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劳务分包合同范本(2)
3.2付款方式:
3.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月按进度付款,乙方每月25日前将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的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项目部,未经验收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合格工程量以乙方的工序报验单(附带自检、专检记录,报验单上详细写明工序完成位置、工序名称,完成数量等)获得甲方项目部(质检员和项目经理)签字为准,以备核查;当报验资料不全或没有时,甲方监督部门有权认为乙方虚报工程量,并在下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3.2.2甲方每月按认可工作量的%付进度款。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计划完成任务,按如下方式处罚:
a) 按月进度计划,每月未按计划完成任务,在支付本月工程进度款时由原规定 70 %改为50%作为惩罚。
b) 如下个月按计划完成任务,仍按原规定
c) 如本月除完成计划,还追回上月未完成任务,支付本月还可以追补上月因未完成任务扣除部分工程进度款。
3.2.3当月中乙方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吊篮和脚手架遗损及其它各方面而导致的罚款在当月申请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具体规则详见 附件5)
3.2.4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通过并拿到四方验收单后付至工程总额80%;工程竣工结算后半年内甲方分两次付至结算额的95%,余款5%在竣工结算后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支付。在支付至95%和支付5%的质保金时需要甲方的售后服务部验收签字方能付款。
3.2.5乙方必须提供税务局认可正式劳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2.6乙方要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给每个劳务人员办理农民工实名制卡,并将人员花名册和实名制卡、身份证、暂住证、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
上报项目部备案。乙方每月到公司领取月进度款时,必须出具上月给劳务人员(与劳务人员花名册相符的)打卡的手续证明或劳务人员领工资的签字记录交给甲方项目经理备案(有劳务公司盖章证明的),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请款事宜,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如不能及时发放且造成劳务人员聚众闹事、上访等事宜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按劳务人员提供的数额直接发补费用,不管乙方确认与否,甲方必须从劳务费用中扣除,冲抵劳务费用。同时为了解决事情,在不得已情况采取措施而发生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3 竣 工 结 算:
3.3.1结算原则:双方采用固定劳务单价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3.2结算时间:工程竣工(以业主签署的竣工证明为准),确认工程质量等级10天后进行结算。
3.3.3结算依据:
(1)合同及施工图、竣工图
(2)现场签证及变更
(3)罚款单
(4)材料损耗结算单
(5)质量验收确认单,工序报验资料
4、工 期
4.1开工日期:年
竣工日期:年月 总日历天数为
4.2工期延误:
4.2.1乙方不得由于施工组织、人力、机具设备等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无条件撤离人员、机具、材料或者引进新的劳务公司来确保工期,由此引起甲方费用支出的增加由乙方双倍承担。
4.2.2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①不可抗力;指天灾、国家有重大事件发生,业主有明确的证明文件。 ②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的变更洽商,导致工期顺延。甲方有明确的证明文件。
③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
④由于业主的原因;
⑤甲方原因。
4.3工程延误处罚:
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每天 500 元扣罚乙方。
5、质量标准
5.1工程技术质量标准:铝板幕墙和石材幕墙质量要符合《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规定要求;玻璃幕墙质量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规定要求;窗质量符合《铝合金窗》 GB/T 8479-2003的规定要求验收规范:《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依据以上标准要求,本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5.2乙方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甲方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的检查、检验,对达不到要求而造成返工的,乙方负责材料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5.3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交底,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合理化建议未被甲方批准前不得实施。
5.4乙方必须根据验收规范的要求每道工序每个检验批报验,在报验前必须自检和专检,合格且形成自检报告上报甲方。乙方严格执行工序报验、三检(自检、专检、交接检)制度,不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5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人员、机具、材料或者引进新的劳务公司来确保质量,由此引起甲方费用支出的增加由乙方双倍承担。
5.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按照附件6《施工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且必须无条件整改。对于一次性整改不合格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同一部位连续三次整改不到位处以10000-50000元追加处罚。(如果乙方拒绝签子,由甲方项目经理和质量员单独签字即可生效,且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需乙方签字)以上费用直接从每月工程款中扣除。
5.7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并服从甲方《质量管理制度》和要求,并尊从甲方质量安全部的督察和管理。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
(4)技术规范、标准。
7、安全施工
7.1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必须服从并执行国家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7.2甲方应对乙方在施工场地的全体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3乙方现场组建安全管理体系,并设置专人负责,专项负责管理乙方所有工人的安全工作,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等一切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工伤等的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7.4乙方必须按甲方安全交底的内容执行、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
7.5全体工人参加每周一次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大会。
7.6由于安全措施不力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7乙方须为所有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7.8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7.9乙方按甲方要求配置相关的合格的管理人员并且是全职的。
7.10甲方安全员负责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规定及罚款措施(如果乙方拒绝签子,甲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单独签字即可生效,且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需乙方签字)以上费用直接从每月工程款中扣除。
7.11乙方在现场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是合格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劳务人员的服装要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着装。
8、项目经理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项目经理 ,职称: 工程师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项目经理
9、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
9.1.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二套,相应的加工图和编号图;
9.1.3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如因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或质量验收受到影响,甲方可视情节而定,缓发工程款或进行处罚扣减工程款。
9.1.4主要材料依据施工顺序按时进场;
9.1.5监督乙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现场综合管理等,协调现场的各项工作,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9.1.6负责工程中间验收、隐蔽验收、工程变更签证、竣工验收。
9.2、乙方责任
9.2.1乙方队伍成建制及人员配制,
9.2.1.1必须为成建制、合法、正式的法人组织,保证其具有合格的施工资质并自费办理在沈阳市有关建设管理部门的报批和登记。服从国家、当地政府、工地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度要求;服从所在工地业主、总包、监理的管理要求。
9.2.1.2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乙方必须配有常驻工地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五项专业管理人员(符合项目需要数量)。同时指定专职看火人员,配备相应消防器材;配备专职材料员,进行库房管理,配合甲方进行材料验收和统计工作。按甲方的规定进行统一着装,费用由乙方自负
9.2.1.3在规定的场地内,乙方自行搭设办公室、库房、临设等,乙方搭设的办公室要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库房材料应分类码放整齐,贴上标签;加工
地点应满足甲方的规定要求。乙方搭设所有设施的材料全部自行提供且符合安全消防规范要求。
9.2.1.4现场不能提供住宿场地,乙方自行解决住宿并承担所有费用。
9.2.1.5按当地政策、总包方的要求须办理的手续、证件、备案、相关证件齐备(技术类:电工、焊工、吊装工、信号工等须有证件;行政类:身份证、暂住证、实名制卡、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进京施工许可证、务工证、健康证、上岗证等证件必须齐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9.2.1.6 乙方与全体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在规定部门给全体施工人员上工伤、医疗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合同单价中)
9.2.1.7乙方负责其所有劳务人员在遵纪守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相关事故及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2.1.8乙方应保证有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人员、机械设备,人员、机械设备的调入和调走均须得到甲方事先的认可,甲方有权要求于二日内更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
9.2.1.9甲方提供脚手架及吊篮供乙方使用,乙方按操作规定使用脚手架及吊篮;乙方自行负责脚手板二次铺设及移动,但需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脚手板和吊篮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如果乙方拒绝签子,甲方项目经理单独签字即可生效,不需乙方签字),从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同时负责施工过程中吊蓝的装卸车、安装、搬运、移动、退场等工作。如因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安排其他人员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如果乙方拒绝签子,甲方项目经理单独签字即可生效,不需乙方签字)并从本月工程款款中直接扣除。
9.2.1.10按规定参加甲方项目部每日生产例会。
9.2.1.11按甲方要求完成布置每日的任务;按甲方要求调配劳动力。
9.2.1.12乙方自带的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激光铅重仪、尺等测量仪器必须有检测合格证明,费用自理。
9.2.1.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试验工作,施工单价按本合同执行,造价=合同单价×施工面积。
9.2.1.14乙方施工所用到的辅助材料(如:测量放线的钢材、玻璃架子、其他材料堆放架子等)需自行提供并符合使用要求,如果需要甲方提供的,需承担其材料购买费用。
9.2.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9.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9.2.4质量保修
质量保修期内,如有维修工作(含玻璃自爆或人为损坏的情况),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当日内派人到现场核实情况,两天内到场进行维修并自行承担费用,情况严重时必须当天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另行安排,发生的所有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从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当未付的工程价款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以上费用乙方拒不签字的,经甲方核实后双倍罚款)
9.2.5材料
9.2.5.1严格执行甲方对现场材料的管理规定,乙方负责对所有到场材料及余料、废料装卸、搬运、调直、下料及按规定存放保管,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搬运、堆放、标识和保护,任何由于乙方对甲方材料保管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负责,材料场内的装卸、搬运、保管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材料损耗乙方据不签字的,由现场项目经理与材料员核实后签字即可生效,直接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不需乙方签字认可。
9.2.5.2对甲方供应材料,从材料进场到工程完工为止,乙方在运输、下料、安装及成品保护整个过程中应将现场损耗控制在双方约定范围内(见表4),如超出约定范围 ,按公司的材料采购单价计算,由乙方承担该费用。
9.2.5.3乙方自供材料须按甲方项目部要求报验,并提供质保资料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需要复试的材料必须进行复试,试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9.25.4乙方进场后马上配劳务专用章,内容是:劳务有限公司法库县文体中心幕墙工程劳务专用章。此刻章为矩形章。
9.2.5.5乙方必须对甲供材料进行验收、清点工作,验收材料和接货时必须盖劳务专用章。
9.2.5.6乙方必须搭设材料堆放场地,跨年度工程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看管,直至甲方要求退场。(甲方根据情况给与乙方一定补偿)
9.2.6乙方应已视察完现场,保证对现场条件、已完工程部分、工程范围和性质满意并接受,不得再提出合同价款的变更要求。
9.2.6.1合同有变更或增项时,优先参照原合同中的原有单价或相近的单价执行;如果没有类似幕墙形式,则双方重新进行洽商谈判。
9.2.6.2乙方了解工地现场可能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进行施工,乙方应与其他施工单位充分合作及协调,以免妨碍施工进度,若现场情况因此不允许乙方连续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时间应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及工期中。
9.2.6.3 工程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乙方应无条件先立即组织施工,变更后的价款签订同步进行。
9.2.7、资料:
9.2.7.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填写相关施工报验资料,并取得同意,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月度工程款的支付以书面工序报验单为准;
9.2.7.2由于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不完整或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2.8、文明施工与成品保护
9.2.8.1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对文明施工及材料、半成品、成品保护的规定,因
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其文明施工及保护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9.2.8.2乙方配合甲方对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的检查。
9.2.9、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情节较轻的,甲方对乙方处以一定的罚款,不超过合同的3%;情况较严重并已经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且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2.10、如因甲方资金出现问题影响无法及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款的,乙方仍需配合甲方保证工期进度,保证乙方劳务人员不能因此停工待业,甚至聚众闹事。 9.2.11、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争议解决:
10.1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结果,则双方同意由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2乙方提出无理要求或寻衅滋事的或阻止后续施工队进场施工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将扣除乙方剩余的全部工程款。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完成,两年保质期满以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1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利。
11.3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并服从甲方的安排。
11.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生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2、工人花名册作为合同组成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1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4、合同附件及双方有关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其它组成文件:
甲方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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