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改造施工合同范本(2)
3、实际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五计扣乙方延期违约金;延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施工方须提供桂林市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防雷验收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并通过桂林市环保部门的环保检测。
2、甲方指派为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认可后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对容易在结算时出现争议的隐蔽工程,乙方可拍照留存,由甲乙双方签证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评定质量等级,其中甲方质量评分为85分及以上的,质量等级为优良,质量评分在60分及以上且不足85分的,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评分在60分以下的,质量等级为不合格。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4、如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缺陷,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返工、维修、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乙方原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并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计扣延期违约金。
5、如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将向乙方扣减结算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在工程结算审定之前,工程进度款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确定结算金额后,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方式。
2、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并且通过甲方二级分行财务运营部门确认,方能对合同价款作调整:
1)设计变更;
2)工程量增减;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相对于合同订立时浮动超过15%。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并完成工程量的30%后,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
2)完成工程量50%,再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
3)完成工程量70%,再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 4)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达优良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了一整套竣工资料的,再支付合同价15%的工程款;
5)工程结算审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再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的5%留作质量保修金。
4、工程款支付方式为转帐。
5、工程结算由农行广西区分行指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工程结算单价以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报价单中未标明的项目,按甲方确认的情况并参照现行配套的造价管理文件及定额规定确定结算单价。
6、乙方送审工程造价超出结算审定结果10%以上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室内外装修工程质保期为2年,水电及设备等安装工程质保期为2年,天面及卫生间防水、墙面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土建工程的质保期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保修期从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对于影响甲方营业网点日常业务开展的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6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乙方人员到场后应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承包人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明确解决时间报甲方审查。
3. 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如乙方未及时到场响应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每次乙方还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5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维保服务评价情况支付保修金,维保服务评价总分为100分,维保服务评价不足60分的视为评价不合格,其质保金全部扣除不予支付;维保服务评价60分(含)以上的按实际得分比例支付,即支付质保金金额=扣留质保金总额×实际得分比例(该比例为维保服务评价得分/100)。
九、其他
1、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主要材料的损失,乙方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善后清理修复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装修方案、设计图纸、工程报价单、桂林分行营业网点装修主要材料进场验收单、桂林分行营业网点装修用材标准、桂林分行营业网点装修施工日记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发生争议并且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管网改造施工合同范文三
包发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协议范围
本协议包括 石湍 镇 长沟 村高低压线路及户表工程安全工作。
二、双方安全职责
(一)、甲方职责:
1、 施工管理中,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监促乙方在施工中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设备、职工在劳动工程中的安全。
2、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人员素质(含负责人、技术员、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安全合格证、操作证)情况。
3、 严格审查乙方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负责检查、监督执行工程的施工“作业指导书”乙方全部实施。
5、 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考核。
6、 有权监促检查乙方在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中的违章行为,制止违章作业,必要时有权令乙方停工或给予经济惩罚。
7、 监督与监促乙方对现场使用民工的安全管理。
(二)、乙方职责:
1、 在施工中要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种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保障设备、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构。经过检查和试验合格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资料。
3、 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资料(安全合格证、操作证)。
4、 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5、 工程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 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程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7、 加强对临时工的现场管理工作,对所使用的民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临时工不得从事高空和电气作业。
8、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制止违章作业,必要时应停工处置不安全因素。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 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组织施工。
三、双方在工程中如违反安全合同中任何条款,导致发生的事故,按其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安全责任。
四、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第八十条规定,甲方预扣与乙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价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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