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劳务合同范本(2)
第十条、各项管理规定
为保证工程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综合治理等的正常进行,实行费用与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挂钩,具体办法如下:
1. 工期方面
1) 乙方必须结合总包的实际进度,在甲方的组织安排下,保证充足的劳动力,与总包、其他相关专业相互配合,确保自身进度的正常进行,同时,不能影响总包及其他相关专业的进度。
2) 如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或影响其他相关专业而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
3) 如若乙方不按质量要求和甲方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工程量按实从乙方工程总量中扣除,劳务单价按劳务总价的平均单价确定,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以确保工程总工期的实现。
4) 若由于工程总合同的需要,造成安装工期的顺延或提前,乙方无条件服从,并保证自行合理调整劳动力。
2. 质量方面: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甲方专业施工员的工程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采取其他方法。如果有好的建议或其他方法,应先向甲方专业施工员建议,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 乙方施工部分必须确保一次合格验收,如由于乙方原因不一次合格或管理混乱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工期延误及影响甲方声誉等,乙方必须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不仅包括乙方损失的部分,还包括甲方损失的部分)。
3. 安全方面
1) 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三级教育者,不得入场施工作业。乙方应认真遵守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若因乙方违章造成安全事故或因安全事故引发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选派身体健康(无妨碍施工作业的疾病,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人员(工人最低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且能适应高空夜间作业的施工人员进场,若因乙方自身疾病等原因,在现场施工中突然发病及因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 施工中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察。
4) 对于乙方施工中造成的安全隐患及事故,由此造成的整改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4. 现场文明方面
由于甲方需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创建现场文明工地,因此,乙方必须做好现场文明工作,严格按省级文明工地的管理要求进行,做到当日做当日清,工完料清,场地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直至整改到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为止。确保本工程在南通市级文明工地验收中一次性通过。
5. 综合治理方面
1) 故意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 故意危害工地安全,罚款1000元,形成危害结果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施工区内乙方不得随意将家属与子女带入,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4) 严禁上班时间喝酒和酒后上班,发现须责令其不得上班,并罚款1000元/人。
5) 在工地场严禁赌博,发现后将处于100元/人次。
6) 在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生,甲方将对乙方处于500—2000元的罚款,另责令其限时退场,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乙方人员如有盗窃公共或他人财物的,发现一次,除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外,还将其退场,并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施工作业现场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后工作服,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不利于安全的其他鞋类,严禁打赤膊,穿背心上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 对已完成的产品(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都应加以保护,如发现乙方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以修复或赠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10)夜间施工应尽可能降低噪声,如发现故意敲打钢管或大声大叫,发现一次处于50—100元不等的罚款。
11)每次罚款在劳务费中当扣。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 双方代表
甲方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乙方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相互协作并履行本合同。
2.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三份。
3.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除合同约定的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如若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瓦工劳务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本公司施工总承包方的工程 号楼瓦工、力工工程全部承包给乙方完成,由于工程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本合同,本合同有如此以下条款
二、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范围:
1)本工程全部暂设(仓库、办公室等)塔吊维护,其它用工以实际工日计算
2)本工程中基础、地下室、设备层和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砌筑、砼浇筑、振捣、找平、基础挖土、清理基础、基础夯填土、基础防潮层、安装烟道、屋面二次碎石混凝土、烟道抹灰、檐沟、保温及所有找平层、室外台阶、排水坡、地沟盖板等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乙方在施工当中所需材料自自卸,甲方不在另计工
三、 建筑面积计算
执行《黑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基础按外墙尺寸,主体按外墙尺寸(不包苯板)计算面积,阳台按半面积计算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下部位部计算建筑面积:
1)、防火檐不计算建筑面积;
2)、商服入口台阶(包括悬挑板)不计算建筑面积;
3)、七层阁楼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四、承包合同工程价格: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力瓦承包价款为基础算一层、地下室为一层、设备层算半层、阁楼层为一层半(以上都以各层建筑面积为准)其它以各层建筑面积为准,承包价款为每平方米47元。
上述价格一次性包死,概不找差,甲方无义务承担因乙方考虑不周所导致的任何项目承包费用的增加。
五、结算付款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预借劳务人工费:基础(±0.00)完成结算一次,主体封闭结算一次(中途借生活费)以上分三次结清,第一次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第二次是主体分部完成后,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付给25%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保质期为壹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1)、根据建设单位本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保证壹次性验收合格,未能壹次验收合格所产生的修整费由乙方承担,经修复仍为合格的乙方除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外,甲方还将给予乙方一定额度经济处罚。
3)、现浇楼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地面找平层的标准,如果未能达到此标准而产生的修正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在施工完成后要接受下一道工序的验收,如因施工质量而影响到下一道工序的正常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亲自组织施工及安全生产工作,各班组施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甲方项目部专职人员的班前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作业行为的发生,如有违反规定现象每人每次罚款 500 元,因为违反规定出现各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如
有违反规定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因为违反规定出现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作业环境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如发现施工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直接拒绝在危险环境下作业。如乙方未及时提出或纠正安全隐患坚持施工,则视为乙方违反规定野蛮施工。
4)、在施工中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确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抚养费、赔偿金额等,若事故由乙方引起,甲方视情节轻重还将按其工伤费用的总额,对乙方处以同等金额80%的经济处罚。
八、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创建文明工地的各项标准,施工场地内的物料及小型机械设备要摆放整齐,按要求进行封闭防护,杜绝材料浪费的现象,否则甲方将依据相应的管理规定给予乙方相应额度的经济处罚。
2)、乙方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人的治安管理工作。如在施工现场内发生聚众酗酒、赌博、打仗斗殴、寻衅滋事等现象每次甲方对乙方处以 500 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若发现有偷盗行为,乙方须承担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以偷盗财物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九、现场材料管理:
1)、甲方负责统一供料,统一收料和保管工作,各班组施工正常消耗的材料在使用时须经甲方项目部保管员出库,消耗物料的使用按双方认可的实际消耗量进行核算。
2)、模板安装使用的卡扣按实际使用量的2%核算消耗,乙方使用超出正常消耗部分按甲方实际进行赔偿。
3)、脚手架塔拆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和其他工种使用的小型工具应如数返还,不得产生损耗和丢失现象,如有发生时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
4)、施工中乙方要做到合理用料不得产生物料浪费现象,浪费材料须按价赔偿。周转材料要保持进场时的完好程度,使用后要做到无粘接,并将表面清理干净,钢模板无较大的变形损坏,发生损坏的物料要按价赔偿。
十、现场机具设备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机械设备,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工作。施工机械要做到专人专用,操作人员应掌握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和操作规范,并具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和操作证。
2)、甲方现场设有固定的机械修理工,负责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维修,维修时乙方须派专人进行配合,并能满足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急抢修的人力需要。
3)、在施工中使用的工具、机械设备要合理利用、妥善保管,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为损坏应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损坏后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按价赔偿。
4)本项工序使用完的机具移交下道工序继续使用时由下道工序人员负责拆除。
5)、龙门架以及其他小型机具的安装与拆除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发生常场外运输费及办理安拆手续费由甲方负责。
十一、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的申报手续,并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物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提供生活居住的暂设,如在施工现场部能提供暂舍,所发生的房屋租凭费、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和机械设备,并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按施工进度保证乙方用料,如有停工待料情况发生由甲方负责。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甲方未支付乙方人工费而影响了工程进度,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好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提供合法的务工人员进场施工,技术工人必须具备职业资格证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哈尔滨市有关管理规定持证上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要求的用工管理、监督、检查和教育等工作。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规定,并根据工程施工实际用工需要随时调配人员,确保工程进度需要,若因劳动力不足而影响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须按操作规程及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甲方将部予结算工程款。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下道工序非正常用工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造成返工的要承担双倍的赔偿、并要承担相关班组发生连带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雇佣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年龄超过55岁的老年人以及患有各种疾病、听力、视力不佳的人员参与劳务作业,如发现由上述人员进场,甲方将以每人每次5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退场为止,对违反本款约定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以及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劳务资质管理的规定:
1)、按照市建委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求,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技能证书》,从业技术工种必须具备《职业资格证》,社保缴费证明以及涉及到乙方应提供的全部证明资料,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而引起行业主管理部门对甲方的行政处罚,乙方将无条件承担全部罚款和相关责任。
2)、乙方所雇佣的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工种应具有技术等级证书,要作到各类证件齐全。
十三、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及本合同变更,乙方不得将工程另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工程。
2)、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全部条款,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视为乙方部具备承包本工程的资格和实力,在此前提下甲方有权力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将本工程另行分包,乙方在此之前所完成的工程内容甲方不予结算。
3)、甲方部承担因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而造成的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及产生的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与其雇佣的劳务人员因工资产生的一切矛盾和争端及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和债务纠纷,必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因乙方管理部善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材料浪费严重、诋毁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四、其它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本甲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项目承包人:
合同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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