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建施工合同范本(2)
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最新颁发的法规,由于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发商同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双方合同约定,由乙方在施工中垫付的资金应即时安排到位,在甲方开始支付工程款后,乙方须保证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具体条款补充完善如下: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执行对每批次支付审批分二次执行的办法,第一次支付后,乙方完成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完成农民工工资表签收后,报甲方财务部审核再支付二次余额,农民工领取工资时,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公司代表应在领取单上签注。
(2)乙方上报的农民工工资表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一经核实,甲方将扣除报表总额的10-30%的违约金;
(3)因乙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负连带责任,甲方在完成支付后,按支付总额加扣30%的乙方违约金;
上述(2)、(3)条的违约金,甲方先记账,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1、乙方委派到本项目部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2、为加强落实施工管理工作,乙方须委派公司主要领导人
目部常务领导,且每月25日-30日须对乙方当月施工管理工作、施工质量问题,与甲方、监理配合等方面进行工作回访,并至少参加每月末的周协调会议,同甲方、监理公司进行沟通,听取对乙方的意见,不断改进乙方的工作,为按期按质完成工作创造条件。若乙方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沟通等,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3、乙方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须准时参加每周的工程协调会及甲方或监理方组织的各种临时性会议。在每周工程协调会及各种临时性会议中,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缺席,若无故迟到或旷会,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人的违约金。
4、为维护甲方、监理对工程现场的绝对领导,乙方不得与甲方、监理发生无原则的冲突;若发生冲突经调查核实,确属乙方原因,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的项目部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须予以配合。
5、若乙方对甲方、监理的管理产生异议,乙方有权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
6、乙方在夏收、秋收过程中,不得以种种理由减少施工人员,并保证进度目标不受到影响,否则甲方将针对未完成计划扣除1000-5000元违约金。
7、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好现场的围墙砌筑和装饰工作。 8、因甲方手续不全造成主管部门给乙方的经济处罚,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证部分
1、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展开前,必须提前申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资料给监理进行审核,经监理审核,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乙方须按其内容施工,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将视实际情况会同监理公司项目部进行追查,并扣除不低于1000元/次的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无论进行何种工序时,均必须按照“样板先行,然后展开”的原则进行施工。乙方须提前进行“样板”施工,经乙方自检后,报监理、甲方进行检验;在“样板”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无论大小,乙方均无权私自进行处理。乙方必须如实向监理公司反映,经监理公司、甲方查明,确认方案后方可处理。若乙方私自处理,一经查实,监理公司有权代甲方扣除乙方500--3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进行返工。4、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安材料,甲方按附件二中的种类进行认质认价。材料进场实行甲方、乙方、监理公司三方会签制度,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到工程上,否则造成的一些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设备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采购的主要材料使用在工程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返工、更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乙方违约金,第一次发现扣除2000元,第二次按第一次扣款金额增加一倍,第三次在第二次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依次类推。
6、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全权监理,实行全程质量、进度等监督。监理对施工单位每下发一次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500元,如果下发的是工程整改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果下发的是暂停施工令,附带扣除违约金5000元,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下发监理通知前将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作为预警,不扣除违约金。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为体现乙方企业形象及精神面貌,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或扣除最终结算造价的3%工程款。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控制噪音及粉尘。若遇干燥、起风等天气,乙方应自觉安排喷水降尘。若乙方工作不到位,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除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违约金。若政府部门对乙方进行停工整改处罚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充分体现甲乙双方互相协作、共同发展原则,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迎接各种检查,并无偿为甲方制作2--3条标语,内容、大小由甲方指定,并按要求悬挂。
4、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扣除违约金50元/人/次;模板绑筋后,发现现场一个烟头扣除违约金50元;现场及施工区发现大便一处扣除违约金200元;小便一处扣除违约金100元;其它执行甲方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及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条款。坚持安全第一,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及成品保护。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含第三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生一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另扣除乙方10000元违约金(对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如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风险部分
1、施工期间如遇特殊原因,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乙方须保证在30天内不得停止施工,否则扣除乙方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2、因非乙方原因,在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内,乙方承担相应停工损失;凡在一周内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则甲方按实际停工时间作顺延工期处理,所延误工期计入顺延日历工期中,产生的误工费用按甲方现场签证计算。
第十二条 廉政管理条件
1、在双方合作中,甲方除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要求自身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秉公执检,管理好工程项目。中润地产在公司管理中坚持反腐倡廉,严禁公司职员索贿受贿和接收任何形式的馈赠,一旦发现,公司将对职员给予严肃处理。
2、乙方要本着对本单位负责、对甲方员工负责的精神,精心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抓好施工建设。严禁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送礼,请吃请喝,更不允许为达到自身利益,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3、双方约定:甲方如有人员利用职权向乙方提出个人无理要求,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出书面或口头反映,甲方一经核实将对甲方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乙方不论何种理由(包括婚、丧、病等)向甲方管理人员提供贿赂,请吃请喝或报销个人消费等费用,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乙方违约,甲方在核实实际费用的基础上扣除10-50倍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重警告、缓付工程款或清退出场的处罚。
第十三条 资料和图纸的提供
甲方:协议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五套土建、安装施工图纸(不含竣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该图纸和资料须满足工程备案和维修要求(竣工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绘制、整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签证为准。
若工程决算完毕后,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应付未付款项的利息,或按市场价计算的等值房产抵顶工程款。
乙方:
1、延误工期,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5%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违约金外,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
2、工程竣工后,乙方须按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工程竣工备案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竣工备案滞后,每拖延一天,按工程预算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转包此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 工程决算
1、主体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将主体工程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主体决算的初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其余部分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决算的初审。
2、工程决算由甲方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工程决算工作在双方完成决算数额初审,并对初审完成认可意见后,由甲方在十五日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决算审计,进入决算审计阶段,时间为两个月内,甲乙双方派代表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接,并完成双方代表在审计报告上的签字,甲方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式审计报告额为工程决算额。
(2)、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是具有合法资格和资质,政府认可的事务所,届时由甲方向乙方送达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证明。乙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资格如有异议应在甲方送达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复议,超过三天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选择。
第十六条 工程保修、售后服务及质保金退付
1、保修年限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其他部位为五年 。
(3)、装修工程为二年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为二年。
(5)、供热系统为二个采暖期。
(6)、其它项目保修年限甲乙双方协商。
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计算。
2、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是在乙方完成竣工相关手续,正式移交甲方后,乙方向业主直接服务的阶段。“售后服务”时期,乙方应集中安排至少三个月的时间现场挂牌服务;
(2)、在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乙方针对售后服务合同条件,在集中服务期应建立专职服务队,制订售后服务办法及相关标准和服务程序,直接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或解释、或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为标准。在维修期内,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乙方与业主签订维修到期协议,甲方根据乙方与业主协议退付保修金。
3、质保金退付
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按防水工程和其它工程分两次分别退付,退付时间为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付条件详见本条第2款。
第十七条 其它
1、向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如办理开工手续的费用等,依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费用。
2、争议解决办法: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安装好水电表,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根据实际数量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单价据实结算。(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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