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承包合同范本_通信工程承包合同样本(3)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总价:本合同采用总价固定的计价模式,暂定合同固定总价为 : 元,大写: (预算总造价中已包含安全生产费用1.5%,共计 元),其中基站部分金额为: 元,大写: 整;电源部分金额为: 元,大写: 整。最终以审计后确定的结算审定价格为准。(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施工费取费标准:按照合同附件《 》执行。
三、结算办法:依据上述取费标准,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据实编制竣工结算表,甲方进行安装工程数量核定,并由甲方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后根据审计确定的结算审定价格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审价机构的审价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其应承担的审价结果。
1、工程款拨付办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安全生产费,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发票种类: );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后,根据核实的工程进度(监理提供的《基站设备安装工程量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合法发票后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60%不再支付,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定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审定金额100%剩余合法发票后,拨付至审定金额的80%(含已付进度款和安全生产费)。乙方延期提交工程进度月报表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
2、在1年工程保修期满后,无工程遗留问题,按审定金额结清余款。
3、如该项工程后增加费用超出最终决算造价10%的,甲乙双方需就超出部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4、合同结算审计效益费(审增审减费)由乙方支付,具体标准按照甲方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执行。 5、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联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时,乙方提供给联通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不再收取材料保管费。
第六条 工程阶段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依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组织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合格的,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15日内,乙方负责完成并提供全套竣工技术文件、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图纸交甲方。
二、甲方收到全部竣工文件资料后,根据通信工程验收规范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签署验收合格证书日为工程完工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对乙方工程质量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施工规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必须按甲方要求返工直至达到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与本工程沿线各相关单位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四、工程按本合同的约定经检验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经返工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工程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合同总额的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全部已付工程款并支付上述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则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
六、由于乙方恶意、随意裁剪工程建设中的需要拆除的材料造成甲方损失,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七、“甲定乙供”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从甲方招标入围的供货厂家进行采购,并以甲方招标价格进行结算。如发现乙方未从甲方招标入围的供货单位进行采购的,甲方将不予结算该项材料全部费用,今后因该项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