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承包合同样本(2)
4、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接受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对甲方下发的整改通知、工作安排等积极执行。
5、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地。严禁使用童工及年龄偏大和有精神病史的疾病人员工作。
6、乙方进入工地后,涉及工人的价款及工资发施均由甲方监管监督执行,外分包工程借款,结算、每月管理人员及工人工资表须经甲方审核并在甲方监督之下发施工人工资签发,工资表交甲方备案。
7、乙方不得借故任何理由进行停工或消极怠工。
8、乙方负责现场的材料取样、机械设备检验鉴定费用。保证道路畅通,材料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违者罚款50-200元。
9、认真做到工完场清,尤其拆模后必须2日内将楼层清除干净,其他分项工程每班次必须清理干净,清理不干净每次罚款100-500元。
十六、其他事项:
1、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如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派人整改,整改费用将双倍扣除。
2、甲方所分包的装饰装修等工程,所用乙方机械及架体必须给与配合,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会同监理协商解决,或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促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结束及完全履行合同内容后,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合同签订日: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劳务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珠海新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四川省南充金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安顺市城投南出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10、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恪守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一期)10、11、12号楼施工
2、 详见施工图纸
3、 结构形式:框架(剪)结构
4、 计划工期:450天
5、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主体分部工程: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中底板板顶标高以上的结构主体: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内外墙抹灰、公共部分的墙面及楼地面的瓷片嵌贴(除干挂石、电梯门进出口石材在外)、楼地面、楼梯踏步、屋面、斜屋面(不含防水层)的制作完成的人工工资以及木方、模板、铁丝钉子扎丝等辅料、消耗料款及所有小型机器设备由乙方承担;除甲方接电做到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配电箱包括其材料和人工费全权由乙方负责。按蓝图标明应施工内容,均由乙方统一完成总体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2、技术变更:
本工程的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洽商中的工作内容。
3、乙方承包范围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⑴防火门、防盗门安装;
⑵门窗制作及安装;
⑶栏杆制作及安装、防水工程(屋面、厨、厕)、油漆;
⑷给排水。强、弱电、消防“信息”网络智能工程的安装及材料; ⑸电梯安装、保温层;
⑹室内外管网、绿化及环境工程;
⑺内外墙保温、涂料、油漆;
⑻室内涂料、天棚腻子;基础开挖,地下室排水,塔吊,内外脚手架搭拆,安全防护,施工电梯等临建。
⑼以上内容以外的全部内容包括:包安全、包文明、包验收备案;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建筑主要材料、施工用水、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水通、路通。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人工、周转材料、辅材及小型施工机具。
第四条 材料消耗确定
1、钢材消耗按工程实际用量的要求5%核定加工(以废品除以实际用量核定)损耗,如乙方能节约,按节约部分的50%给予奖励,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计算损失,由乙方承担。
2、其他材料由甲方施工人员监督使用,如发现有意浪费,按规定处罚,在结算中扣除。
3、所有的消耗材料如乙方能节约,其中的50%给予乙方奖励,损失则赔偿。
第五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经监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16年 月 日,工期为450天。
第六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3套,并分别交接施工场地,控制坐标点、水准点;地质和地下管线、管网资料;用电(二级箱)接点、用水接点,并负责派专人管理。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解决图纸和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各种材料需要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对计量、检测、实验、材料复检的检查验收。
4、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5、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负责提供主材(如:钢筋、套筒、水泥、混凝土、河沙、石子、标准砖、空心砖、配砖、砌块、外墙砖、地面砖、添加剂、石灰粉、钢丝网、止水(螺杆)带,二次供水、主体以上每楼层等其他主材料)乙方承包内的其他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
7、负责现场的人员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负责管理暂住人员办暂住证,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可办理专业工程上岗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发给项目上岗证,入场上班民工需挂牌上岗。
9、保证材料供应到位,若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停工待料、停水、停电48小时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48小时,由甲方补偿乙方工作误工费,每人每天生活费6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96小时、停工一周以上由甲方承担乙方所用周转材料、管理人员工资及设备的租赁费用,工期顺延(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除外不计费用)。
10、对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量及时签证。
11、负责办理工作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
12、协调内外关系,为工程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13、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建立项目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施工员不少于4名,安全员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组织具有大型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各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具有识图、编排模板料单、开钢筋单等能力,并有担任工长的经验和组织能力。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
5、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工期目标;加强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地清,争创文明施工样版工地。
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施、材料保管、保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情况;配合甲方搞好与现场相邻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照顾全局。
8、按甲方现场平面统一规划区域堆放施工材料、安置机具并设置标牌,按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内的防水、防盗、安全用电、治安保卫工作。
9、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工作师的指令,同时应配合甲方进行部分项工程的每次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经业主、监理、质监验收检查,必须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配合甲方做好测量放线工程,并在实施过程中对轴线及有关尺寸进行复核,如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12、向甲方提供材料的用量计划。
13、乙方自行购买的辅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查标准和设计要求,负责该部分辅材的质保书及合格证,收集做好报验工程,并及时将资料交甲方存档。
14、配合甲方进行各种原料的取样、制作试件。
15、乙方承包范围使用的各种小型机具均属于乙方,甲方提供电源和场地。
第九条 合同价款
1、工程计价标准:从地下室底板板顶标高以上工程量为包干价,
每平方米包干价为 肆佰叁拾圆 (小写:430元/m2)计算,即以包干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为工程总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2、费用组成表(支付进度款的费用组成):
(1) 钢筋(人工费):55元/m2
(2) 模板(人工费):95元/m2
(3)模板加料摊销(综合): 40元/m2
(4)混凝土浇筑(综合): 25元/m2
(5)泥工(综合):135元/m2
(6)管理人员及保卫工资(综合):30元/m2
(7)其他(综合):15元/m2
(8)利润:35元/m2
3、临时施工人工单价:
(1)临高部分土石方参照基础工程相关单价执行。
(2)砖砌体0.4元/块(含拌制砂浆、50米内材料转运)。
(3)瓜米石地坪20元/m2
(4)其他抹灰30元/m2
(5)瓷砖、面砖35元/m2
(6)其他可参照计时工单价执行。
4、计时工单价:
普工:150元/工日, 技工:250元/工日(数目以现场签证为准)。
5、技术变更:
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乙方按照最新变更或新增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所变更或新增内容的实施,单价按主体组成价计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完成变更或新增的任何工作内容。
6、增加项目单价:
增加项目另签补充协议:地下室底板板顶标高以下的基础工程劳务费按 建筑面积每平方390元 计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地下室剪力墙外边线尺寸计算为准。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基础工程:每一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月进度的80%结算,甲方付款时间与业主付款同步,按月报量计价支付人工费。
2、主体工程:每栋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人工费的80%,按实际工程量当月25日报量,次月10日支付工程人工费。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在接到报表后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逾期视为认可),除特殊情况以外。次月10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80%工程人工费。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80%(以业主方付款进度同步)。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30日内交业主方完成审核(逾期视为认可),由业主方审核完成并向甲方付款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款的98%,余下2%,在1年保修期满后(或无质量问题)1月内付清(不计资金利息)。
3、工资发放:乙方须按月提供在职在岗农民工工资表,并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如因乙方未按月发放工资导致发生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群体事件,则一切责任归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待基础地梁基槽开挖完成后再付50万(伍拾万)作为向甲方缴纳的工人工资、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的保证金(以收款依据为准)。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第一次在开工5个月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第二次在2016年2月底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最后一次在工程竣工备案证书下发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余下的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
3、如甲方延期未退还保证金,甲方按银行利息的4倍利息赔偿乙方。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进入现场后,施工班组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并自觉做好遵章守纪,文明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佩带安全劳保用品,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在贰万元以内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超过贰万元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外,按5:5分担,即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由甲方统一购买工程团体保险。
第十三条 管理要求
1、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上交各种上岗证复印件,做到认证对号,主动配合甲方办理上岗证、暂住证、出入证。
2、严禁私拉接电线、烧电炉、电炉锅、电水瓶、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严禁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采取罚款(按项目部管理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医药费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在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特种作业机具擅自使用(经施工人员同意除外)的采取罚款处理。
6、如发现乙方工人有意破坏公物或浪费饭菜和水电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结合公司批准的项目部《现场管理安全》进行处罚。
7、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发生,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9、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贫血等病)不准进场上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清退。未完善安全保护和饮酒后严禁作业,若有发生,一次给予罚款200元,造成的医药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天之内如不能进场施工,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无条件赔偿乙方违约金 ,并退还保证金,合同继续生效。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中所有的规定,如乙方未交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
3、如甲方连续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停工并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4、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返工整改或多次返工整改时,赔偿全部材料费,并处予罚款。
5、分包人、班组人员由于施工质量、安全、进度不能满足建设方、承包人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时,经三次(以书面形式)指导、学习、教育、交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有权拆换班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并处理好事后工作。
6、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质量的80%结算,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若确实无法协商,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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