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设计合同范本(2)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食宿)
5.2设计费支付进度
5.2.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设计人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设计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委托人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6.1.2 委托人对委托设计项目、范围、条件做较大变更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
6.1.3 委托人应明确提出设计要求、及时答复设计人提出的问题及确认 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委托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文件。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重大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并不得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收取的设计费不再退回委托人。
7.2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7.3 设计人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设计补救措施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交付设计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设计人后,设计人应于一周内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该阶段的设计费,此合同终止。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8.6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即行终止。
8.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设计人:
年月日: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设计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思想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自己思路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其他: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看了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的人还看了:
2.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6.室内设计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