: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 (小写:元)。
2、承包方式:采用总包干单价承包的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在承包范围内遇工料价格变动,则承包总价和单价不变。如因设计变更或甲方主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单价由甲方根据乙方的投标价作变更增加,当无单价时则按乙方的投标单价水平现场商定。绿化部分若因树的品种或树的大小采购不到其价格,则按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3、工程所需交纳的税款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交纳。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乙方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建立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4、苗木胸径株高、冠幅以工程量清单的苗木规格为准,树干无病虫害。
5、回填土和底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在一年的责任期内,如非人为破坏和自然死亡造成的缺塘,乙方应在一星期内无条件补植。
7、所有苗木进入现场后,由甲方对株高,冠幅规格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
8、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工期)45天。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养护期 至 。
2、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其它原因或设计变更,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做好工程范围内四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
3、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4、委派现场工地代表 ,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5、 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做好施工总平面布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及时配备机具、材料,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2、按照施工图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竣工验收后为绿化保养期、为12个月,在保养期、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确保养护期满后100%的苗木成活率及草坪成坪率。
3、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4、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待定。
1、合同生效后预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总造价的 %核付。
2、其余工程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完成工程量 %,按总造价 %支付;第二次(即其余工程尾款)待工程保养期结束,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结清。
第八条 安全责任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和甲方先进行预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正式递交竣工报告。
2、乙方一切的工程报告、进度计划、工期统计月报、施工会签等文件需交甲方一式二份。
3、 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不能按期予以验收接管的,其看管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
4、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余部分尾工 时,乙方要按质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 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仲裁机关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贰份。
4、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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