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承包合同(2)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安排和统一指挥,保证足够的劳动力,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周、月进度要求。
2、自带相关工具用具,并做好自有物资、设备的存放与保管工作。
3、按技术、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规范,工艺流程和工序交接标准进行施工。
4、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技术不到位、不按施工程序施工造成的返工,材料浪费的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承担因计划不及时造成材料不到位停工、窝工的责任及损失。
6、按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教育,管理好施工人员,因乙方人员发生治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7、提供自身的施工资质和相关经营证书,对进场工人进行实名登记造册,并将操作人员上岗证(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并交存监理、甲方备案;将逐月发放工资表上交甲方,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没有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8、每进行下一道工序之前或者进行初步施工前,必须对工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做好相关资料。
9、乙方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如违规操作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10、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各种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领用保管、养护;按要求堆放整齐,在工程完工后对设备进行清理、保养后完整、无损坏、如数移交甲方,并将所住临舍清理干净后,方可结算。
11、乙方负责安排施工人员的生活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一切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
12、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安排专人现场维修。乙方未及时维修的,则由甲方另行安排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给守约方赔偿。违约金按总承包价的 %计算。
2、在合同期内未完成分包的施工任务或中途退场,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70%一次性结算,再不补差,并承担一切相应的损失。
3、履行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共识,由属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增补,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叁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生效,款清失效。
第八条 补充条款
1、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用好“安全三宝”,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听从安全指挥,服从项目经理部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既不能伤到自己也不能伤到别人,如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机械、交通等事故以及给他人或社会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还要做好各种成品保护工作,对于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负全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费。
2、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3、材料装卸车和二次搬运不再计费用,材料进场不及时卸车(给司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卸车费用从乙方工程款扣除。
4、乙方必须根据进度需要配足劳动力,如未完成甲方下达的周、月进度要求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连续两周未完成甲方周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甲方损失。
5、乙方结构工程每层施工完毕以后报监理及甲方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本层不合格部分及时补救,否则甲方可以组织其他施工人员维修,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安全防护设施,如有破坏行为发现一次处500-1000元罚款。
7、严禁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班组2000元,(不管有无道理)。若乙方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盗材料10倍罚款。
8、严禁酒后上岗、赌博,违者每次罚班组500元,并承担后果。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临时住宿,不得带家属、小孩同住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每次处罚班组200元。
10、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食堂就餐,不得私自开灶做饭,特殊情况需要自己开灶,不得在甲方临时或施工现场做饭,发现每次处罚班组200元。
11、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监理或项目部每周例会和各种安全、质量、生产会议,缺席一次处罚200元,迟到一次50元。
12、严禁使用18岁以下60岁以上作业人员,发现每人/次处罚班组500元。
13、班组没有对工序进行自检或不认真检查、没经班组长验收合格就报甲方验收的,或者经三次验收不合格的,每次处罚班组200-500元。
甲方代表: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监管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收费承包合同范文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东毛高速公路G312连接线、G312改建段、分离式立交连接线工程施工的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具体内容:公路工程盖板预制安装、路缘石预制安装、混凝土浇筑、标志牌基础混凝土浇筑、排水、路面及其它工程的人工费。
二、承包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承包金额: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本合同单价(均含税)。
四、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工期。
五、计量方式: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量。
六、工程质量标准: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七、付款方式:以月结算形式按月付款,每月底将审定后的结算档案统一移交财务部结算,按结算金额80%支付施工队工程款。剩余20%工程款待甲方验收工程合格,乙方付清民工工资后,一次性结清。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维修,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剩余工程款项中扣除。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驻地建设管理。
3、按乙方月完成合格实体工程量,办理结算,为乙方支付工程款。
4、对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实施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工地,有事须向甲方负责人请假方可离开。
2、乙方进场后需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及1寸免冠照片,进行备案登记,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上报农民工流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