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施工合同范本(2)
弱电系统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弱电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楼宇对讲系统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楼宇对讲系统供货、施工、调试、售后保修及维护服务。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增加工作量的情况下,不增加任何费用。
五、工 期:
开、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个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及合同金额: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合同金额(人民币): 叁拾肆万零捌佰贰拾贰 元¥ 340822 元。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 本合同条款;
2、 报价及其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语言文字及图纸 :
1、本合同使用语言,使用 汉语 语言文字。
2、甲方向乙方提供竣工图纸期限和套数: 竣工验收前 7 个工作日, 3 套。
九、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1 委派专人协调甲乙双方施工过程中事宜。
1.2 提供施工的必要条件,如施工用水、电接口(如产生费用,乙方付费)。
2、乙方:
2.1 工作负责人:
姓名: 李占军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 负责施工管理事务 。
2.2 保质保量完成整个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售后等相关服务。
十、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1.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1.5不可抗力;
1.6双方约定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其它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双方约定隐蔽工程验收部位: 按照施工规范及图纸按时验收 。
十二、安全施工 :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金额与工程款支付:
1、合同金额及调整
1.1本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合同,合同结算金额: 最终竣工结算,工程量由双方核审确认,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合同单价内没有的项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认,最终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工程付款
2.1 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额度为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 壹拾万贰仟贰佰肆拾陆 元 ¥ 102246 元。
2.2设备、材料到工地现场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壹拾柒万零肆佰壹拾壹 元 ¥ 170411 元。
2.3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5% 即(人民币): 伍万壹仟壹佰贰拾叁 元 ¥ 51123 元。
2.4 预留合同金额5% 款项作为本工程质保金。 壹 年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5%的余款即 17042 元。
2.5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和设计变更等增减项工程,按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执行。
十四、材料设备采购和供应:
1、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及甲方要求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后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按要求进行验收。
2、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由于此原因造成相关材料、设备的合同单价的增减,甲方不增加任何费用。
十五、工程变更及变更价款的确认与支付 :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双方确定工程变更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甲方应及时审核、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4、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双方签字确认,待结算时一并支付。
十六、竣工验收、结算及质量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 套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 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4、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7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确定双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5、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6、双方约定,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为 壹 年。
十七、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合同生效、份数与终止:
1、合同订立时间: 2012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盖章、签字 后生效。
4、双方约定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
5、甲方与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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