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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承包合同(2)

翠梅分享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华安县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站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水电站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提高***银山背电站经济效益,力求实现甲、乙双方利润最大化,甲方愿意发包、乙方愿意承包******水电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五年,即从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至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二、承包方式:

  1、工资、管理费用按照年发电量提成。即将年发电量分成四档,并按每档完成的电量甲方计付乙方的工资及管理费用:㈠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㈡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㈢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㈣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但在**万kwh之内,乙方除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外,超过部分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4元;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以后的电量,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5元。完成第“㈠”档而未达到第“㈡”档或完成第“㈡”而未达到第“㈢”档的,以前一档计付工资,超过部分的电量按照0.02元/kwh计付乙方报酬。若完不成第“㈠”档,由乙方负责按照结算均价补足**万kwh电量,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照付。

  2、生产开支等费用包干。承包期内,甲方每年出资**元,用于机组维护、加机油等。

  三、以上乙方提成所得和包干的费用,包括了乙方的劳动报酬、安全风险开支、设备维护费用、生产开支等电站运营管理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除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好、发电量多而减少乙方提成;乙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差、发电量少而要求甲方增加报酬。

  五、在承包期内,若遇电价政策性调整,甲、乙方的结算方式不变。

  六、乙方承包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壹万元承包押金五年承包期满后,甲方退还给乙方。若乙方中途退出承包,无论什么原因,押金不退。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向甲方索赔。

  七、甲、乙方的责任划分

  ㈠甲方:
1、与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协议,申报电量计划。

  2、负责与电力部门电费结算、到有关部门税费交纳。

  3、承包期内,一次性出资**元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给明渠加高,以使电站更安全和更好地出力。乙方完工且甲方验收后,甲方付款。

  4、承包期内,若渠道上方滑坡,使渠道损毁3米以上,由甲方负责修复。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5、变压器、高压计量装臵若遇雷击损毁,由甲方负责修复,若是人为造成,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6、管道和金属构架刷油漆。

  ㈡乙方:除以上约定甲方责任外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从承包的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每月预支给乙方**元生活费。以合同约定的完整的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在一个周期内的最后一个月末结算全部承包费和包干费。

  九、其它约定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公物、工具等必须严格管理,勤于维护。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必须符合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严禁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行。

  2、对所有损坏的电气设备的维护、更换,备品、备件全部由乙方负责,对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电站使用。

  3、本合同签定前,甲乙方现场移交,乙方没有书面提出异议且甲方没有书面认可,即乙方认可甲方发包的电站一切设备、设施运行完好。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测试,对不合格、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或修复;渠道、管道(包括后增加的塑料引水管道)、前池、大坝等设施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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