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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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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工程是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的,那么基础工程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础工程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基础工程合同范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利益和义务,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议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范围:

  3、 桩径及型号:Φ500mm、AB型桩、壁厚125mm;具体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1)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静截压力要求 边桩锤击桩锤重
4、工期要求

  桩基分片施工,分片施工的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税金、包合格。
三、工程造价

  1、高强预应力管桩施工单价:

  2、引孔桩施工单价:

  以上“含税工程单价”已包含并不限下列: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进退场、桩位测量放线、桩孔引孔(包括入强风化岩费用)、送桩、管桩桩芯封砼(送桩前填2灰斗C25砼)、普通十字桩尖、管桩等材料的采购、管桩施打人工费、接桩、机械费、多余桩头截除、配合桩基检测(但桩基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预算包干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取费。决算时,高强预应力管桩的延长米按甲方及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有效桩长计算,有效桩长指图纸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尖的长度;桩引孔的延长米按甲方和监理核实后现场签证的实际桩引孔长计算。,实际桩长指现场引孔桩机施工面到高强预应力管桩桩尖的长度。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次月经甲方审核确认,并于15日前按当期已完工程之造价的80%支付相应的进度款给乙方;

  2、桩基础分片(栋)验收时,该片(栋)的桩基础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片(栋)的桩基础已完工程总造价的95%;

  3、分片(栋)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4、乙方申请打桩费时应负责开具正规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质量要求
按照合同要求及国家、省《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低于国家和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六、甲方责任

  1、 开工搞好三通一平,清理地上障碍物;

  2、 提供施工期内的市政水源、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3、 提交施工图纸5套,工程地质勘探资料1份;
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 按照合同约定及付款方式条文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七、乙方责任

  1、签合同前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确认已清楚明白所有工作范围和内容。
2、打桩场地土方开挖及平整时,乙方须现场有人指挥回填,以保证场地达到正常打桩条件;

  3、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待甲方审批确认后才可以开始施工;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6、必须搞好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规定,或因乙方管理的过失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凡是图纸有不完善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须及时提出,待完善后才能继续施工;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但由于地质原因,引起的断桩和补桩,甲方应负责断桩和补桩的50%费用(包括引孔桩)。

  9、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承担对工程看护的全部责任;竣工验收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1、乙方必须按资料整理的相关要求,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待桩工程完成后提供甲方一份原件及工程结算书。

  12、乙方须保证本桩基础工程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乙方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按合同约定返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在竣工验收中采取欺诈等手段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甲方可视情形适当延长其工程期限,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九、附则

  1、执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待双方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签署日期:

  乙方:法人代表(盖章): 签署日期:

  基础工程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 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

  ① V型滤池、机修间仓库、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综合楼、消毒池及二沉池所有灌注桩(详见施工图)。

  ② 上述范围内的工程,因设计变更、业主或甲方原因发生增减甚至取消时,乙方无条件服从。

  ③ 乙方在施工中因安全、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范围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增加的费用。

  4. 工作内容:成孔、沉管、钢筋笼制安、混凝土浇筑、拔管等完成灌注桩的所有工作程序。

  第二条 工期要求

  2.1 合同工程工期:2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5年4月17日,竣工日期:2015年5月6日)。

  2.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交纳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30000元/天,累计逾期违约金额不超过本项目价格的10%。提前完工奖励10000/天,累计奖金不超过本项目价格的10%。

  第三条 合同价格、验工计价及支付

  3.1合同价格:综合单价310.00元/m。

  合同价格已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全部临时(生产、生活)工程及设施、队伍调迁、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交通组织、转换及协调、劳务、材料、机械、措施、质检(含自检)、管理、工程保险、意外伤害险、个人所得税、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和由此而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现场实际发生为完成合同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双方均视为包含在上述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行计量支付。合同价格不含工程营业税,工程营业税由甲方承担。

  3.2 乙方在施工和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以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为依据,再加水损、变损、线损后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3 结算工程价款=经甲方审核工程量×综合单价-乙方应承担的款项 (如甲方代支付费用水电费、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部的罚款等费用)。

  3.4 验工计价: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按甲方要求提交一式四份工程量验工计价申报表,经甲方工程管理、安全、质量、试验、计划、物资、财务等部门审核后,办理计量计价手续。

  3.5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按设计计量结算工程价款的70%进行支付,同时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种费用(甲方代缴的水电费用,材料预付款,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部的罚款等一切费用);剩余30%作为部分质量保证金在甲方主体工程完工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最迟不晚于2015年10月30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不计利息。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票据。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4.1 质量目标: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2 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项目业主提供的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及技术资料、文件,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执行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规定。

  4.3 基础施工、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由乙方做好施工日志,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会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返工,重新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乙方未能按施工规范、施工图纸、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返工重做,整改或返工重做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五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5.1 安全目标: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杜绝重伤及死亡以上的安全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0‰以内。

  5.2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行业部门、业主、监理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注重施工现场作业安全,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检查。

  5.3乙方生产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工程内容要求的各项安全规程和管理规定,并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操作和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开工前乙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形成资料报项目部存档。

  5.4 为保障施工人员和工程周边群众的安全,乙方必须在道口、便道路口、弃碴场设置照明和防护设施,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或误入施工区。若因没有设置或设置不当、管理不严或不按规程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5.5甲方若在安全质量检查中发现乙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存在事故隐患时,将以书面形式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若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可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处罚(具体处罚标准按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6 乙方必须严格按制度对生产和生活用电、用火严格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由于乙方过失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5.7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处理事故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指导,但这并不意味可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5.8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乙方招(聘)用人员施工中发生伤病(含职业病)、残、亡,由乙方按劳动保险条例、工伤管理保险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包括工伤治疗后的安置及善后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5.9环境保护目标:做到不污染、不破坏生态环境。

  5.10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遵守业主环境保

  护规定,按照甲方环境管理目标和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的后果。

  5.11 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遵章守纪,文明施工。若现场存在脏、乱、差等现象,甲方将以书面形式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时间内,若乙方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可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处罚标准按项目部相关管理办法或强制性通知执行),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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